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一起跨越多年、涉及十余省市的公職人員招考替考案引發廣泛關注。數十名高學歷人員組成專業替考團伙,通過面部合成技術偽造證件,作案89次,非法牟利超過千萬元。案件查實后,百余名通過作弊手段進入黨委、政府、公安等部門的公職人員已被開除,三名主犯因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判處五至五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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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院通報,該犯罪團伙由張某潔、陸某強、李某等人自2014年起共謀組織。他們招募了包括王某、楊某伶在內的數十名擁有高學歷的“槍手”,形成了一個分工明確的替考網絡。團伙通過熟人介紹、網絡廣告以及QQ群、微信群等多種渠道招攬有意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等各類國家考試的考生,并提供從線上報名指導、制作虛假身份證件到線下入場替考的“一條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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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團伙的作案手法極為縝密。他們會根據考生的性別、面部特征和報考類別,從“槍手庫”中篩選出外貌相似、專業對口的人選。隨后,技術人員會合成考生與槍手的面部特征照片,用于線上報考審核,并據此制作假準考證和身份證。利用考試組織部門在身份核驗環節存在的漏洞,這些槍手得以持偽造證件混入考場,代替考生參加考試。除了國家公務員考試,該團伙還在事業單位招考等其他法定國家考試中多次組織作弊。
此案累計收取的替考費用高達上千萬元,成功幫助百余名考生作弊入職各類公職崗位。東窗事發后,所有憑借舞弊手段獲得的公職均被清查,涉事人員被一律開除。在法律層面,組織考試作弊罪情節嚴重者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鶴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對16名被告人以組織考試作弊罪等罪名定罪量刑,部分被告人上訴后,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起案件也暴露出招考環節的身份核驗機制仍需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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