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銀體溫計、血壓計明年起禁產”登上熱搜。不少網友疑惑,
“水銀體溫計便宜又好用,為啥要停產?”
“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明年起生效
實際上,這條禁產令并不是新近發出的。早在2020年10月,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就發布了“關于履行《關于汞的水俁公約》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提出,根據原環境保護部會同相關部委2017年發布的第38號公告,《關于汞的水俁公約》自2017年8月16日起對我國生效,其中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
其中明確,
對于已經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注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注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注冊,但限定其注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對于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準予注冊的,發給醫療器械注冊證,限定其注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追問1:汞的毒性有多強?
水銀體溫計曾是我們居家醫藥箱里的常備物品。一支標準水銀體溫計含有約1克汞。若不慎打碎,汞會迅速分散成難以徹底清理的微小珠滴,藏匿于地板縫隙、桌面角落,并在室溫下持續揮發為無色無味的汞蒸氣。長期接觸,即使濃度低,也可能逐漸侵蝕健康。
汞及其化合物是世界衛生組織明確列出的十大公共衛生有害化學物質之一。它對人體多系統具有毒性:在神經系統方面,可導致記憶力減退、震顫、失眠,甚至認知與運動功能障礙;在呼吸與腎臟系統方面,吸入蒸氣可能損傷肺部、引發腎衰竭;在發育危害方面,對孕婦和兒童尤其危險,可能影響胎兒大腦發育,導致兒童智力與運動能力受損。
一般來說,有兩類人群需格外警惕。第一類是胎兒與嬰幼兒,母親若通過飲食攝入甲基汞(常見于受污染魚類),可能直接影響胎兒神經發育;第二類是長期職業或飲食暴露者,如某些漁業社區人口或相關產業工人,可能出現慢性中毒癥狀。
追問2:水銀體溫計破碎,該如何處理?
如果水銀體溫計破碎,該如何處理?一名北京三甲醫院的護士告訴記者,目前醫院中使用的體溫計有兩種,含汞體溫計和電子體溫計,在準確度上沒有差別。含汞體溫計易碎,碎裂后水銀會崩散一地,需要醫護人員將其收集起來,用硫磺粉覆蓋,收集包好才能扔進醫療廢物垃圾袋中,消毒也需要監管。相比之下,電子體溫計更加快速和安全。
在家庭使用過程中,摔碎一支水銀體溫計后,應戴好手套、口罩,盡快清理干凈屋內散落的汞珠,不要用手直接接觸,用密封性較好的塑料瓶或者玻璃瓶收集起來,最好標注為“破碎體溫計”,丟入有害垃圾桶中。
同時,房間通風至少24小時,人員撤離,尤其是老人、孩子、孕婦等特殊人群。
追問3:水銀體溫計真的比電子體溫計更準嗎?
記者注意到,在熱搜評論區里,很多人認為,電子體溫計、電子血壓計等都沒有水銀器械測得準。實際上,這個觀念已經有些過時了。
在理想條件下,合格的醫用級水銀體溫計確實非常精準,但在日常家庭使用中,電子體溫計的綜合準確性和安全性已全面超越水銀體溫計。
為什么大家覺得水銀體溫計“準”?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食品藥品法治研究會副會長陳音江表示,首先是物理原理可靠,水銀體溫計基于熱脹冷縮原理,水銀體積變化與溫度變化呈穩定、線性的關系。同時,水銀體溫計無需外部能源,本身不依賴電池,沒有電子元件漂移的問題。
實際上,在使用時,很多因素會影響水銀體溫計的準確性。比如,讀數困難,需要轉動到特定角度,對準光線才能看清水銀柱,容易產生視覺誤差;測量時間長,需要緊貼腋下或舌下至少5-10分鐘才能達到穩定,對于好動的孩子或病人,很難保證規范操作;無法測量耳溫、額溫,應用場景有限。
現代合格的醫用電子體溫計,尤其是醫用級接觸式電子體溫計和耳溫槍,在精度上已不遜色。國家標準對電子體溫計的精度有嚴格要求,誤差通常控制在±0.1℃~±0.2℃,這完全滿足臨床診斷需求——醫學上通常關注大于0.5℃的變化。
優質的電子體溫計,能在幾十秒內給出穩定讀數,大大提高了便利性和舒適度。而最大的優點是絕對安全,沒有汞中毒和玻璃割傷的風險,這是淘汰水銀體溫計最根本的原因。
追問4:除了體溫計,還有哪些含汞產品被禁止生產?
據世界衛生組織介紹,很多產品中含有汞,包括電池、測量器具(如體溫計和晴雨表)、電子表和繼電器設備、燈具(包括某些類型的燈泡)、牙科用汞合金(補牙)、皮膚美白產品和其他化妝品、藥物。
我國2017年發布的《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生效公告就已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
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已有一大批含汞產品被禁止生產和進出口。這些產品包括電池(不包括含汞量低于2%的扣式鋅氧化銀電池以及含汞量低于2%的扣式鋅空氣電池)、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高壓汞燈、含汞量超過百萬分之一的化妝品(包括亮膚肥皂和乳霜,不包括以汞為防腐劑且無有效安全替代防腐劑的眼部化妝品)、農藥、生物殺蟲劑和局部抗菌劑等。
此外,2032年8月16日起,我國將全面禁止原生汞礦開采。
記者/陳琳
編輯/白爽
校對/李立軍
運營編輯/樊一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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