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關于
啟用電子監控交通違法設備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57號令)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現將我轄區新增非現場執法取證設備點位及采集的違法行為、啟用電子監控交通違法抓拍時間向社會進行公示,請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維護好我縣轄區道路交通秩序。
古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于2025年12月12日起,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處罰。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按照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標線的指示通行。具體交通技術電子監控執法取證設備點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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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古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12月3日
|來源:古縣公安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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