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文學史上,唐代唱和詩占據著重要地位,其中《盛山唱和集》作為中唐時期的重要文學作品,長期以來卻面臨著嚴重的認知偏差。唐次在貞元八年(792 年)被貶為開州刺史,在任十二年期間與友人僚屬詩歌唱和,由權德輿編為《盛山唱和集》。然而,后世學者卻普遍將這部作品與韋處厚創作于元和年間(816-819 年)的《盛山十二景詩》相混淆,誤認為兩者是同一部作品或性質相同的唱和詩集。
這一誤解的形成并非偶然,而是源于多重歷史因素的疊加。首先,兩部作品均以 "盛山" 為名,且都包含 "十二" 之數,在文獻流傳過程中極易產生混淆。其次,《盛山唱和集》中的《盛山十二講詩》在宋以后亡佚,而后世書目罕見著錄,導致信息嚴重不對稱。更為關鍵的是,從明代開始,方志編纂者就將兩者混為一談,如乾隆《夔州府志》獨記韋詩而忽略權、唐之作,《蜀中廣記》著錄已有訛誤,至乾隆、道光《夔州府志》訛誤更是增至 24 處。
這種混淆不僅造成了時間上的悖論 —— 權德輿與唐次如何能 "穿越" 二十載為韋處厚未來的詩作唱和、作序?—— 更重要的是,它掩蓋了《盛山唱和集》的真實面目,誤解了其文學價值和歷史意義。事實上,《盛山唱和集》并非唱和盛山山景詩,而是唱和盛山縣、郡的詩,權德輿在序文中明確指出,該集內容包括 "營合道志,詠言比事"、"暌攜寤嘆,惆悵感發"、"班春悲秋,行部遲客"、"煙云草木,比興形似" 等多個方面,體現了詩歌的教化功能。
筆者旨在通過嚴謹的史料分析,從歷史地理沿革、文學內容對比、版本流傳考證等多個維度,深入剖析這一誤解的形成過程,還原《盛山唱和集》的真實面貌,強調權德輿編集作序的歷史事實,為唐代文學研究提供準確的文獻基礎。
一、《盛山唱和集》的歷史背景與基本面貌
1.1 唐次開州任職的歷史背景
唐次,字文編,是唐朝開國功臣、禮部尚書唐儉的后裔,唐陵的玄孫。他于建中初年(780-783 年)進士及第,貞元初年入朝為侍御史,后轉任禮部員外郎。貞元八年(792 年),因受宰相竇參案牽連,唐次被貶為開州刺史。
開州在唐代的行政區劃設置經歷了復雜的變化過程。開州在唐代屬山南西道,州治設在盛山縣。根據《新唐書?地理志》記載,開州為盛山郡,下領三縣:盛山、新浦、萬歲(后改名為萬世)。從歷史沿革來看,西魏廢帝二年(553 年)分漢豐縣置永寧縣,隋開皇十八年(598 年)改永寧縣為盛山縣,屬開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 年),改開州為盛山郡;唐肅宗乾元元年(758 年),復為開州。
權德輿在《唐使君盛山唱和集序》中明確記載:"八年夏,佩盛山印綬,朱雨轓而西,天子雅知其文采,慰勉甚厚",并提到唐次 "理盛山十二年"。這里的 "八年夏" 指貞元八年(792 年)夏天,而 "理盛山十二年" 則表明唐次在開州刺史任上整整十二年,直到貞元十九年(803 年)冬才 "既受代轉遷于夔",即轉任夔州刺史。
1.2 權德輿編集作序的具體情況
權德輿(759-818 年),字載之,是中唐時期的重要政治家和文學家。他在貞元、元和年間執文壇之牛耳,成為新一代文壇盟主,曾執掌綸誥長達九年之久,又在貞元十八年(802 年)至二十一年(805 年)三次主持貢舉。
權德輿與唐次有著密切的交往。據《唐使君盛山唱和集序》記載,權德輿曾與唐次有 "木桃瓊瑤之往復",即詩歌唱和往來,因此受唐次之托為其唱和集作序。在這篇序文中,權德輿詳細闡述了《盛山唱和集》的編集過程和內容特征:
"理盛山十二年,其屬詩多矣,非交修繼和,不在此編。至于營合道志,詠言比事,有久敬之義焉。暌攜寤嘆,惆悵感發,有離群之思焉。班春悲秋,行部遲客,有記事之敏焉。煙云草木,比興形似,有寓物之麗焉。"
從這段描述可以看出,《盛山唱和集》的內容極為豐富,涵蓋了多個方面:"營合道志,詠言比事"體現了詩歌的教化功能;"暌攜寤嘆,惆悵感發"表達了離群之思;"班春悲秋,行部遲客"記錄了地方治理的日常事務;"煙云草木,比興形似“則包含了對自然景物的描繪。
更為重要的是,權德輿在序文中明確指出,這部唱和集的參與者包括 "凡漢庭公卿左右曹方國二千石軍司馬部從事暨巖棲處士令弟才子,稽合屬和,二十有三人,共若干篇"。這二十三人的身份涵蓋了朝廷公卿、地方官員、軍司馬、幕僚以及隱士才子等各個階層,體現了當時文人唱和活動的廣泛性。
1.3 《盛山唱和集》的文學性質與價值
《盛山唱和集》在文學史上具有重要價值,這不僅體現在其參與人數之多、持續時間之長,更體現在其內容的豐富性和思想的深刻性。
從文學性質來看,權德輿在序文開篇即言:"古者采詩成聲,以觀風俗,士君子以文會友,緣情放言。言必類而思無邪,悼《谷風》而嘉《伐木》,同其聲氣,則有唱和,樂在名教,而相博約"。這段話明確表明了《盛山唱和集》的創作宗旨:詩歌唱和不僅是文學創作活動,更是一種 "觀風俗"、"思無邪" 的教化行為,體現了儒家詩教的傳統。
從內容構成來看,《盛山唱和集》包含了《盛山十二講詩》。根據開州文化史研究,權德輿所撰《唐使君盛山唱和集序》明確指出,唐次在開州任內 "為刺史十二年",與友人僚屬詩歌往還,由權氏編為《盛山唱和集》,內含《盛山十二講詩》。這里的 "講詩" 二字至關重要,它表明這些詩歌具有講解、闡發義理的性質,偏重教化功能,與純粹描繪自然風光的 "景詩" 有著本質區別。
遺憾的是,《盛山十二講詩》原詩已佚,宋以后亡佚,后世書目罕見著錄。但從權德輿序文的描述來看,這些詩歌的內容必然與唐次在開州的施政感悟密切相關,體現了 "觀風俗"、"思無邪" 的儒家詩教理念,旨在教化與傳承名教,與韋處厚詩的審美取向截然不同。
二、韋處厚《盛山十二景詩》的創作背景與內容特征
2.1 韋處厚開州任職的時間與背景
韋處厚(773-828 年),原名韋淳,為避憲宗李純名諱改名處厚,字德載,京兆萬年(今陜西西安)人。他出身于關中士族京兆韋氏逍遙公房,自幼酷愛讀書,博涉經史。元和元年(806 年)進士及第,元和三年(808 年)舉賢良方正,以優異成績登才識兼茂科,授秘書省校書郎,直史館,遷右拾遺、考功司員外郎。
韋處厚的開州之行源于一次政治斗爭。元和十一年九月辛未(816 年 10 月 3 日),他因黨附宰相韋貫之,由考功員外郎貶為開州刺史。據《舊唐書?韋處厚傳》記載,韋處厚在開州任職三年,直到元和十四年(819 年)正月才奉詔回京,任戶部郎中。
與唐次的長期任職不同,韋處厚在開州的時間相對短暫。但就在這三年間,他創作了影響深遠的《盛山十二景詩》。據史料記載,韋處厚到開州后,與同時被貶為開州司馬的侍御史溫造相識,二人成為摯友,共同游覽盛山。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韋處厚以詩人的敏銳捕捉著自然之美,用簡潔凝練的五言絕句,為盛山十二處景致立傳。
2.2 《盛山十二景詩》的具體內容
韋處厚的《盛山十二景詩》是一組五言絕句,共十二首,分別吟詠盛山的十二處景觀。這十二景包括:宿云亭、隱月岫、流杯渠、琵琶臺、盤石磴、葫蘆沼、繡衣石榻、梅溪、桃塢、茶嶺、竹巖、上士瓶泉。
從詩歌內容來看,這十二首詩純粹是對自然景觀的描繪,體現了典型的 "景詩" 特征。例如:
《隱月岫》:"初映鉤如線,終銜鏡似鉤。遠澄秋水色,高倚曉河流。"—— 描繪了月亮在山巒間的變化軌跡,從如線的彎鉤到如鏡的圓月,秋水清澈,月亮高掛,營造出寧靜而壯美的氛圍。
《流杯渠》:"激曲縈飛箭,浮鉤泛滿卮。將來山太守,莫向習家池。"—— 描寫了流杯渠上舉行 "曲水流觴" 宴飲的盛況,箭矢般的流水激蕩回旋,酒杯漂浮滿溢,詩人勸誡山太守莫要貪戀習家池的美景。
《宿云亭》:"雨合飛危砌,天開卷曉窗。齊平聯郭柳,帶繞抱城江。"—— 描繪了宿云亭在雨霧中的景象,雨霧聚合飛落危階,天空放晴如卷曉窗,平齊的柳樹連接外郭,江水如帶環繞城池。
這些詩歌的共同特點是:語言簡練明快,意象清新,意境優美,完全是對自然景物的審美描繪,沒有任何說教或義理闡釋的成分。正如韓愈在《韋侍講盛山十二詩序》中所評價的:"讀而詠歌之,令人欲棄百事往而與之游,不知其出于巴東以屬朐?也",充分肯定了這些詩歌的藝術感染力。
2.3 《盛山十二景詩》的文學影響
韋處厚《盛山十二景詩》的文學影響遠超其作者的預期。據韓愈《韋侍講盛山十二詩序》記載,這組詩 "大行于時,聯為大卷,家有之焉",甚至達到了 "長安紙貴" 的程度。
唱和的規模空前盛大。韓愈明確指出:"于時應而和者凡十人",并列舉了其中六位的姓名和后來的官職:"元司馬稹為宰相,洋州許使君康佐為京兆,忠州白使君居易為中書舍人,李使君景儉為諫議大夫,黔府嚴中丞謨為秘書少監,溫司馬造為起居舍人,皆集闕下"。這六人分別是元稹、白居易、溫造、許康佐、李景儉、嚴謨,都是當時文壇的重要人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韓愈列舉的唱和者中并沒有張籍,但張籍卻實實在在留下了《和韋開州盛山十二首》,見《全唐詩》增訂本卷三百八十六,所有詩作嚴格遵循韋處厚原題,全然不似后人那般掐文改字。這種 "不在名列卻有和詩" 的現象,從側面反映了當時唱和活動的廣泛性和自發性。
《盛山十二景詩》的影響還延續到了宋代。北宋時期,仍有韋驤(1033-1105)《和唐韋相國盛山十二詠》、馮山(?-1094)《開州盛山十二題》等隔代唱和之作,見《全宋詩》卷七百三十三、卷七百三十四。正是在這樣的歷史積淀中,"盛山十二景" 逐漸成為開州歷史上最富文化意蘊的人文景觀,并派生出 "漢豐八景" 等地方文化系列。
三、千年誤解的形成過程與傳播路徑
3.1 誤解的起源:從南宋開始的混淆
《盛山唱和集》與《盛山十二景詩》的混淆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根據現有史料分析,誤解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南宋時期。
南宋祝穆《方輿勝覽》引紹興十五年(1145 年)進士夏侯孚先記:"盛山風物,冠冕峽郡,其間十二景,唐宋巨公,更酬迭唱云。"這段話中的關鍵問題在于,它將唐次、權德輿等貞元時期的詩人與韋處厚等元和時期的詩人混為一談,統稱為 "唐宋巨公",模糊了時間界限。
更為關鍵的是,《方輿勝覽》首次披露了詩句 "拄笏看山尋盛字",并自注:"蓋山如 ' 盛' 字也。" 此句上為杜甫《寄常征君》:"開州入夏皆涼泠,不如云安毒熱新。" 下句為南宋謝諤(1121-1194)失題殘句詩 "金房開達皆名州,盛山更在天上頭"。然而,"拄笏看山尋盛字" 這一詩句并未見于《全唐詩》及《杜甫全集》,其真實性存疑,很可能是后人的偽托。
從文獻著錄的角度看,南宋以下歷代著錄,無論詩題還是文字,舛誤眾多,以訛傳訛的現象極為嚴重。這種著錄上的混亂,為后世的進一步誤解埋下了伏筆。
3.2 明代的推波助瀾:方志編纂的錯誤導向
進入明代,兩部作品的混淆進一步加劇。自明代以降,兩部作品的界限在文獻中逐漸模糊。最為典型的表現是,后世方志常將二者混為一談,如乾隆《夔州府志》獨記韋詩而忽略權、唐之作;《蜀中廣記》著錄已有訛誤,至乾隆、道光《夔州府志》訛誤更是增至 24 處,訛誤文字 30 字,占組詩總字數的 11%。
明代曹學佺的《蜀中廣記》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曹學佺以藏書宏富、學識博雅著稱,"丹鉛滿卷,枕籍沈酣",堪稱大家,然其《蜀中廣記》著錄《盛山十二詩》竟有 12 處錯誤。這些錯誤不僅包括文字上的訛誤,更重要的是混淆了作品的歸屬和性質。
明代方志編纂者的另一個錯誤是對 "古詩" 的不當引用。大抵明人比較審慎,天順《大明一統志》、嘉靖《四川總志》、萬歷《四川總志》、康熙《四川總志》、雍正《四川通志》、正德《夔州府志》等皆籠統言 "古詩云",不妄自牽扯。但這種 "審慎" 背后,實際上是對兩部作品關系的模糊認識。
3.3 清代的固化:以訛傳訛的惡性循環
清代是誤解固化的關鍵時期。與明代的 "審慎" 不同,清人則多喜夤緣,除康熙《四川總志》外,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雍正《四川通志》、乾隆《夔州府志》、乾隆《開縣志》、咸豐《開縣志》皆指實為杜詩,三人成虎,越傳越廣。
乾隆時期的方志編纂尤其值得關注。乾隆《夔州府志》在處理這一問題時出現了嚴重偏差:一方面,它獨記韋處厚詩而忽略權德輿、唐次之作,造成了信息的嚴重缺失;另一方面,在著錄韋處厚詩時又錯誤百出,僅《宿云亭》一詩的引述就有多處錯誤,如將 "齊平聯郭柳" 誤作 "薺平聯郭柳","帶繞抱城江" 誤作 "帶繞抱城" 等。
這種錯誤并非孤例。據統計,乾隆《夔州府志》、道光《夔州府志》在著錄《盛山十二詩》時共有 24 處錯誤,訛誤文字 30 字,占組詩總字數的 11%。更為嚴重的是,"十二詩" 非全文著錄,僅以古跡或亭臺入志,這種選擇性的著錄方式進一步加劇了誤解的傳播。
3.4 誤解形成的深層原因
通過對歷史文獻的梳理,我們可以總結出誤解形成的幾個關鍵原因:
第一,"講" 與 "景" 音近易訛。《盛山十二講詩》與《盛山十二景詩》僅一字之差,在口耳相傳和文獻轉抄過程中極易混淆。特別是在方言環境中,"講"、"景" 讀音相近,更容易造成誤傳。
第二,文獻存佚的不對稱性。《盛山十二講詩》在宋以后亡佚,后世書目罕見著錄;而韋處厚《盛山十二景詩》則被《全唐詩》完整收錄,相關唱和及序文亦流傳有序。這種 "前作亡佚、后作流傳" 的狀況,導致后世學者只能依據流傳下來的韋詩來理解 "盛山唱和",自然會產生偏差。
第三,年代久遠導致的記憶模糊。從唐次、權德輿到韋處厚,再到明清時期的方志編纂者,時間跨度長達數百年。年代久遠不僅造成了文獻的散佚,更重要的是造成了歷史記憶的模糊。方志編纂者在缺乏第一手資料的情況下,只能依據前代文獻進行推測,而前代文獻本身就存在錯誤,這種 "以訛傳訛" 的循環最終導致了誤解的固化。
第四,編纂過程中的因襲錯誤。許多方志編纂者在編纂過程中因襲舊誤,缺乏獨立的考證精神。他們往往是 "照著葫蘆畫瓢",前代志書怎么寫,自己就怎么抄,即使發現了疑點也不愿深究。這種缺乏批判精神的編纂態度,是誤解得以長期流傳的重要原因。
四、正本清源:還原《盛山唱和集》的真實面目
4.1 從歷史地理角度論證:盛山郡、縣與盛山的區別
要還原《盛山唱和集》的真實面目,首先必須厘清一個基本概念:唐代的 "盛山" 既是山名,也是郡名、縣名。這種一名多義的現象,是造成后世誤解的重要原因。
從歷史地理沿革來看,盛山縣的設置早于盛山郡。西魏廢帝二年(553 年)分漢豐縣置永寧縣,隋開皇十八年(598 年)改永寧縣為盛山縣,屬開州。唐高祖武德元年(618 年)改萬州為開州,以盛山縣為州治;唐玄宗天寶元年(742 年)改開州為盛山郡;唐肅宗乾元元年(758 年)復為開州。
這種復雜的行政區劃變化帶來了一個重要事實:在唐次擔任開州刺史的貞元年間(785-805 年),開州的正式名稱是開州,而非盛山郡。雖然天寶年間曾改開州為盛山郡,但乾元元年就已恢復為開州。因此,權德輿在序文中所說的 "理盛山十二年",這里的 "盛山" 指的應該是盛山縣或開州,而非盛山山景。
更為重要的是,權德輿在序文中明確提到唐次的職責是 "惠而保之,四封熙熙,比歲連課,為百城表率",這顯然是指治理地方、安撫百姓的政務活動。序文中還提到 "班春悲秋,行部遲客,有記事之敏焉",這些都是典型的地方官員日常事務的描述,與單純的山水游覽毫無關系。
4.2 從文學內容角度論證:《盛山十二講詩》與《盛山十二景詩》的本質區別
文學內容的對比是澄清誤解的關鍵。通過對權德輿序文的分析和對韋處厚詩作的解讀,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兩部作品的本質區別。
首先,從文體性質來看,"講詩" 與 "景詩" 有著根本的不同。"講詩" 偏重講解、闡發義理,具有教化色彩;"景詩" 則純粹描繪自然風光,屬于山水抒情詩。權德輿在序文中明確指出,《盛山唱和集》的內容包括 "營合道志,詠言比事,有久敬之義焉",這明顯體現了詩歌的教化功能。
其次,從創作目的來看,兩者的差異更加明顯。《盛山唱和集》的創作宗旨是 "古者采詩成聲,以觀風俗,士君子以文會友,緣情放言。言必類而思無邪,悼《谷風》而嘉《伐木》,同其聲氣,則有唱和,樂在名教,而相博約"。這段話清楚地表明,這部唱和集的目的是通過詩歌唱和來 "觀風俗"、"思無邪",體現了儒家詩教的傳統。
相比之下,韋處厚的《盛山十二景詩》則完全是另一番面貌。這十二首五言絕句,如《隱月岫》的 "初映鉤如線,終銜鏡似鉤"、《流杯渠》的 "激曲縈飛箭,浮鉤泛滿卮" 等,都是純粹的景物描寫,意象生動,意境清麗,完全契合 "景詩" 特質,與 "講詩" 的教化屬性無涉。
再次,從參與人員來看,兩部作品也存在顯著差異。《盛山唱和集》的參與者包括 "漢庭公卿左右曹方國二千石軍司馬部從事暨巖棲處士令弟才子,稽合屬和,二十有三人",這是一個涵蓋了朝廷官員、地方官吏、隱士才子等各個階層的龐大群體。而韋處厚《盛山十二景詩》的唱和者則主要是同時代的文人墨客,如元稹、白居易、張籍等,身份相對單一。
4.3 從版本流傳角度論證:《盛山唱和集》的獨特價值
版本流傳的考證為我們提供了另一個重要視角。通過對歷代書目的梳理,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盛山唱和集》的流傳軌跡及其獨特價值。
根據《新唐書?藝文志》記載,《盛山唱和集》著錄為一卷。權德輿在序文中提到,這部唱和集是他受唐次委托而編:"是集也,編于德輿,嘗有木桃瓊瑤之往復,辱求序引,所不敢讓者"。這一編集過程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文學史意義。
從文學價值來看,權德輿在序文中對《盛山唱和集》給予了高度評價。他引用魏文帝稱劉公干五言詩 "妙絕一時" 和抱樸子稱 "讀二陸之文,恐其卷盡" 的典故,來形容《盛山唱和集》的藝術成就:"今覽盛山之作有似之"。這種評價絕非客套之詞,而是基于對作品的深入理解。
更為重要的是,《盛山唱和集》保存了一個時代的文學風貌。序文中提到,唱和活動呈現出 "盍簪則七子偕賦,發函亦千里善應" 的盛況,這種 "聚集時如建安七子般共同賦詩,分離后也能千里唱和回應" 的文學現象,生動地展現了中唐文人的精神風貌和文學追求。
4.4 從學術史角度論證:糾正誤解的必要性
從學術史的角度來看,糾正這一千年誤解具有多重意義。
首先,它關系到對唐代文學發展脈絡的正確認識。權德輿、唐次的《盛山唱和集》秉承大歷以來注重教化、交際的詩風,符合貞元時期雅正的傳統;而韋處厚的《盛山十二景詩》則體現了元和詩歌轉向個性化、審美化,注重捕捉自然美感的趨勢。這種差異正是中唐詩歌內部演進的縮影。如果將兩者混為一談,就無法正確理解中唐詩歌的發展脈絡。
其次,它關系到對開州文學史的準確把握。開州在唐代是一個重要的文化中心,先后迎來了唐次、韋處厚兩位重要詩人。唐次帶來的是注重教化的詩風,韋處厚則開創了山水詩的傳統。這兩種不同的文學傳統共同構成了開州文學的源頭,承載了唐代文化的兩次演變。如果混淆了兩者,就無法正確認識開州文學的多元性和豐富性。
再次,它關系到對權德輿文學地位的重新評估。權德輿作為貞元、元和間的文壇盟主,其編集《盛山唱和集》的行為本身就具有文學史意義。這部作品集不僅體現了他的文學理念,更展現了他作為文壇領袖的組織能力和學術眼光。將《盛山唱和集》與韋處厚詩混淆,實際上是對權德輿文學貢獻的忽視。
五、結論:還原歷史真相,傳承文學遺產
通過對唐次《盛山唱和集》與韋處厚《盛山十二景詩》的系統考證,我們可以得出明確的結論:
第一,《盛山唱和集》是唐次在貞元八年至十九年(792-803 年)任開州刺史期間,與友人僚屬的唱和詩集,由權德輿編集并作序,內含《盛山十二講詩》。這部作品的內容涵蓋了地方治理、友朋交游、風物描寫等多個方面,體現了 "觀風俗"、"思無邪" 的儒家詩教理念,具有鮮明的教化色彩。
第二,韋處厚《盛山十二景詩》創作于元和十一年至十四年(816-819 年),是他被貶開州期間創作的一組純粹描繪盛山十二處自然景觀的五言絕句。這組詩以其清新的語言、優美的意境,展現了元和詩歌注重自然審美、追求個性表達的新趨勢。
第三,兩部作品在創作時間上相差約 20 年,在文學性質上有著本質區別 —— 前者是具有教化功能的 "講詩",后者是純粹的山水 "景詩"。后世學者將兩者混淆,主要源于 "講" 與 "景" 音近易訛、文獻存佚的不對稱性、年代久遠導致的記憶模糊,以及方志編纂中的因襲錯誤等多重因素。
糾正這一千年誤解的意義是多方面的。從學術研究的角度看,它還原了唐代文學發展的真實面貌,為我們理解中唐詩歌的演變提供了準確的文獻基礎;從地方文化建設的角度看,它厘清了開州文學傳統的多元構成,有助于更好地傳承和發展地方文化;從文獻學的角度看,它提醒我們在研究古代文學作品時必須保持嚴謹的態度,重視版本考證和史料辨析。
更為重要的是,這一考證過程本身就體現了 "正本清源" 的學術精神。在信息爆炸的時代,各種似是而非的 "知識" 充斥著我們的視野,如何辨別真偽、還原真相,成為每一個學者必須面對的課題。《盛山唱和集》的案例告訴我們
()(),只有通過扎實的史料考證、嚴密的邏輯推理、審慎的學術態度,才能穿透歷史的迷霧,抵達真理的彼岸。
最后,我們應當認識到,文學遺產的傳承不僅是對作品文本的保存,更是對歷史真相的還原和對文化精神的延續。《盛山唱和集》與《盛山十二景詩》雖然都是開州文學的瑰寶,但它們代表著不同的文學傳統和文化價值。只有正確認識和理解這種多樣性,我們才能更好地繼承和發展這筆寶貴的文學遺產,讓千年詩韻在新時代煥發出新的生機。
(文|劉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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