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因為瘋狂追星劉德華,讓一個原本普通的家庭支離破碎,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父親為滿足女兒的執(zhí)念,最終選擇跳海結束自己的生命。這場“追星悲劇”震驚全國,也讓無數(shù)父母心生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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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十八年過去,那個為偶像不顧一切的女孩,早已不再是當年的模樣。她過得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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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娟出生在甘肅蘭州,家境普通。父母年紀大才得女,自然視她如掌上明珠。
誰也沒想到,十六歲那年,她做了一個“夢”——夢見劉德華對她微笑。那一刻,她堅信命中注定有緣。
夢醒后,生活開始徹底改變。房間里貼滿劉德華的照片,床單、茶杯、日歷,全是“劉德華”。
楊麗娟常常對著偶像的照片發(fā)呆,覺得那是自己的精神寄托。
起初家人以為只是青春期的小喜歡,沒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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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女兒的“喜歡”變成了“執(zhí)念”。
楊麗娟開始不滿足于看照片,堅信自己一定要親眼見到劉德華,才能讓“命運”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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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條件一般,父母靠著工資勉強生活。可女兒一開口要去香港看劉德華,老兩口竟沒猶豫太久。
為了讓孩子實現(xiàn)心愿,他們東拼西湊,湊了9900元,那是當時家里所有的積蓄。
那趟旅程,楊麗娟確實見到了劉德華——但只是遠遠地在演唱會現(xiàn)場看了幾秒。她激動得落淚,卻又覺得不夠。
因為她想要的是“單獨相見”,想和劉德華說話、合影、得到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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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之后,追星變成了一場災難。房子賣了,債務累了,母親節(jié)衣縮食,父親為了湊錢甚至想賣腎。
媒體曝光后,全國都在議論這個女孩,議論這個“寵壞了的女兒”。
劉德華方面出于善意,讓她參加粉絲活動,還特意安排合影。
可楊麗娟覺得那幾分鐘太短,沒說上話,依舊不甘心。她的執(zhí)念愈演愈烈,生活徹底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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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楊勤冀眼看家里被折騰得一貧如洗,身心俱疲。
一次次勸說女兒放下執(zhí)念都無果。最后,他在香港跳海前寫下十頁遺書,控訴劉德華“太無情”,沒有成全女兒的心愿。
消息傳出,轟動全國。人們憤怒,也心疼。憤怒這場盲目的追星,心疼一個父親為了女兒付出的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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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面對父親的離世,楊麗娟的情緒并沒立刻崩塌,她仍然堅持劉德華該出來見她,還要求對方出席葬禮。
那時的她,似乎分不清現(xiàn)實與幻想的界限。
后來楊麗娟把《南方周末》和劉德華告上法庭,索賠一百萬元,理由是“損害名譽”。
案件當然沒有結果,社會輿論也徹底改變。原先的同情變成指責,媒體鏡頭慢慢遠離,她消失在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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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是最好的清醒劑。幾年沉寂后,楊麗娟終于意識到自己曾經多么荒唐。
再次出現(xiàn)在大眾面前,是七年后的采訪節(jié)目。她語氣平靜,勸年輕人理性追星,不要像自己一樣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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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楊麗娟,在蘭州一家超市做促銷員,每月工資不到三千,養(yǎng)著年邁的母親。
生活清貧,卻比以前踏實。上下班兩點一線,偶爾下班后去河邊散步,想起父親,心里依然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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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過一句話讓人印象深刻:“曾經我以為得到偶像就是幸福,現(xiàn)在才知道,能讓父母安心,才是真正的幸福。”
楊麗娟再也不提劉德華,也不再逃避過去,只是 安靜的 過日子。
身邊的熟人提起那段往事,她淡淡一笑,或許早已經釋懷了。
七公子說:
有人說,楊麗娟是那個時代“極端追星”的犧牲品,是父母溺愛的導致的。
其實她的悲劇,早就藏在那個夢醒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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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縱容、社會的關注、媒體的推波助瀾,讓一個女孩陷進了無法回頭的執(zhí)念。
如今,她終于明白,追星可以,但不能拿命換;愛偶像沒錯,但也要先學會愛自己。
理性追星,不讓父母流淚,這才是對偶像最好的尊重。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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