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起房貸就把房還銀行?債務真能兩清嗎?美國百年房貸制度給答案
“還不起房貸,把房子還給銀行就行,債務關系兩清,損失由銀行承擔”,這話你大概率聽過;也常有人說“房貸透支未來30年消費”。先不糾結這話對錯,咱們先聊個核心問題:房貸誕生之初,就有人想到過這些隱患嗎?又該怎么解決?
其實古代就有類似房貸的形式,只是期限很短,大多只有三五年。直到1933-1934年美國大蕭條期間,羅斯福政府才推出現代化房貸制度,將貸款期限延長至15-30年。設計初衷很簡單:期限拉長,即便總利息變多,老百姓每月月供壓力會大幅減輕,能更輕松買房、釋放消費需求。
但制度出臺后,民眾卻不買賬——房貸劃算的前提,是房價漲幅能覆蓋利息加房租,可大蕭條時期房價下跌、經濟下行,大家優先考慮保住收入和存款,而非買房消費;沒人買房消費,房價和經濟又會進一步惡化,房貸制度反而成了“經濟上行期有用、下行期失靈”的工具。
不過巧的是,美國是聯邦制,各州有獨立法律和法院。1933年,加州法院出臺新規:轄區內公民若無力償還房貸,只需把房子還給銀行,哪怕房屋現價低于貸款余額,債務關系也徹底了結,銀行不能再追繳差額欠款。加州法院這么判,核心原因有兩點:
一是房貸審批時,銀行已評估過房屋價值,如今房價下跌、資產縮水,是銀行自身經營評估能力不足,與借款人無關;
二是若允許銀行追繳差額,可能催生銀行與開發商聯手炒高房價、高價賣房放貸賺利息的亂象,法院需以公平為原則,推行無追索權房貸法律。
這條法律的效果很明顯:
一方面,刺激有買房需求的人入市,不用過度擔心房價下跌風險,即便買貴了,還不上貸時退給銀行即可,無后續債務壓力;
另一方面,帶動有房貸人群敢消費——房價下行期,哪怕收入沒減少,人們也會怕房貸余額超房屋價值,拼命縮減消費、增加儲蓄,反而加重經濟危機,而無追索權法律恰好盤活了房地產與消費市場。
后續數據也印證,1930年代及之后每次美國經濟危機,加州及跟進無追索權法律的州,經濟復蘇速度都比實行有追索權的州更快;等經濟回暖、收入上漲,房貸壓力自然也會減輕。這一經濟現象,后來被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教授阿蒂夫·米安和阿米爾·蘇菲總結在《債務之屋》(House of Debt)一書中。
這時難免有人疑問:老百姓債務清了,大量房子歸銀行,銀行會不會倒閉,反而拖累經濟?從歷史數據看,美國實行無追索權的州,房貸違約率確實比有追索權的州高20%以上,銀行損失更大,但并沒有出現更多銀行破產的情況。
核心原因是,無追索權制度下,銀行會更重視房價風險:房價過高時,會主動提高首付比例、上調利率,甚至拒絕放貸,靠更高利潤率和風險撥備平衡損失,同時壓低過熱的購房需求,讓房價回歸理性,真正發揮現代金融機構對資產的專業定價作用。簡單說,無追索權不會讓銀行更容易破產,只會讓銀行賺得相對少一些。
另外還有個關鍵差異:無追索權制度下,房貸糾紛大多不用鬧到法院,房子交給銀行,債務就了結;但有追索權制度中,銀行追繳差額欠款需法院、執行局深度參與,而這些機構經費來自納稅人稅款,相當于納稅人間接承擔了銀行追債的成本,這也是有追索權制度下銀行能賺更多錢的核心原因之一。
既然無追索權制度看似合理,那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為啥還會爆發?這得從存款保險制度說起。大蕭條時,銀行恐慌性擠兌導致大量破產,羅斯福政府推出《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建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100%國有),銀行破產后由其賠付民眾存款,初期每戶賠償上限2500美元,足以覆蓋95%民眾的存款需求,有效緩解了擠兌潮。
后來賠償上限不斷上調,1969年漲到2萬美元,1980年飆升至10萬美元,遠超多數美國人正常存款額。這就出現了問題:富裕階層不在乎銀行安全性,只選利率高的銀行存款,反正有政府兜底;再加上80年代美國取消存款利率管控,銀行間掀起高息攬存競爭,為了盈利只能放寬風控放貸,原本保障民生的存款保險,反而醞釀出金融風險,這一現象被學術定義為“政策功能漂移”,最終引發80年代小規模儲貸危機。
但當時美國政府僅投入千億美金救市,沒做太多政策調整,反而繼續放松金融監管。到2008年,存款保險賠償上限漲到25萬美金,銀行又把大量房貸打包成ABS等二級市場產品,基本無風險壓力,徹底忽視風控,最終爆發大規模次貸危機。
次貸危機后,美國做了不少整改:將存款保險上限鎖定25萬美金、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銀行懲罰與破產制度,但始終沒廢除無追索權法律。目前美國多數州實行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房貸制度,有限追索權規則很清晰:自住購房貸款,銀行不可追索;投資、出租類購房貸款,銀行可追索;或銀行收房后,僅能追索數月內、一定金額的債務差額,既警示違約,又不長期壓制經濟復蘇。經濟學研究普遍認為,無追索權制度會加快房價波動和經濟復蘇,并非次貸危機的根本原因。
最后一個問題:既然無追索權制度優勢明顯,為啥沒在我國推行?我認為核心是受文化慣性,以及傳統法律細節沖突等因素影響。如果你來經營一家銀行,會選擇實行無追索權房貸制度嗎?評論區聊聊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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