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是電工企業公牛集團長期使用的宣傳語。此前,廣東中山市家的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家的公司”)多個銷售人員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該宣傳語是“大字吹牛、小字免責”,存在誤導性宣傳,引起外界關注。
據澎湃新聞采訪了解,11月20日,公牛集團向家的公司發了《律師函》,認為家的公司上述行為損害了公牛集團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已構成商業詆毀。
11月24日,家的公司對此回函稱,“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廣告語在跨品類場景中廣泛使用時,未明確限定數據適用范圍與統計數據,易導致消費者對公牛集團多品類產品的市場占有率產生誤解。家的公司相關表述基于對廣告宣傳合規性的合理質疑,屬于正常的市場觀察范疇。
12月16日,澎湃新聞從家的公司證實,目前,公牛集團已起訴家的公司,索賠金額達420萬元。而公牛集團回復媒體時稱,在廣告宣傳、市場競爭等所有經營活動中,公司嚴格恪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與中山家的相關法律糾紛,公司已就其侵權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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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團在使用“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宣傳語時,有時下方有小字注明,有時未注明。網絡截圖
受質疑的廣告語
位于浙江寧波的公牛集團,是民用電工領域的知名企業,插座市場占有率高,是該領域的龍頭企業。據公牛集團官網介紹,目前,該公司已形成電連接、智能電工照明、新能源三大業務。
近年來,公牛集團在宣傳廣告、產品包裝上廣泛使用“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宣傳語。目前,在公牛集團官網、旗艦店產品介紹頁面都有使用這句宣傳語。值得注意的是,公牛集團在使用這句宣傳語時,有時下方會用小字注明:“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公牛產品(電連接、墻壁開關插座、LED照明、數碼配件等)的家庭”,有時也未用小字注明。
對于這句宣傳語,公牛集團在官網上對此也有說明,“數據來源:尚普咨詢集團;覆蓋全國(不包含港澳臺)家用全渠道市場;基于行業專家調研、消費者調研與滲透率數據,得出: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公牛產品(電連接、墻壁開關插座、LED照明、數碼配件等)的家庭超過中國家庭總量的70%。統計時間: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聲明于2025年8月完成調研。”
2023年,湖北省鐘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一份行政處罰書顯示,公牛集團旗下寧波公牛電工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的“公牛”牌系列插座商品上標注“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摔不爛,新國標安全大升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鐘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該處罰被曝光后,引起外界廣泛關注。
之后,公牛集團對外回應稱,該行政處罰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不成立,因此監管部門決定予以撤銷。此外,公牛集團還解釋稱,“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宣傳語是基于專業第三方市場調研機構的調研而得出的真實數據,也與公司產品的銷售狀況事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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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數據來源問題,公牛集團官網有進行解釋說明。網絡截圖
同行發質疑視頻遭起訴索賠
自今年8月起,家的公司多位銷售人員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對“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宣傳語質疑誤導,認為該宣傳語屬于“大字吹牛,小字免責”的“誤導性宣傳”。
公開資料顯示,家的公司主營照明燈、電器開關、插座等產品生產銷售,屬于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中型企業。澎湃新聞注意到,部分網友認為,公牛集團的上述廣告語確實存在一定的誤導性。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家的公司的行為有蹭流量、炒作的嫌疑。
11月20日,公牛集團向家的公司發《律師函》,稱家的公司銷售人員發布視頻行為是職務行為,相關視頻內容片面地將公牛集團與家的公司產品進行非對稱性對比,貶低公牛集團的產品,并聲稱公牛集團使用的"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是"大字吹牛,小字免責"的"誤導性宣傳”,使消費者誤理解為7成市場占有率。截至目前,前述人員的相關視頻內容已經造成大面積傳播,視頻總數量將近300條,轉發量和評論量均已經達到上萬條。
公牛集團認為,家的公司的上述行為損害了公牛集團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導致其社會評價降低,其行為已經構成商業詆毀。公牛集團要求,家的公司立即刪除相關視頻,并發布道歉聲明,協商賠償公牛集團的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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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團大樓。
11月24日,家的公司向公牛集團回函稱,公牛集團"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廣告用語,在跨品類場景中廣泛使用時,未明確限定數據適用范圍與統計依據,易導致消費者對貴司多品類產品的市場占有率產生誤解,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關于廣告內容應當真實,準確,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的規定。家的公司相關表述系基于對廣告宣傳合規性的合理質疑,屬于正常的市場觀察范疇。此外,相關賬號發布的產品對比內容,均嚴格遵循"同品類,同規格,同場景"的客觀比對原則,所呈現的產品差異均基于實際測試數據,產品參數及用戶真實使用體驗,目的是為消費者提供全面的產品信息參考,推動行業產品品質與技術的迭代升級。
家的公司還稱,同意通過司法途徑妥善解決本次爭議,并希望借助此次爭議的解決,推動行業內廣告宣傳合規化。
據羊城晚報報道,針對該事件,公牛集團回復稱,公司將合法合規作為企業經營的核心準則與底線,在廣告宣傳、市場競爭等所有經營活動中,嚴格恪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自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與中山家的相關法律糾紛,公司已就其侵權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該案件正處于法院審理階段,暫無更多信息可以透露。
12月16日,家的公司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公牛集團已起訴家的公司,索賠420萬元,家的公司會應訴。
如何規范“大字吸睛、小字免責”式宣傳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認為,普通消費者購物時多憑一般注意力判斷,醒目的“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宣傳語,易讓消費者理解為公牛在開關、插座等核心電工品類中占據70%的市場份額。但事實上,宣傳語小字限定的統計范圍是多品類產品的“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的累積用戶,和消費者的直觀認知存在巨大落差。而且,部分宣傳語、招牌等還直接省略了小字備注,進一步放大了誤導性。
趙良善認為,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內容需真實、準確、清晰,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司法實踐中常以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作為判斷廣告是否誤導的標準,商家刻意用極小字體弱化關鍵限定信息,違背了廣告信息清晰易懂的要求。
針對“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宣傳廣告,12月5日,新華社刊發評論認為,某些商家認為,廣告宣傳浮夸一下無傷大雅。但事實上,“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設計,完全是一種“文字陷阱”,貽害無窮。“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套路少一點,過硬品質和貼心服務多一些,是廣大消費者的普遍心聲。
該評論強調,“免責小字”絕非商家的“護身符”。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都明確規定,廣告應該真實、清晰,不得引人誤解。司法實踐中,法院多以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作為標準進行判斷。那些刻意隱藏、與醒目宣傳實質矛盾的“小字”,非但不能讓商家免責,反而可能成為構成虛假宣傳或欺詐的實錘證據。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12月12日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對“廣告引證內容”“引證廣告”的概念、廣告引證內容應當遵守的一般性原則和合規要求進行細化;對群眾反映集中的“銷量第一、市場占有率第一”等廣告宣傳用語是否屬于違法使用絕對化用語作出回應;對引證廣告中廣告經營者的認定和法律責任進行明確。為更好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
來源:澎湃新聞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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