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新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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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報了近期排查發現及群眾集中投訴的5起物業服務企業(開發企業)典型違規案例,通報聚焦部分物業服務企業(開發企業)擅自利用小區公共設施設備開展經營活動、限制或變相限制充水充電等便民專業服務、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違規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問題。
擅自經營公共設施
行政處罰7萬元
蘭州市城關區江南明珠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蘭州江南明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城關區住建局核查,該企業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利用小區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開展經營活動,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的規定。核查發現,該企業無承接查驗手續等問題。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城關區住建局對其處以7萬元行政處罰。
捆綁收費限制便民服務
拒不整改被立案
蘭州市七里河區金港城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蘭州金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今年以來,收到群眾多次反映該物業企業將物業費與水電費捆綁,以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等理由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充水、充電等專業服務,違反《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第四款規定。七里河區住建局兩次向該物業企業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該物業企業至今未整改。
2025年11月,七里河區住建局按照有關規定,對該物業企業立案查處。
物業服務履約缺位
星級考核被亮“紅牌”
蘭州市榆中縣和平鎮袁家營一期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榆中銘豐物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今年以來,多名群眾投訴該小區存在機動車輛亂停亂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樓道雜物堆放占用消防通道等問題,反映出物業企業日常管理服務不到位,未按約定標準履行服務職責。榆中縣住建局依據《蘭州市實行政府指導價住宅物業項目星級服務質量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在2025年第三季度星級服務質量考核中,將該企業服務的袁家營一期小區評定為“紅牌”等次,約談項目負責人,并取消該物業企業考核周期內評優評先資格。
違規代收維修資金
清退違規企業
蘭州市永登縣恒利嘉豪國際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甘肅金海陽光物業有限公司。2025年7月,經永登縣住建局核查,該企業存在違規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為,未及時將代收資金交存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銀行專戶。永登縣住建局立即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現場約談,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督促其將違規代收的22戶業主共計18.78萬元維修資金,全部足額交存至本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管理。2025年9月,經該小區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對該物業服務企業予以清退。
開發企業違規代收維修資金被約談
蘭州市七里河區天泰世紀嘉園小區開發建設單位為甘肅天泰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11月,蘭州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在檢查中發現,該開發企業存在違規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為,未及時將代收資金交存至指定專戶。指導中心現場核實繳費記錄,約談開發企業相關負責人,督促其將違規代收的119戶業主共計70.03萬元維修資金全部交存至本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同時,指導開發企業設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二維碼,實現業主自主交存,從源頭保障維修資金專款專用。
編輯 | 岳青、楊晶宇
責編 | 劉前勇
主編 | 狄春華、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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