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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島易斷》是日本明治時期高島吞象所著易學(xué)經(jīng)典,核心是結(jié)合《周易》原文與實戰(zhàn)占例,闡釋易經(jīng)占卜的原理與應(yīng)用,兼具理論性與實用性,是近代易學(xué)重要典籍。
《高島易斷》
第二卦:坤為地《坤卦》
坤為地
「坤」字本作?,卦三偶六 斷 , 純陰 虛 闕 之象。
「坤」字古文作 , 順 字偏旁及川字亦 之象形也,故《象傳》曰:“乃順承天”。又曰:“柔順利貞”。
《文言傳》曰:“坤道其順乎?”《系辭傳》曰:“夫坤,天下之至順也”。皆可見[坤]順之義。后以其混山川之川,改從土從申,古文作 。言[坤],地也。地,土也,于方為申也。
地之為體,安靜而至柔至順以承[乾]也。
《說卦傳》曰:“坤為柔”。《雜卦傳》曰:“乾剛坤柔”。柔順之義可知矣。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坤]者,[乾]之對,萬物之氣始于天,萬物之形生于地。
其為人義也,在人為卑,在物為雌,在事為靜,在學(xué)為能,在時為秋,為秋冬。
其為人道也,可為人用而不可自用,小人自知其柔弱,而能順從剛明之君子,則得也。
然易象變動,亦未可執(zhí)一而論,非謂君父不得占[坤],臣子不得占[乾]也。又非謂[乾]六爻無小人,[坤]六爻無君子也。但君子筮得此卦,則當(dāng)知其氣運在[坤],要法[坤]順之義,柔順以處事也。
[坤]為地,順承太陽之[乾]。天有象,地有形,天虛地實,地為土壤積累而成,仰承天施而化成萬物,無所不持載也。在人則為臣為妻,臣之事君,母之育子,妻之隨夫,皆法地道之至順,其義一也。[坤]之德,柔而順,含弘光大,篤實厚重,即《中庸》所謂“寬裕溫柔,足以有容”之大德也。
此卦六畫皆偶,順之象;內(nèi)外重偶,厚之象;內(nèi)虛,中之象,又含之象、又通之象。
兩兩相比,行之象、又明之象;
彬彬均適,文之象、又美之象;
六偶,十二方之象、又大之象。
秩序不紊,理之象;左右分布,體之象、又業(yè)之象。
《爻辭》及《文言傳》所述,皆依是等之象而系辭也。
“元亨利貞”之義,見[乾卦]下。
唯[乾]者形而上,主天地之道;[坤]者形而下,主陰陽之功;是[乾][坤]之別也。[坤]之“元亨”,即[乾]之“元亨”,猶月之得日光而有光也。
馬之性,柔順而能服于人,牝馬者,性尤柔順。北地馬群,每以十牝隨一牡而行,不入他群,“牝馬之貞”,取象于此。然[乾]卦曰龍,[坤]卦曰馬,以龍飛天上,變化自在,馬性地上,馴服于人。牝?qū)δ担瑸槿幔试唬骸袄蝰R之貞”。
[乾]上[坤]下,即[乾]先[坤]后,[坤]先夫[乾],是逆天也,必所往皆迷;[坤]從[乾]后,乃“順從天”,斯“得主有常”,無往不利矣。是即陽倡陰和,陽施陰受之道。“攸往”者,謂有所行也。[坤]以得[乾]為主,君子以得君為主,君先臣后,從令而行,是以所往咸宜。
“西南”陰方,屬[巽]?[離]?[兌]?,為[坤]?之本方;
“東北”陽方,屬[坎]?[艮]?[震]?,為[乾]?之本方。
“西南得朋”,[坤]以陰卦往同朋陰卦之方;
“東北喪朋”,[坤]以陰卦往東北陽卦之方。
以陰往陰,則與陰為類,以陰往陽,則從陽有慶。是以《彖傳》曰:“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也。“安貞”者,安于[坤]順,以配[乾]健。故西南東北,為皆利,得朋喪朋而皆吉,“君子有攸往”,惟法[坤]之順而已矣。
一說讀“主利”為句,謂在家則生殖勤儉以致富,在國則利用厚生以富國,不知當(dāng)以孔子《文言》為據(jù),利字屬下二句讀。“得朋”、“喪朋”,正與上得主相對。
《彖傳》曰: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zé)o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yīng)地?zé)o疆。
“乾元”“坤元”,皆根于太極之一元,無二元也。[坤]以承[乾],故[坤]亦稱“元”。“乾元”在陽,故曰“大”;“坤元”屬陰,故不曰“大”而曰“至”。“至”者,謂既到極盡處,陽之極盡處為陰,陰即[坤],故曰:“至哉。”
坤輿隨太陽而圓轉(zhuǎn)活動,外面以水為衣,受太陽之光熱,而蒸發(fā)水氣,雨露下降,而為資生之功,謂之陰陽之作用。陰陽者,天地之大氣,而萬物皆乘此二氣以生成也。《系辭傳》曰:“天地絪缊,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者,即是也。蓋乾元之大氣,與坤元之精氣相交,萬物森然而興發(fā),生育之功,無所不至,謂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
[乾]為天之積氣,其德在始施也;[坤]承天之氣而為體,其德在受育也。“資生”之“生”,與[乾]之《象傳》“始”字相對,不可輕看。
此卦上下皆[坤],有重厚之象,故載山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應(yīng)天之施無疆,以生成萬物,無不包容,無不發(fā)育,謂之“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按地精為馬,馬亦陰類,牝馬則陰而又陰,以其性柔順,而又能行遠,故曰:“行地?zé)o疆”。法[坤]之君子,所行正當(dāng)如是。“牝馬”一言,圣人懷有深意,讀《易》者,所宜留心玩索。
蓋此卦純陰,陰主成,以得[乾]為主,宜從[乾]而動,為人臣為人妻者,固不可爭先而成事也。故君子筮得此卦,其行事宜安靜,不宜躁進,若先事而動,必取敗也。夫陰,暗也、昧也,不宜主事也,必以從陽為主。此卦皆陰,故先人而當(dāng)事,必迷而多誤,可知承陽而而后人,則順而得常,故謂之“先迷失道,后順得常”。
西南退也,東北進也,且西南陰位,東北陽位。[坤]之時,退西南則得朋,進東北則喪朋。然人多喜其得朋而往西南,不知以陰而往陰位,不啻無一毫之益,見柔益柔而暗益暗矣。雖往東北而曰“喪朋”,以我之暗,往求高明之地,以為補救,則暗往明來,其道順而得益多,故謂之:“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如此而安其本分,確乎常道,故謂之:“安貞之吉。”蓋貞之為德,有所守而不變,以全萬物之終,故謂之“安貞之吉,應(yīng)地?zé)o疆”也。
按:《易》因“三天兩地”之?dāng)?shù),設(shè)天地之位,定剛?cè)嶂弧?br/>
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而陰陽悉交也。
六十四卦中,得定位之整正者,獨有水火[既濟]而已。
凡《易》中所言,當(dāng)位不當(dāng)位者,皆因此理也;天下大小之事,其合道理,或不合道理,皆由是而出者也。
又“地中有天”者,以二與四謂之“兩地”,以一與五謂之“兩天”,
三謂之“地中之天”,總謂之“三天”。
上爻一陰,表地球之外猶有世界也。
此“三天兩地”之位,于《易》最為樞要,故天位有地,地位有天,皆謂之“不當(dāng)位”。
《易》之于時處位,其精密如此。
通觀此卦,初爻,陰之微也。小人汲汲于營利,不顧災(zāi)害,有陷入匪僻之象,履霜堅冰,戒之深也。二爻得[坤]之純體,卦中惟這一爻最純粹,然第曰:“無不利”,與[乾]之九五,得天位行天道,而致太平之占者迥別。三則不中,且不正,是賞罰不明之時也。四則不中,以攻君子緘默避禍。五則不正,以致尊卑失敘。上六則群陰交戰(zhàn),有以血洗血之象,陰之極也。
要之[坤]者,純陰之卦也,故六爻概以小人言之,與乾之君子相對也。以其小人故,《彖辭》曰:“主利”,上爻曰:“戰(zhàn)”。以“履霜”戒其始,以“永貞”慎其終。
雖或取象于君子,與[乾]之君子,自異其趣。[乾]之君子,賢者也;[坤]之君子,能者也。賢者用人,能者用于人;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者是也。蓋[乾]之時,賢者在位而施德化,[坤]之時,能者在職而計利益也。
《大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坤]之為象,兩[坤]相重,一下一上,如地形之高下相似。
天以氣運,故[乾]曰:“天行”;地以形載,故[坤]曰:“地勢”。蓋地有高低,而丘陵山岳之起伏,由地中火氣之作用也。地球原來以水為衣,故其低處潴而為海,《易》謂之澤,其四面所纏之水,為太陽所吸引。至地形見于水上,雖地之形勢,互有高低,各隨其形而延出者也。延者,伸也,故曰:“地勢坤”。
夫人之有智愚賢不肖,猶地形之有高低,地質(zhì)之有肥瘠也。農(nóng)夫不為瘠土廢其耕作,君子不為愚不肖止其教育,教之以事物之所以然,導(dǎo)之以道義之所以貴,以示社會之標準。
然人性有上智,有中材,有下愚,上智修己以及人,中材自修而已,下愚不能自修,而待治于人。凡天地間有形之物,莫厚于地,莫不載于地,故君子法[坤]之象,以厚德而待人,無智愚賢不肖,悉受包容,亦猶[坤]之無不持載,故謂之“厚德載物”也。
【占問】
問戰(zhàn)征:[坤]為地,為眾,“勢”者,有力之稱。
在行軍,既得其地,復(fù)得其勢,又得其眾,宜乎攻無不克矣。
問功名:士者能法[坤]德之厚,積厚流光,自得聲名顯遠。
問營商:[坤]為富、為財、為積、為聚,皆營商吉兆也。曰“厚德載物”,“德”者,“得”也,可必得滿載而歸也。
問家宅:知此宅勝占地勢,大吉。
問婚嫁:[坤]順也,柔順而已,地道也,即婦道也。大吉。
問六甲:生女。
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傳》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初爻居純陰之初,陰之始凝也,雖其端甚微,其勢必漸至于盛,故取其義于霜之將至堅冰也。蓋謂履霜之初,宜察陰氣之漸長,終至堅冰而預(yù)防之也。
在人則陰邪之萌猶微,如霜之易消。然積累之勢,終至堅冰,其惡逆不能復(fù),如之何?故大而治國,小而修身,皆宜謹之于微。
《文言傳》曰:“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可謂能解此義者也。
抑此卦,全卦皆陰,小人知利欲而不知道義。當(dāng)其初,由于父教不謹,日深月久,愈趨愈下,遂致利欲熏心,不復(fù)知有道義,不孝不悌,極至犯上作亂,而亦無所忌憚,其禍實始于教之不謹所致。抑陰扶陽,防微杜漸,圣人所以諄諄垂誡也。
[坤]道雖至順,然至順之變,流極而至于大逆。圣人因[坤]順之流害,以戒堅冰之馴致,履霜防冰,履尾防虎,其訓(xùn)誡一樣深切。《文言傳》曰:“其所由來者漸矣。”來也者,即在過去、未來、現(xiàn)在三般中。
《彖傳》曰:“剛來而得中”(訟),曰“柔來而文剛”(賁),皆言“來”之意。
往往固執(zhí)之士,以因果報應(yīng),為釋氏之說,圣人所不言,可謂誤矣。《象傳》曰:“陰始凝”者,即小人之欲念始萌,則馴者順也,隨自然之勢,不復(fù)留意,習(xí)而至于盛也。陰邪之萌,其初雖微,自履霜而至堅冰,漸漸而來,不可遏抑,遂至滅身喪家,不復(fù)可救。諺曰:“竊針者竊鐘”,即此義也。是以圣人于其過怠之未大,戒后來,欲其速改也。
此爻變則為[復(fù)]?,[復(fù)]之初九曰:“不遠復(fù),無祇悔,元吉。”
即所謂速改其過,不貽其悔也。
【占問】
問營商:初六陰氣猶微,曰:“履霜,堅冰至”,是由微而推至于盛也,猶商業(yè)由小至大,積漸而至于富大。
問功名:初爻是少年新進之時,由卑而尊,猶履霜以至堅冰,隨時而來,未可躁進也。
問戰(zhàn)征:初爻陰之始,“履霜”之象。至上爻,“龍戰(zhàn)”陰之極也,“堅冰”之象。曰:“其血玄黃”,是兩敗也。所當(dāng)先慎其始。
問家宅:[坤]純陰之卦,初爻陰氣尚微,故曰:“履霜”。“至堅冰”則陰氣盛矣。陰盛則衰,不吉之兆。
問婚嫁:[坤卦]純陰,曰霜、日冰,皆陰象。純陰無陽,不利。
問六甲:生女。問疾病:恐是陰邪之癥,初起可治矣,久則難醫(yī)。
【占例之10】
明治二十一年(1888)冬,男爵某氏來告曰:
余頃日欲從采礦之事業(yè),其礦山為礦學(xué)士某所保證,其為有利無疑,雖然,子幸占其得失。
筮得[坤]之[復(fù)]。
爻辭曰:“初六:履霜,堅冰至。”
斷曰:
此卦純陰而無有一陽爻,是無統(tǒng)一事業(yè)者,是眾人各謀私利之時也。且初爻為陰初凝,有小人貪而不知饜足之象。乾陽為金,此卦無一陽爻,是不能獲金也,雖有礦學(xué)士保證,未可遽信。陰卦屬小人,小人趨利而不顧君父,況朋友乎?君宜謝絕其謀。某氏從之。后得所聞,礦學(xué)士某,與外國人交通,謊言其礦山金產(chǎn)之盛,造作騙局,誘獲多金,凡入其局者,皆大失利。因是談礦業(yè)者,雖實有利益,往往人多不信,是阻人起業(yè)之心,絕人進取之氣,皆此等小人貽之害也。
某氏因此占,不入其局,不致失利,可謂幸矣。
【占例之11】
明治三十一年(1898)冬至,占明年我帝國氣運,筮得[坤]之[復(fù)]。
爻辭曰:“初六:履霜,堅冰至。”
斷曰:
《易》例,陽為君子,陰為小人。所謂君子者,忠心謀國,不挾私曲者也。圣上聰明睿智,臨御天下,亦當(dāng)以君子為法,小人為戒。若小人則唯利是務(wù),不顧國家之隆替,孟子所謂“上下交征利”,不奪不厭,優(yōu)勝劣敗,弱肉強食,亦勢所必至也。
幸當(dāng)圣明之世,文化日隆,雖比美歐美各邦,亦不多讓。無如世道人心,日益頹敗,惟利是重,求其敦尚古風(fēng),講論道德,喻義而不喻利者,百無一人焉,豈不可慨乎!夫[坤]之為卦,純陰而無陽,是小人行世,君子退藏之時。今得初爻,地變?yōu)槔祝葱∪松脵?quán),專博私利之兆。其辭曰“履霜,堅冰至”,言方當(dāng)履霜,小人之機心乍萌,猶霜之易消,至堅冰固結(jié),有不可復(fù)動之勢。
孔子曰:“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如此不祥之辭,他邦征誅之朝,時或有之,至我帝國,為萬世一系之天子,下亦不乏忠君愛國之輔弼,故無慮此。今占國家氣運,而得此爻,豈可不戒慎乎?
按二爻變而為[師]?,[師]者,以身為儀表,教導(dǎo)萬民之像,是為明年及明后年之氣運也。
其辭曰:“直方大,不習(xí)無不利。”此爻以陰居陰,備[坤]厚之德,居大臣之位。
直者,廉直而溫,方者,剛方而嚴,大者,光大,謂其功也。
君子秉直、方、大之德,雖無其位,天爵之貴者也;
小人無直、方、大之德,一味徇私,雖貴為公卿,人爵之賤者也。
君子小人之判如此,是以小人而在高位,往往借公濟私,不顧國家之安危,徒作子孫之計,竊自以為得計,是亦不思之甚也。夫大臣而徇利,必至賄賂公行,是非顛倒,禍亂自此而起,不知禍亂之來,富者必先罹其毒。然則小人所為肥家,實釀敗家之患。履霜堅冰而不知戒,小人之為計,不亦愚乎?
今我國家,幸得賢明之君子在上,秉正直剛方之德,行公明博大之政,正躬率物,師表群倫,庶幾陽剛來復(fù),陰邪退避,移風(fēng)易俗,太平之治,其在斯乎?[坤]卦以十年為數(shù),其純陰而無一陽,為統(tǒng)御不全之象,今而不知所戒,恐因循以及十年,或者有上六龍戰(zhàn)之禍,亦不可不預(yù)防也。“龍戰(zhàn)于野”者,龍者為上,野者為野心之徒,反擊而至流血也。
自“履霜”而至“龍戰(zhàn)”,國家之不祥莫大焉。今時大臣及各黨首領(lǐng),皆廉直公正,故無患此,但占筮如此,思其終局,頗切杞憂。
夫爻所謂“龍戰(zhàn)”者,所指何事,有識者,自能辨之。
六二:直方大,不習(xí)無不利。
《象傳》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xí)無不利”,地道光也。
二爻以陰居陰,即[坤]之主爻,故有上人之勢也。
蓋[乾]之九五,[坤]之六二,各居陰陽之本位,而合中正之德也。[乾]以君道,故以九五為主;[坤]以臣道,故以六二為主。
六二具地道之全德,在內(nèi)則無私曲,在外則事皆當(dāng)理,稱之曰:“直方大”。
“直”者,無些邪曲也。
“方”者,圓之對,純陰之象也。
“圓”者,動而不靜,陽之道也。“方”者,止而守常,陰之道也,故曰“天圓而地方”。
“大”者,廣大也,謂[坤]地生育之功德廣大也。
“直”則其心無私,“方”則其事當(dāng)理,“大”則謂其功也。
“直方大”則配天之剛,而合自然之德。
天理雖至直至方,人欲則邪曲也。人之性雖善,人欲蔽之,百歧橫出,反致害天理之直也。
此卦本非兇,唯為私欲所蔽,則陷于兇。然此爻得[坤]道之純,其中直、方正,廣大之全德。凡學(xué)之有待于習(xí)者,由于未曉其理,未諳其事也矣,亦何習(xí)之為?故曰:“不習(xí)無不利。”
“不習(xí)”者,謂其自然而能也,《大學(xué)》所謂“未有學(xué)養(yǎng)子而后嫁者也”之意。[乾]之六爻,莫盛于九五;[坤]之六爻,莫盛于六二。《象傳》之意,謂六二柔順中正,居本卦之主,動容周旋,皆中其規(guī)矩,又有“不習(xí)無不利”之功德。陰道、地道、臣道、妻道,皆得其當(dāng),德行光大之故也。蓋此卦純陰,初、三、五,三爻柔順而不正,四、上兩爻,柔順而不中,唯此爻柔順中正,獨得坤道之粹者。
【占問】
問營商:六二[坤]之本位,“直方”者地之性,“大”者地之用,知其營業(yè)必是地產(chǎn),如谷米、木材、絲棉之類是也。“不習(xí)無不利”,“習(xí)”與“襲”通,謂不煩重筮知其獲利也。
問功名:二爻居中得位,動而獲利,言不待修營而功自成,其成名也必矣。
問戰(zhàn)征:戰(zhàn)之一道,以得地勢為要,動以其方,勢大力強,可一戰(zhàn)而定也。
問家宅:六二中正,居宅得宜,故曰:“地道光也。”
問嫁娶:“直方大”,地道也,妻道通于地道,故婚娶亦利。
問疾病:爻曰“直方大”,知其素體強壯,不藥有喜。
問六甲:生女。
【占例之12】
明治二十三年(1890)一月,占伊藤伯氣運,筮得[坤]之[師]。
爻曰:“六二:直方大,不習(xí)無不利。”
斷曰:
[坤]者、地也,地之德順也,順者臣之道也。此爻中正而為一卦之主。
夫地之為物,載華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稟天氣而生育萬物者也。
今占大臣而得此爻,是其負世務(wù)之重而能堪其位,奉至尊之命而能盡其職。
且此爻柔順中正,具臣道之全德,故稱贊之曰“直方大”。“直方”者,即所謂“敬以直內(nèi),義以方外”,而終之公明正大,是性,功之全也。
伯有此器識,而復(fù)由此德性,循夫自然,故“不習(xí)無不利”也。
此爻變則為[師]。[師]之為卦,九二一陽為全卦之主,統(tǒng)御眾陰之象。
本年兩議院之開設(shè),必當(dāng)推為議長,以統(tǒng)督眾議員,用以奏整理之功。
故曰“六二之動,直以方”,蓋不待習(xí)而無不利也。
后果如此占。
【占例之13】
明治三十年(1897)六月,余趨愛知攝綿土制造所。該制造所,屬小兒嘉兵衛(wèi)所擔(dān)當(dāng)。
因赴愛知縣廳,晤江木知事及吉田書記官。
書記官曰:“今者將興筑埠頭于治下熱田,以圖名古屋市之便利,其費凡二百四十萬圓。欲提出此議與縣會,為其大業(yè),知事及余,深疑縣會之贊否如何,踟躕久之,子幸占其成否?”
筮得[坤]之[師]。
爻曰:“六二:直方大,不習(xí)無不利。”
斷曰:
[坤]之為卦,上下皆柔順而無有一毫間隔。
況[坤卦]主利,而此事尤屬平直方正,大有利益。事成之后,不特當(dāng)縣獲利,即他縣亦得利便。后必得縣會眾員贊成,不容疑也。
知事及書記官聞之大喜,速附之于縣會之議,議員中四十四名,不合議者不過三人,立議決之云。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象傳》曰:“含章可貞”,以時發(fā)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三爻不中不正,而居內(nèi)卦之極,改革之地,其心術(shù)行為,不能無不中不正之失;且柔順之臣,與六五之君,皆陰柔而不相應(yīng),是人臣不得于其君者也。
大扺六三之爻,多不得時位,即有才識之士,只宜韜德匿采,以待時至。
若妄露才能,必招疑忌,故戒之曰:“含章”。剛?cè)嵯嚯s曰文,文之成曰章,含者,含而不露也。唯其靜而能守,故曰:“可貞”。
大凡為人臣者,不聞其遇與不遇,當(dāng)有守其常而不可變之志操,縱無干進之心,亦未嘗無進用之日。如或出而從事,則仍含其章,而不自居其功,從君之令,以終君之事而已,事即不成,必使后人得續(xù)以成之,謂之“無成有終”。六三居下卦之上,有“從王事”之象。
蓋[乾]之九四,[坤]之六三,皆居進退未定之地,曰“在淵”、曰“含章”,故皆加曰“或”,示以將進未進之意。當(dāng)此進退之際,亦宜不失時宜,以從王事也。
《象傳》“知”字與“時”字相對。含蓄才能,未敢吐露,謂其能審時而發(fā)。“時發(fā)”者,即吐發(fā)其含章之光,退則能含,進則能發(fā),是以其光大也。此爻變則為[謙]?,[謙]之九三曰:“勞謙,君子有終,吉。”《系辭傳》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
下卦為[艮]?,[艮]者,止也,有含之象,亦得含章之義也。
【占問】
問戰(zhàn)征:爻曰:“含章可貞”,言平時含蓄才智,斂藏不露,一旦從事,自能制勝,即不成功,亦無大敗。故曰:“無成有終”。
問營商:[坤]地也,百貨皆生于地,商能蓄積百貨,故曰:“含章”。凡從事營商者,貿(mào)遷百貨,以時發(fā)售,故曰:“時發(fā)”。[坤]內(nèi)卦至三而極,正盛滿之地,故曰:“光大”。是以一時雖或未成,知必有終也。吉。
問功名:凡求名者,最宜待時,時未當(dāng)發(fā),“含章可貞”;時而當(dāng)發(fā),出從王事。知此道者,必能保功名以終也。吉。
問疾病:玩“無成有終”句義,知不可藥救矣。兇。
問六甲:生女。
【占例之14】
明治十九年(1886),占知友柳田某氣運,筮得[坤]之[謙]。
爻辭曰:“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斷曰:
[坤]之時,柔順而亨也。
《彖》曰“利牝馬之貞”,牝馬負重而為人用,即勞而無功之意也;又曰“君子有攸往,先迷而后得,主利”,故雖君子,氣運未至,不能自進而當(dāng)事也,為居人后而守恒之時。又曰“主利”,謂不能得名譽,唯得奉給。
三爻值有為之地,爻辭曰:“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含章可貞”者,是足下包含文章,藏器于身,以待其時。今時會既來,當(dāng)有從事于文章也。雖主管者知足下文才,欲任以事務(wù),授以官職,其余屬官,不得不出足下之下,以其勢有不可也,只可酬報而已。此卦各爻皆陰,無自主之權(quán),雖殫勞心力,苦無知之者;事成之后,其功亦必為人所奪,不能得分毫名譽,不勞者卻得褒賞,或邀升進。以[坤]之卦純陰,陰人得勢,唯以主利,故篤實之人,反為彼所籠絡(luò),而不行于世。足下之時運如此,惟宜修德而待時,“或從王事,無成有終”,或之云者,今日無事,他日必將從事也。
其后同氏果受某局囑托,從事編輯五年,早出晚退,事極繁劇。終了編輯,于是屬官關(guān)其同事者,皆有升級,或受褒賞,氏以不登仕籍,不得邀恩典,止解其囑托而已。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象傳》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四爻雖柔順得正,而居失其中,故不足以有為也。四居近五之位,而兩柔不相得,上下閉隔,是大臣不信于君之象也。當(dāng)此之時,宜慎重緘默,晦藏其智,如括結(jié)囊橐,杜口不露,默默隱忍,以守其愚,
如此則“無咎無譽”,斯得遠于災(zāi)害矣。故謂之“括囊,無咎無譽”。
“無咎”者,在避害;“無譽”者,在逃名。若因括囊而得譽,則有譽即有咎,必深藏不露,并泯其括囊括之跡,故《象傳》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此爻變則為[豫]?,卦形有括囊之象。
【占問】
問營商:四[巽]爻,[巽]為商、為利,[巽]“近利市三倍”之謂也。茲爻曰:“括囊”,是明示以閉囊之象,知必昔日得利,財已入囊,不使復(fù)出也。故曰:“括囊,無咎無譽。”
問戰(zhàn)征:六四重陰,當(dāng)閉塞之時,雖有智囊,其才無所施。其計謀也,是宜閉關(guān)不戰(zhàn),如囊之括其口也,斯無咎矣。
問功名:四重卦,動當(dāng)否位,《文言》曰:“天地閉”;“括囊”者,閉口也。天地且閉,何有于功名?若妄意干進求名,適足致禍,有譽反有咎矣。宜慎。
問家宅:六四以陰居陰,履非中位,是宅必在山谷幽僻之處,宜隱遁者居之。
問六甲:生女,或得孿生二女。
【占例之15】
明治十二年(1879)一月,邂逅大阪五代友厚氏,氏請占本年商務(wù),筮得[坤]之[豫]。
爻辭曰:“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斷曰:
[坤],主利之卦,有群聚爭利之象。
四爻以陰居陰,不可進而為事也,故本年宜退守,不宜擴張商業(yè)。爻辭曰“括囊”者,括財囊之口,不可出財貨也。故“括囊”則無損益,開囊便多失。囑慎勿著手商事。
五代氏有感此占。然商業(yè)之勢,雖知不利,只可小做,不能不做,偶有營業(yè),果致虧敗。
六五:黃裳,元吉。
《象傳》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黃屬中央,土色也;裳,下服;黃,中色;守中而居下,為臣下之象。
蓋此爻以柔德居五尊位,或女后南面聽政,或如伊周之輔主攝政者也。
然[坤]者,純陰,六爻皆臣事,未可以六五直為人君。
占此爻者,為當(dāng)乘中和之盛德,維持朝憲,輔弼國君,終復(fù)退守臣職。
此尊位所以為尊,陰爻不失其常,故曰:“黃裳,元吉”,否則,居尊而為天下,必大兇也。
《左傳》昭公十二年,南蒯筮得此爻,以不守“黃裳”之義,敗家喪身,可為征矣。
圣人以“裳”字系此爻者,恐有權(quán)臣乘勢位、擅威福,失臣下之道、蔑視君上,其垂誡也深矣。
《象傳》曰:“文在中也。”[坤]為文,五居中,言美積于中而形于外,為能柔中而克守節(jié)也,故為“元吉”。
【占問】
問戰(zhàn)征:[坤]臣道,五居尊位,為人臣之極貴者,如舜之?dāng)z位誅四兇,周之?dāng)z政誅二叔。爻曰:“黃裳,元吉”,是以文德而發(fā)為武功者也,故《象傳》曰:“文在中也。”
問功名:六五辰在卯,得[震]氣,[震]有功名奮興之象。五又[離]爻,[離]為黃位,近午,上值七星,七星主衣裳文繡,故曰:“黃裳。”[離]又為明,有文明發(fā)達之象,故曰:“文在中也。”
問營商:[坤]五變[比],[比]吉也、輔也,商業(yè)必得比輔而成。[比]卦下[坤]上[坎],[坤]為裳,故曰:“黃裳”;[比]為美,故曰:“文在中。” 知其經(jīng)商必是錦繡章服之品。曰:“元吉”,必獲利也。
問疾病:[坤]為大腹,又黃為中色,裳、下飾,可知其病在中下兩焦。
問六甲:生女。
【占例之16】
明治二十二年(1889),占貴顯某之氣運,筮得[坤]之[比]?,乃呈之三條公及伊藤伯。
爻曰:“六五:黃裳,元吉。”
斷曰:
[坤]之為卦,純陰而無一陽,五爻雖屬君位,而[坤]卦皆臣事。“黃裳,元吉”者,如周公位冢宰,輔成王以攝政,畏天命不敢服黃衣,唯著黃裳,以言君臣之分者是也。唯其忠信篤敬,雖持朝憲,輔弼國君,故曰“黃裳,元吉”,否則,其兇可知也。
今貴顯某,幼而有神童之譽,及長拔擢藩中,久留于歐洲,不特博學(xué),又通曉海外各國之政體風(fēng)俗。其歸朝也,立要路而鞅掌職務(wù),隱然負眾人之望。然今筮得此爻,不堪駭異,蓋此人久居歐洲,雖通君民同治之政體,或不明本邦建國之治法。安危之所系,殆見于此筮數(shù)乎?甚難其判。
其后憲法發(fā)布之日,某氏為兇暴者所害,于是始嘆此占之有驗也。
上六:龍戰(zhàn)于野,其血玄黃。
《象傳》曰:“龍戰(zhàn)于野”,其道窮也。
上爻居全卦之終,是陰邪極盛之時,變而為[剝]?,則有一陽與五陰相戰(zhàn)之象。
是以初六履霜之始,圣人諄諄警其將至堅冰。夫陰邪之勢過盛,必將剝陽;其[剝]之甚也,勢遂至于相戰(zhàn);及其戰(zhàn)也,陰雖盛大,陽雖減退,終必兩被其傷。“血”者,傷害之甚也。“玄”者天色,“黃”者地色,天地即陰陽,故血色玄黃,為陰陽共傷也,故曰:“龍戰(zhàn)于野,其血玄黃。”
近推之于一家之事,為人父兄者,其初誤子弟之教育,遂養(yǎng)成不肖,其結(jié)果遂致骨肉相殘,同類相害,爭斗殺傷,勢窮而始止。《象》曰:“其道窮也。”其字即指陰陽君臣而言。“道”字,亦指君臣;“窮”者,窮困窘迫也。夫至君臣相戰(zhàn),其臣之橫逆無道,固不待論,其君亦未無過。
《系辭傳》曰:“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使其臣下至此者,君道之窮,亦即臣道之窮也,故曰:“其道窮也。”龍本[乾]之象,今此爻言“龍”者,示陰極而抗陽也。又曰“野”者,以在外卦之外也。爻辭不言兇者,其兇不待言也。
【占問】
問戰(zhàn)征:象已明示是兩敗也。
問功名:上處外卦之極,是窮老入闈,抑塞已久,一戰(zhàn)復(fù)北,劉蕡落第,可哀也。
問營商:上六[坤卦]之終,其道已窮,是資財既竭,血本又耗,商道窮矣。
問疾病:必是陰虧之癥,陰極抗陽,肝血暴動,命已窮矣。
問六甲:陰盡變陽,可望男孩。
【占例之17】
明治六年(1873),占政府氣運,筮得[坤]之[剝]。
爻辭曰:“上六:龍戰(zhàn)于野,其血玄黃。”
斷曰:
[坤]之為卦,純陰而無一陽,是君德不耀之時。
今者明君在上,俊杰在位,占得此卦,竊怪與時事不合。蓋在朝諸公,遠憂深思,襄理國是,同心同德,厥躬盡瘁,何至有龍戰(zhàn)之象?既而思之,龍之為物,神化不測,古者豪杰之士,才能卓絕,往往以龍稱之,或者大臣之中,各懷忠憤,因意見之不同,以致議論之過激,始而相忌,繼而相仇,終至相斗,各分黨與,互相攻擊,不奉朝旨,是謂野斗,故曰“龍戰(zhàn)于野”,如曩昔源平之爭權(quán)是也。此爻之象如是,然度今日在朝諸公,必不出此,猶疑莫決,乃呈之于三條相公。
先是,維新偉業(yè)略得整頓,大臣參議,多經(jīng)歷歐美各邦,視察實地,將取彼之長,更定國政。巖倉右大臣以下,木戶、大久保、伊藤、山縣諸公,遠赴歐美,蓋行者居者,各盡厥職,以匡中興。約以一行未歸之間,不啟別議,豈圖事出意外,緣我云揚艦測量朝鮮國仁川港,彼國轟炮擊之,廟議紛起,謂宜興師問罪,以雪國辱。電信達于歐洲,大久保公先歸,欲停此議,西鄉(xiāng)以下諸公不從,議論愈激。未幾,巖倉右大臣等皆歸,征韓之論,為全國之一大問題,物議囂囂,人心悻悻,終歸議和。而主征韓者各懷不平,紛紛去官,于是七年有佐賀之變,九年有長州之亂,十年有鹿兒島之役,國家之不祥薦臻,“龍戰(zhàn)于野”之辭,實不虛也。
《易》之前知事變,大抵類此。
【占例之18】
明治二十七年(1894)冬至,占明年之豐歉,筮得[坤]之[剝]。
爻辭曰:“上六:龍戰(zhàn)于野,其血玄黃。”
斷曰:
[坤]地有生育萬物之性,受太陽之光熱,以奏其功者也。然此卦純陰而無一陽,為多雨少晴之象。爻辭“龍戰(zhàn)于野”者,謂陰陽不和,氣候不順,恐難望豐熟,故《象傳》曰:“其道窮也。”愿當(dāng)路者預(yù)知年谷之不登,宜講救荒之策,以備之也。
果是年諸國有洪水之害,暑氣亦比他年稍薄,秋收止七分。
用六:利永貞。
《象傳》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用六之義,已示之卷首。
“永”者,長也、遠也。[坤卦]之象純陰,為臣妻之義,在人事則柔順貞正,而悠久有恒,不變其志,可以從君從夫矣。忠臣不事二君,貞女不更兩夫,即“永貞”之義也。為人臣為人妻者,從“永貞”之義,則大吉而有終,若少變之,則大兇大惡之道也,故深誡之曰:“利永貞”。
蓋陰之性,柔躁而難守其常,有易進易退之弊。《象傳》曰:“以大終也”,謂其不變[坤]道之順,而全其終也。若變動則陰侵陽,臣侵君,妻凌夫,逆理背常,焉得全其終哉!又陽為大,陰為小;陰者,柔也、暗也、小也,然勤而不怠,必強學(xué)而不懈,終明,是有以大終之義也。
按:
[乾]之用九,以過剛強,宜守?zé)o首之道;
[坤]之用六,以陰道、臣道、妾道,宜守恒常之德,不可變動。是警戒之辭也。
來源:《高島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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