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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典型民商事案例。
“依法守護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底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王闖說。
他提到,人民法院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嚴格區分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參與兼并重組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正當經營與違法犯罪等罪與非罪的界限。
2025年,對一批不應作為犯罪處理的涉企案件,依法宣告無罪,或者建議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對歷史形成的涉企冤錯案件,建立常態化甄別糾正機制。2024年全國法院依法再審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無罪。
同時,人民法院依法嚴格區分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贓款贓物與善意取得的財產,規范處置涉案財產。
“例如,在韓某某集資詐騙涉案財產處置再審案中,法院改判解封非贓款購買且已合法處分的財產,杜絕了‘一查全封’‘一扣全凍’對企業正常經營的沖擊。”
此外,人民法院依法懲治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人格權。
人民法院通過發布相關典型案例,明確民營企業工作人員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犯罪等裁判標準,助力民營企業清除內部“蛀蟲”。
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審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案件4842件,同比增長11.6%,以有力司法實踐彰顯了懲治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
“同時,依法嚴懲對企業造謠抹黑、敲詐勒索等犯罪,劃定行為紅線,形成有力震懾。”王闖說。
例如,黃某伙同他人在網上發布涉企負面信息,以付費刪貼等方式敲詐勒索21家企業55.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除了今天發布的這起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名譽權的案例外,之前我們還發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對于為追逐網絡流量而散布虛假信息、因個人恩怨而侵犯企業家人格尊嚴等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彰顯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人格權的鮮明司法態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以來,根據中央統一部署,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
在此次發布會現場,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長周倫軍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人民法院以依法平等保護、嚴格公正司法增強信心、穩定預期。
他提到,加強府院聯動,大力推進清理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今年1月至9月初,共結案9166件,執行到位賬款311.42億余元。
此外,嚴格落實“背靠背”條款司法解釋、防止大型企業憑借優勢地位“以大欺小”,依法制止有關主體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擠壓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空間,積極營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余暉)
來源 | 政知見
責任編輯 | 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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