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縣人民政府:
《夏邑縣人民政府關于夏邑縣2024年度第九批鄉鎮農用地轉用的請示》(夏政文〔2024〕179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和《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一條的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夏邑縣王集鄉等5個鄉(鎮)周莊村等7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耕地1.4922公頃、其他農用地0.0133公頃,共計1.5055公頃(其中耕地1.4922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作為夏邑縣2024年度第九批鄉鎮農用地轉用項目用地。
二、同意夏邑縣自然資源局編制的農用地轉用方案。
三、夏邑縣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已補充1.4922公頃耕地的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升,并切實做好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剝離利用管理和監管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用途和供地方式、節約集約用地標準進行供地,批準用途不得擅自改變。
附件:夏邑縣2024年度第九批鄉鎮農用地轉用明細表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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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商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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