秋后問斬的牌子都已經掛那兒了,就差劊子手那把鬼頭刀往脖子上一揮,可就在行刑前半個月,死牢里的河南秀才韋毓昌突然被告知——那個被他親手捅死、尸體都快爛沒了的“女妖”,昨晚竟然又在妖王谷吃人了。
咸豐年間的這樁奇案,開場就是這么一個讓縣太爺從椅子上彈起來的驚悚反轉。
這哪是什么聊齋志異里的死而復生,分明是一張籠罩在豫陜交界處長達數年的黑色大網,被一個愣頭青書生無意間捅破了個窟窿。
要把這事兒說明白,咱們得把目光拉回那個兵荒馬亂的咸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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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太平軍在南邊鬧得兇,捻軍在北邊也不消停,陜西河南交界這種“三不管”的地界,官府的控制力早就薄得像層紙。
所謂的“妖王谷”,其實就是亂世里的一個縮影。
當時民間流傳著一種說法,說這谷里有專門吃人的妖怪,動作如鬼魅,嚎叫似野獸。
這種傳言在那個年代特別有市場,畢竟世道亂了,人比鬼可怕,但老百姓寧愿相信是鬼怪作祟,也不愿相信是人心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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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韋毓昌也是個奇人,讀圣賢書卻不信怪力亂神,練過幾天把式就覺得自己是再世魯智深。
他聽說妖王谷鬧妖,非覺得是有人裝神弄鬼,提著把劍就去“降妖除魔”。
那天晚上月黑風高,他還真碰上了一個披頭散發、滿地亂爬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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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韋秀才當時也是嚇得夠嗆,腎上腺素一飆升,上去就是一劍,直接把對方扎了個透心涼。
可等火把一照,哪有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
倒在地上的分明是個瘦骨嶙峋的年輕女人,臨死前手還指著山谷深處,喉嚨里發出那種渾濁的、不像人類的嘶吼。
韋毓昌雖然慌了神,但還是為了面子留書一封,自吹自擂說是除了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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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第二天官府一看,好家伙,殺人償命,直接把他給鎖拿歸案,判了個斬立決。
如果故事到這兒結束,那就是個單純的誤殺悲劇。
但這案子的詭異之處在與,韋毓昌在牢里數日子的檔口,妖王谷又出事了。
作案手法一模一樣:商旅失蹤,有人目擊到同樣的“女妖”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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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給負責此案的縣令出了個大難題:如果韋毓昌殺的是妖怪,那現在的妖怪是誰?
如果韋毓昌殺的是人,那現在的妖怪又是哪來的?
縣令是個明白人,他復盤卷宗時發現了一個極不尋常的規律:這“妖怪”吃人居然還挑食——窮得叮當響的樵夫獵戶沒事,反倒是那些帶著細軟銀兩的獨行客商,去一個沒一個。
這哪是妖怪啊,這分明是懂會計的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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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查清真相,縣令把半只腳踏進鬼門關的韋毓昌提了出來,讓他帶路重返現場。
這一回,官府布下了天羅地網。
果不其然,深夜時分,又一個瘋瘋癲癲的“女妖”出現了。
但這回沒動刀子,十幾個衙役一擁而上把人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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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著火光一查,在場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這女人不僅身上遍布傷痕,更重要的是,她那空洞的眼神和流得滿嘴的口水,分明是吸食過量鴉片(當時叫“洋土”或“芙蓉”)的癥狀。
順著這女人出來的方向,官兵端掉了一個藏在山洞里的匪窩,抓住了兩個正在分贓的“和尚”。
這案子的真相,比任何鬼故事都要讓人心寒。
這兩個假和尚其實是積年悍匪劉大娃和劉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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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利用當時人們迷信的心理,設計了一個極度殘忍的斂財閉環:先是擄掠良家婦女,把人關在地窖里強行灌食鴉片。
等到這些人煙癮發作、神志不清的時候,就把她們打扮成鬼怪模樣放出去嚇人。
路過的商客被嚇得魂飛魄散時,這伙劫匪就趁機殺人越貨。
而被韋毓昌誤殺的那個“初代女妖”,就是被他們控制的可憐農婦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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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女子在毒品和暴力的雙重摧殘下,早就失去了人性,變成了活生生的“道具”。
這不就是古代版的生化武器嗎?
這倆假和尚的心思,比那時候的瘟疫還要毒。
要知道,咸豐年間鴉片已經從沿海往內陸滲透了,但誰能想到,這玩意兒能被土匪開發出這種“戰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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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把人變成了鬼,再利用鬼去吃人。
在這個故事里,真正的“妖魔”不是那個可憐的瘋女人,而是躲在洞里抽著旱煙、數著黑心錢的那兩個假和尚。
這起案件在《清代咸豐朝刑科題本檔案》里留下了沉重的一筆。
它不僅僅是一樁刑事案件,更是那個時代社會潰爛的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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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想,為什么這種拙劣的把戲能玩這么久?
一來是亂世之中人命如草芥,失蹤幾個人根本沒人深究;二來是鴉片這東西在當時已經開始泛濫,從沿海滲透到了內陸山區,成了犯罪分子的控制工具。
你想啊,那時候也沒個監控探頭,荒山野嶺的,死個把人跟死個螞蟻似的。
那兩個假和尚雖然最后被判了斬立決,韋毓昌也因為誤殺罪被改判流放三年,但這結局怎么看都透著股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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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這個韋毓昌雖然魯莽,甚至有點書呆子的迂腐,但他那把劍某種意義上也算是刺破了真相的膿包。
如果不是他那一劍誤殺了受害者,讓官府不得不重新審視案情,這伙匪徒恐怕還要在妖王谷盤踞更久,不知道還要禍害多少良家婦女。
這事兒給咱們現代人的警示也很直接:歷史上那些所謂的“靈異事件”,剝開畫皮看,里面藏著的往往是比鬼神更可怕的人性之惡。
那個在山谷里像野獸一樣爬行的女人,她所經歷的痛苦,遠比傳說中的地獄更令人戰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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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深了想,這案子其實就是晚清社會的一個縮影。
上面打仗,下面鬧匪,中間夾著的是被大煙毒害的靈魂。
那兩個土匪,劉大娃和劉小二,大概率也就是倆流民,為了口吃的,最后變成了食人魔。
這世道,把人逼成了鬼,又讓鬼去害人,這就是個死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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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咸豐皇帝駕崩那年,這樣的案子在全國各地不知道還有多少,只不過有的記下來了,有的就爛在泥土里了。
那個被救下來的瘋女人,檔案里沒寫她后來咋樣了。
按照當時那個醫療條件和戒毒水平,估計也沒什么好下場。
她就像個用完即棄的棋子,在歷史的洪流里連個響聲都沒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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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韋毓昌,流放三年回來,估計也早就被功名利祿的心思給磨平了,再也不敢提什么降妖除魔的豪言壯語了。
這案子最后結案的時候,縣令在卷宗上寫了一筆批注,大概意思是“妖由人興”。
這四個字,算是把這事兒給看透了。
哪有什么妖王谷,不過是欲望的深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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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頭,人命比草賤,鴉片比黃金貴,這賬怎么算都是虧的。
參考資料:
賈逸君,《民國名人傳》,岳麓書社,1993年(參考相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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