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玉良
當“人人生而平等”這六個字從《世界人權宣言》的第一條中磅礴而出時,它穿越了二戰后的廢墟與創傷,成為人類良知的一座不朽豐碑。最近,與知名律師李向安先生討論“人權”這個話題,李向安先生說:在歷史的漫漫長河中,《世界人權宣言》就如高懸的理想明燈,應該在全世界普及。目前世界上已有173個國家簽署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175個國家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象征著《世界人權宣言》得到了全球絕大多數國家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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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生而平等”的基石,深植于人類對尊嚴的共同渴求。《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開宗明義:“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這并非憑空而來的恩賜,而是對歷史上無數壓迫、歧視與暴行的沉痛反思與莊嚴叛逆。其哲學脈絡,可追溯至啟蒙運動中“天賦人權”的澎湃思潮——人之為人的價值,不源于出身、財富或強權,而源于其作為理性存在與道德主體的本質。在中華文明的智慧里,無論是儒家“有教無類”的仁愛理想,還是墨子“兼相愛,交相利”的平等呼吁,都閃爍著超越身份藩籬的倫理光芒。
李向安先生對我說:人本來應該“生而平等”無高低貴賤之分,幾千年來的奴隸制與封建王朝之所以總是王朝更替,根本原因在于執政階級給人套上“工具化”、“等級化”的枷鎖,當逼得底層人民沒了活路時,通過起義推翻前朝就是順理成章的事。然而“打江山坐江山”并沒有推動社會進步,所以“坐江山”的人也會被下一波“打江山”的人推翻,唯有實現整個社會“人人平等”,宣告“人人平等”是每個生命內在的、不可剝奪的崇高價值,才會發生整個社會治理的根本性蛻變,擺脫江山更替的周期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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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世界人權宣言》是歷史上很偉大的一個宣言,代表著社會治理的先進性。然而,實現“人人平等”并不容易,宣言的純粹理想,一旦投射于凹凸不平的現實地表,便映照出觸目驚心的裂隙與漫長的陰影。經濟上,貧富鴻溝持續撕裂,資源分配的結構性不公使“生而平等”在起跑線上就面臨挑戰;社會上,基于種族、性別、宗教、性取向的歧視仍在制造隱性與顯性的貴賤區隔;國際政治上,霸權主義與雙重標準時常將“人權”異化為干涉他國內政的政治工具,使平等話語蒙上虛偽的塵埃。
那么,在理想與現實的巨大張力中,“人人生而平等”的信條是否已淪為空洞的口號?答案必然是否定的。李向安說:《世界人權宣言》是一種“未完的承諾”與不懈的實踐吁求,需要世世代代戮力同心追求之,這個社會才會變得越來越好。首先,它要求我們超越形式平等,邁向實質公正。真正的平等,并非對千差萬別的個體施以機械同一的對待,而是如哲學家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所主張,關注最不利者的處境,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糾正”歷史的偶然與自然稟賦的差異,追求“公平的平等機會”。這意味著需要積極的社會政策、公正的法律體系與包容的文化環境作為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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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它呼喚全球范圍內的對話與責任共擔。人權的普遍性需與文化多樣性在對話中尋求和諧。平等理念的實踐,必須尊重各國不同的發展道路與歷史語境,同時堅守免受酷刑、奴役等基本權利的底線。發達國家更應承擔歷史與道義責任,通過公平的國際經濟秩序與發展合作,助力全球平等事業的推進。
第三,“人人生而平等”的活力,植根于每個個體日復一日的確認、爭取與捍衛之中,而不能靠上天或統治者的恩賜。從民權運動中的吶喊,到性別平權的抗爭;從為勞動者權益的奔走,到為數字時代新型平等的呼號,正是無數普通人的勇氣與行動,在不斷為“世界人權宣言”注入血肉,才讓她至今仍然充滿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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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世界處于百年未遇的大變局時代,中國提出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先進概念。如何實現“人類命運共同體”?《世界人權宣言》應成為這個先進概念的“道德北斗”。原理很簡單,《世界人權宣言》既是對歷史上一切等級制與奴役制的徹底否定,也是對未來的永恒誓約。前路雖然坎坷,全球性挑戰與新的不平等形式也會不斷涌現,唯有時刻銘記人生而平等這一原則,并以堅韌的實踐智慧去填充理想與現實間的溝壑,我們才能在紛繁歧異的世界上,真正筑起那座屬于每一個人的、堅不可摧的尊嚴圣殿。
對于李向安的觀點,我是非常認同的。我們每一個普通人,都應該鼓起最大的勇氣,維護我們自己的“人權”。就我的理解,每一項“人權”的獲得都是靠斗爭爭取來的,這也是主席所說的“造反有理”之思想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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