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昨天(15日)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昨天開始為期八天的辯論程序,首日由檢察官對柯文哲涉圖利、受賄罪論告。檢方認為,柯文哲為京華城量身打造方案,收了錢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請求照單全收,犯圖利、受賄罪;柯文哲庭后批檢方用臆測編故事。
![]()
庭審昨天傍晚結束,柯文哲步出法庭說:“就一句話,法庭上應該是講事實,講證據,而不是利用臆測在編故事,就這么簡單。”隨后離去。依規劃,柯文哲與律師團今會對檢察官的論告正式回擊。
柯文哲被控向沈慶京收賄1500萬元部分,檢方表示,Excel檔是柯文哲的“賬冊”,有給錢的就是數字,且每一筆款都可驗證,帳冊私密性極高,并非黨工可以傳來傳去的資料,只有柯文哲本人才知每筆內容;柯文哲稱把金主傳喚到法庭作證是在政治迫害,但大多數金主是由沈慶京聲請傳喚。
圖利罪部分,檢察官表示,依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對京華城的判決,所謂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是“一次性”保障,沈慶京爭取回復,依都市計劃法申請容積獎勵,研議過程與結果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違反平等原則。
檢方表示,柯文哲辯護人提出包括文華東方、南港輪胎工廠、南港工業區、亞灣、臺北好好看等對照案,都有明確法律授權,唯獨京華城沒有,京華城細部計劃變更案,全臺只有京華城可適用優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