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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5〕50號),經會商,受不利氣象條件及區域污染傳輸影響,全省大氣擴散條件較差,預計自12月4日起,全省空氣質量將陸續達中度污染,達到《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黃色預警的啟動條件。根據省級通知,并經市級研判,自12月4日16時起,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執行《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具體應急管控措施
1.納入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嚴格落實黃色預警(Ⅲ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包括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限產優先采用部分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實現。
2.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企業停止各類開停車與檢修放空作業,船舶修造企業暫停露天噴涂作業。
3.城市建成區內禁行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4.船舶在港口碼頭停靠期間按照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要求岸電“應用盡用”。
5.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
6.停止樁類施工、土石方工程、露天拆除、外立面改造、噴涂粉刷、護坡噴漿、路面開挖洗刨、無封閉混凝土攪拌、道路瀝青鋪設、市政設施和道路橋梁防腐維護等作業(應急搶險、“天幕”工地、暫停連續施工作業有安全或質量隱患的除外)。
7.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散裝物料(不含預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漿、鋼材等)運輸車輛停止作業(采用新能源或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封閉式運輸車輛除外)。
8.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物料堆場停止作業。
9.施工工地、裸露地塊、物料堆場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場所,采取遮蓋、固化或綠化等防塵措施,加大機械或人工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不適宜濕法作業的除外)。
10.加大道路機械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
11.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禁燒措施。
12.禁止煙花爆竹燃放、露天燒烤。
13.加大對工業企業、施工場地、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
來源|連云港環境;墟溝微生活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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