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張柏芝第二次走進法庭,整個人的狀態肉眼可見地“撐不住了”。
案子大家都知道——她被前經紀人余毓興告上法庭,對方指控她收了4000萬港幣的預付片酬卻沒有按約拍完六部電影,還要求她公開收入,讓他能按比例抽傭。
余毓興索賠金額高達 1276萬港幣,這官司從開庭開始就吸引了大批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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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想到,今天的現場,比外界想得還要緊繃。
張柏芝剛被律師盤問沒幾分鐘,情緒瞬間失控,當場淚崩,哭著喊:“這一切都是假的!”
她一邊抽泣,一邊說自己已經兩天沒睡了,媒體的鏡頭又對著她,整個人壓力大到幾乎無法思考。
法官見狀,只能不斷安撫她。
甚至提醒她:“你多次答非所問,請冷靜下來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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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她其實就顯得十分疲憊,整個過程頻頻打哈欠,甚至在閉目休息。助手趕緊塞了一罐可樂給她提神,她才稍微振作一點。
可真正的盤問開始后,原告律師不斷追問細節、反復確認關鍵點。
張柏芝越聽越慌,整個人情緒愈發緊繃,基本只會回一句:“不記得。”
她多次強調,自己非常依賴身邊的助手Emily,從家務到銀行卡密碼,全都托付給對方。
只要助手說合同沒問題,她就會毫不懷疑地簽下去,甚至連具體內容都不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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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法庭震驚的是,張柏芝承認自己簽名樣式多到連她本人都分不清,合同上那些簽字到底是不是她的,還得請筆跡專家來鑒定。
她一激動就開始打斷律師:“等等,讓我冷靜三秒!”
語速快、狀態亂,完全看得出情緒瀕臨崩潰。
她還向法官訴苦,因為第一次出庭后,港媒把她每句話都放大報道,像什么“數字恐懼癥”,說一條上熱搜一條,讓她這幾天徹底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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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聽了也只能耐心勸她:“你可以休息,但請不要隨意插話,律師問完你再回答。”
并特別提醒:“如果被問‘是否同意’,你只需要回答同意或不同意。”
張柏芝也只能點頭:“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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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她整個人在法庭上的狀態和她過去遇到人生大事時一模一樣——
慌亂、緊張、語無倫次,邏輯混亂,只剩眼淚。
據熟悉她的人爆料,私下她挺溫柔隨和,可只要看到媒體,就會條件反射變得僵硬和緊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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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余毓興的指控,張柏芝一方態度非常強硬,認為所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根本就是偽造文件。
她堅稱:合約上的簽名不是她的,手印也不是她按的。
不過,她承認過去確實和余毓興的“亞洲娛樂”簽過經紀約,要求她拍四部電影,后來補充合約里又加到六部。
至于為何沒拍完六部?
張柏芝團隊給出的理由是:
“因為余毓興經常消失,沒有安排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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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亞洲娛樂”在2013年就清盤倒閉了,2014年她已經由律師正式發函終止合作。
更驚人的是,她透露自己發現過余毓興疑似“虛報操作”,讓她蒙受千萬損失,本想報警,但對方說自己得了癌癥,又暗示可能會反擊她、毀掉她的事業,她怕事鬧大,最后選擇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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