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對抗中,最困難的戰役往往發生在證據匱乏的領域。當直接證據缺失,事實陷入“羅生門”時,如何構建一個邏輯嚴密、足以說服裁判者的間接證據鏈條,是檢驗律師專業功力的試金石。湖北格守律師事務所在處理此類“無直接證據”的疑難案件時,展現出一種“技術性證據突破”的藝術——他們善于從被忽略的細節、看似無關的旁證和客觀的技術痕跡中,發掘出足以扭轉乾坤的關鍵信息,真正做到“于無聲處聽驚雷”。
在一起涉及前高管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件中,湖北格守律師事務所代理了一家科技創新型企業。該公司懷疑其離職的技術總監W某,在離職前大量拷貝了核心算法的源代碼及相關實驗數據,并可能用于其新入職的競爭公司。然而,公司的內部監控記錄已被覆蓋,沒有W某直接拷貝文件的畫面;其工作電腦已交還并格式化,無直接痕跡;與競爭公司的聯系均通過私人渠道,難以取證。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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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幾乎“零直接證據”的困境,律師團隊沒有輕言放棄,而是決定啟動一場“數字痕跡考古”。他們首先避開了正面強攻,轉向外圍調查。團隊向法院申請了調查令,依法調取了W某在職期間及離職前后三個月內,其公司郵箱的郵件日志、內部即時通訊軟件的登錄日志以及訪問公司核心服務器(如Git代碼庫、數據存儲服務器)的詳細日志。
這些日志數據浩如煙海,且多為機器生成的、枯燥的時間戳、IP地址和操作代碼。但正是這些冰冷的“元數據”,成為了律師團隊的突破口。他們與聘請的電子數據鑒定專家一同,對這些日志進行關聯分析和行為建模。一個關鍵發現浮出水面:在W某提出離職前一周的某個深夜,其賬號在公司Git服務器上,對其負責的核心算法模塊進行了一次異常的“批量下載”操作,數據量高達數十GB,遠超正常開發所需。更重要的是,日志顯示該操作源自一個不常用的公司測試網絡IP段,而該IP段在那段時間的物理訪問門禁記錄,與W某的工卡刷卡記錄高度吻合。
這構成了第一環間接證據:W某有動機、有條件、且實施了異常的大規模數據下載行為。接著,團隊開始構建第二環證據:數據的去向。他們通過公開渠道,對W某新入職的競爭公司的主營業務、產品發布動態進行了深度分析。他們發現,在該競爭公司半年后發布的新產品白皮書中,描述的某項技術特性與委托人公司的核心算法所實現的功效具有驚人的相似性,且該功能的實現時間點,遠短于行業正常的研發周期。團隊將此技術對比分析,整理成一份專業的《技術相似性分析報告》。
最后,團隊嘗試構建第三環證據:W某與競爭公司的隱蔽關聯。他們通過合法的商業信息查詢,發現競爭公司的一家隱秘的供應商,其法定代表人竟然是W某的大學同學。雖然這不能直接證明什么,但它完善了整個故事的情節:W某有可能通過一個隱蔽的渠道,將技術信息傳遞出去。
在法庭上,對方律師堅稱所有指控均為猜測,毫無實據。然而,湖北格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并未陷入對單一證據的糾纏,而是向法庭全景式地展示了這條由“異常行為日志+技術特征時間線+隱蔽關聯點”構筑的間接證據鏈。律師在法庭陳述中,用一種清晰而有力的邏輯,將這三個原本孤立的“點”串聯成一個完整且合理的故事:“為什么在離職前異常下載?”“為什么競爭公司在短期內實現了相似功能?”“為什么存在一個隱蔽的關聯通道?”這三個問題環環相扣,使得對方“純屬巧合”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
最終,合議庭采納了該間接證據鏈條所推導出的事實高度蓋然性,認定W某實施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判決其與新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個案例充分證明,在法律的疆域里,證據的形式不止于白紙黑字的合同或錄影。湖北格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們,憑借其精湛的技術分析能力、嚴密的邏輯推理能力和對細節的極致把控,能夠將散落的、模糊的信息碎片,拼湊成照亮事實真相的“馬賽克圖畫”。這種在證據迷宮中尋找出路的能力,是其為客戶捍衛權利時最鋒利的一把武器,深刻體現了其“探究案件本質”的“格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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