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就是無妄之災。”
4月的深圳,鳳凰花剛抽出花骨朵,14歲的潘某某卻沒能等到它綻放。她背著書包走到自家樓棟門口時,被同班同學鐘某堵住——這個每天坐她爸爸車上下學的男生,掏出網購的折疊刀,朝著她連捅數刀。
半年后庭審現場,潘媽媽的這句話,戳痛了所有家長的心。而更讓人脊背發涼的,是庭審揭開的真相:鐘某在校園里早已是“施暴者”,卻一直沒人及時叫停他的惡。
你有沒有想過?孩子說的“同學跟我鬧著玩”,會不會是欺凌的遮羞布?那些被我們忽略的“小推搡”“亂起綽號”,會不會是暴力升級的信號?深圳這起悲劇,不是突然的惡意爆發,而是“小惡被縱容”的必然結果。
當14歲女孩潘某某的母親在法庭上說出這句話時,距離女兒在家門口被同班同學鐘某持刀殺害,已過去半年。這個在花季戛然而止的生命,這起被兇手精心預謀的慘案,再次將“校園欺凌與低齡暴力”這個沉重話題,狠狠砸在每個家長的心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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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母親曾女士敘述案發經過 圖源:李達森 攝
從“欺負同學”到致命傷害:欺凌從來不是“小事”
鐘某的惡行,絕非一時沖動的失控,而是步步為營的惡意累積。
從“欺負同學”到致命傷害:欺凌從來都不是“小事”
鐘某的惡,早有苗頭。
庭審時,班主任和同班同學的證詞擺得明明白白:“是鐘某常欺負同學,不是他被排擠。”有同學說,鐘某在班里總愛推搡別人,誰要是反駁一句,他就瞪著眼說“你等著”;潘爸爸出于好心,每天順路載他上學,他卻把這份善意,變成了摸清潘某某回家路線的“便利”。
更讓人憤怒的是,案發前,鐘某特意搜了“14周歲殺人要擔什么責任”。他不是一時沖動,而是算準了年齡、摸透了路線、備好了兇器——這哪里是“孩子間的矛盾”,分明是蓄謀已久的傷害。
兇手方庭審時還想拿“被霸凌”當擋箭牌,這恰恰是校園欺凌最陰險的地方:施暴者常裝成“受害者”,而真正的欺凌,都藏在“沒人管”的細節里。就像你家孩子可能提過的:“同桌總藏我橡皮”“他們叫我‘胖子’不讓我吃飯”“放學有人堵我要零花錢”——這些你以為的“小打小鬧”,可能就是下一場悲劇的序幕。
更值得警惕的是,兇手方竟試圖用“被校園霸凌”為自己開脫——這恰恰戳中校園欺凌最隱蔽的痛點:施暴者常偽裝成“弱勢方”,而真正的欺凌行為,卻在沉默中一步步發酵升級。鐘某的惡行,正是校園欺凌從“言語挑釁、孤立排擠”演變為“致命暴力”的極端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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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欺凌的3種“偽裝”,家長最容易漏
“他就是跟你鬧著玩”“別這么小氣”“忍一忍就過去了”——多少家長的這些話,成了欺凌的“幫兇”。你知道嗎?校園欺凌從來不止“動手打人”一種,那些藏在細節里的傷害,更難察覺,也更傷人。
第一種偽裝:“玩笑”式欺凌。“四眼仔”“肥豬”“笨蛋白癡”,這些帶著惡意的綽號,不是玩笑;故意把同學的作業本扔地上,說“我幫你撿啊”,不是調皮。前幾天杭州有個男孩,就因為被同學天天叫“娘娘腔”,躲在廁所里用美工刀劃自己的胳膊,他說“這樣他們就不會笑我了”。
第二種偽裝:“孤立”式欺凌。吃飯時沒人跟他坐、體育課分組故意落下他、發朋友圈屏蔽他——這種“冷暴力”,比打一拳更疼。我鄰居家女兒上初二,就因為拒絕幫同桌抄作業,被小團體孤立了半個月,最后發展到不敢去學校,夜里總做噩夢。
第三種偽裝:“試探”式欺凌。先是借你的筆不還,再是故意推你一下,如果你沒反抗,下次就敢搶你的零花錢。鐘某就是這樣——從課堂上的小挑釁,到放學路上的威脅,再到最后揮刀傷人,惡是一點點升級的。
最高檢的數據更扎心:2018到2022年,14到16歲孩子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的,每年都在漲,其中一半都和長期欺凌有關。欺凌從來不是“突然發生”,而是“慢慢變壞”,壞在每一次“沒人管”,壞在每一句“別小題大做”。
“小孩子打鬧而已”“忍忍就過去了”“別小題大做”——這些輕描淡寫的縱容,正是校園欺凌最可怕的“遮羞布”。深圳這起慘案用血的教訓證明:所有極端的校園暴力,都源于最初被忽視的“小欺負”;每一次對“惡”的退讓,都是在為悲劇鋪路。
最高檢的數據早已發出預警:2018至2022年,14至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中,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重罪占比超20%,其中近半數與長期校園欺凌直接相關。從課堂上的紙條嘲諷、課間的故意推搡,到朋友圈的造謠詆毀、小團體的集體孤立,校園欺凌的形式在變,但核心從未變——通過壓制他人,獲取病態的掌控感。
很多人以為欺凌者都是“面目猙獰的壞孩子”,實則不然。他們可能是成績中等的普通學生,也可能是懂得用“弱勢人設”洗白自己的“偽裝者”。就像鐘某,長期欺負同學卻倒打一耙;我們曾接觸的案例中,還有成績拔尖的學生帶頭孤立同學,只因為對方“不合群”。欺凌的本質不是“天生壞種”,而是對他人邊界的漠視,以及對“傷害后果”的認知盲區。
這早已不是“青春叛逆”,而是缺乏敬畏、漠視生命的惡。正如我們長期觀察到的:霸凌與暴力的根源,往往藏在家庭的教育缺位里——有的家長過度寵溺,讓孩子養成“唯我獨尊”的霸道;有的親子疏離,孩子把欺凌當成發泄情緒的出口;更有的家長自身漠視規則,沒教會孩子“生命不可侵犯”的底線。當孩子覺得“傷害他人不用付出代價”,惡就會肆意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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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嚴懲兇手”更急的:是把欺凌掐死在萌芽里
深圳慘案后,很多家長問:“現在的孩子怎么這么狠?”
不是孩子天生狠,是我們沒教會他“邊界”,沒及時拉住他的手。鐘某的父母常年忙生意,他跟著奶奶過,奶奶對他“要啥給啥”,哪怕知道他在學校推搡同學,也只說“男孩子調皮”;學校里,老師沒把他的“小挑釁”當回事,直到悲劇發生才追悔莫及。
2024年邯鄲那個13歲殺人埋尸的男孩,也是從小欺負同學沒人管,最后把霸凌變成了殺人。這些案例都在說同一個理:欺凌的升級,都是“縱容”喂出來的。
刑法修正案把刑事責任年齡降到12歲,是給孩子劃“法律底線”,但對我們家長和老師來說,更該做的是“提前攔”——在孩子推別人第一下、說第一句臟話時,就明確告訴他“不行”。
你可能會說:“我怎么知道孩子在學校有沒有被欺負?他根本不跟我說啊!”“我家孩子要是欺負人了,我怎么發現?”——別慌,這不是“沒辦法”,而是“沒找對方法”。
面對深圳慘案,我們憤怒于兇手的殘忍,更該追問一個扎心的問題:如果鐘某“常欺負同學”的行為能被及時叫停,如果學校和家長早一點介入,這場悲劇是否可以避免?答案是肯定的。校園欺凌的防治,關鍵從不是“事后嚴懲”,而是“事前阻斷”——在小惡萌芽時就掐滅它。
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調刑事責任年齡,是為未成年人暴力劃定“法律底線”;但對校園欺凌而言,更需要一道“防護線”——由家庭、學校、社會共同搭建,能及時發現、有效制止欺凌的“三重防線”。很多欺凌之所以升級為命案,正是因為這道防線失守:老師沒察覺,家長沒重視,被欺負的孩子不敢說,旁觀的同學不愿管。
2024年邯鄲“13歲少年殺人埋尸案”中,兇手也曾長期霸凌受害者,若早期干預有效,便不會釀成惡果。深圳慘案中的鐘某,作案時已滿14歲,終將為自己的惡行負刑責;但這起悲劇更該讓我們清醒:對校園欺凌的“零容忍”,從不是一句口號,而是要落實在“有人推搡立刻管、有人孤立馬上問”的細節里。
司法嚴懲是“最后一道防線”,日常干預才是“最有效的保護”。它向所有孩子傳遞:欺凌不是“威風”,是會留疤的傷害;被欺凌不是“丟臉”,是需要大聲求助的權利。它更提醒每一位教育者和家長:你的一次重視、一次介入,可能就改變兩個孩子的人生——既拉回滑向深淵的施暴者,也守護住受驚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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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凌“三重防護網”:家庭、學校、孩子,該做什么?
預防欺凌,從來不是“某一方的事”。結合上千個校園案例,我們整理出這套“可直接抄作業”的方法——家長教孩子自保,老師抓早干預,孩子學會說“不”。
“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深圳慘案留給我們的,不該只有憤怒和惋惜,更該有“如何避免下一場悲劇”的行動思考。結合長期對校園霸凌的觀察,這需要家庭、學校、社會擰成一股繩,織密“反欺凌”防護網。
第一重:家庭——給孩子“不傷人、會自保”的底氣
家庭是第一道防線,要教孩子兩件事:不做施暴者,更不做受氣包。
?教孩子“劃邊界”:別用“調皮”掩蓋惡
如果你發現孩子有這些行為,立刻叫停——
?“我讓XX幫我寫作業,他不敢不寫”
?“我們都不跟XX玩,誰跟他玩就是叛徒”
?“我推了他一下,他就哭了,真沒用”
別罵孩子“壞”,而是蹲下來問:“如果別人這么對你,你會不會疼?”再明確告訴他:“推人、罵人、孤立同學,都不是‘厲害’,是欺負人——欺負人要道歉,嚴重了還要坐牢。”
?教孩子“敢求助”:別讓他獨自扛
很多孩子被欺負不說,是怕家長罵“沒用”。你可以這樣跟孩子聊,比問“今天有沒有人欺負你”管用10倍:
“寶貝,今天在學校有沒有‘不舒服的瞬間’?比如有人推你、搶你東西,或者說你不好聽的話——哪怕只是碰了你一下讓你別扭,都可以告訴媽媽。”
“如果你被欺負了,不是你的錯,是對方的問題。你不用忍,喊老師、跑開、回家告訴爸媽,都是對的。”
?給孩子“護身符”:3句保命話術
教孩子被欺負時這么說,比“忍一忍”有用:
?面對推搡:“你再碰我,我就大聲喊老師了!”(大聲喊能震懾對方,吸引關注)
?面對孤立:“你們不跟我玩沒關系,我有其他朋友。”(別露怯,直接走開)
?面對威脅:“我現在就給我爸媽打電話。”(立刻聯系家長,別拖延)
家庭是欺凌防治的“第一道關卡”。對孩子的教育,既要教“不做施暴者”,也要教“不做受害者”。
很多施暴者的家庭,都藏著“失控的教育”:要么過度寵溺,讓孩子覺得“欺負人沒關系”;要么親子疏離,孩子把欺凌當“發泄情緒的出口”。家長必須明確告訴孩子:“嘲笑同學的外貌、故意推搡他人、拉攏朋友孤立同學,這些都不是‘玩笑’,是傷害——傷害別人,就要道歉,甚至承擔法律責任。”
更要教會孩子“如何安全求助”。很多被欺凌的孩子,因為怕“被報復”“被說小題大做”而沉默,家長要給足安全感:“無論你遇到什么,第一時間告訴爸爸媽媽——我們不會怪你‘事多’,只會和你一起解決。”每周花10分鐘和孩子“閑聊”:“今天在學校有沒有遇到讓你別扭的人?有沒有人說過讓你難受的話?”——這些“碎碎念”,正是發現異常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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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學校——把“監管盲區”變成“安全區”
鐘某“常欺負同學”卻沒人管,暴露了校園干預的漏洞。老師和學校可以這樣做:
?開學第一課:給“欺凌”下定義
別只說“不準欺凌”,拿孩子能懂的案例講清楚:
“給同學起‘肥豬’‘四眼’的外號,是語言欺凌;藏別人的課本、故意絆倒同學,是行為欺凌;拉著大家都不跟某個人玩,是關系欺凌——這些行為,發現一次,嚴肅處理一次。”
?設“悄悄話渠道”:讓孩子敢報告
在班級后門掛個“匿名信箱”,或者建個“老師專屬微信”,告訴孩子:“哪怕你只看到‘有人推了XX一下’,也可以寫張紙條告訴我——不用怕被報復,老師來處理。”
?干預別“和稀泥”:要“精準護犢子”
發現欺凌后,別搞“你們各讓一步”,正確步驟是:
1.先護受害者:帶他去醫務室,單獨問清楚情況,說“別怕,老師幫你”
2.再管施暴者:聯系家長,讓他給受害者道歉,寫“行為承諾書”
3.最后做警示:在班級里說明“這種行為不對”(不點名),讓其他孩子知道底線
鐘某“常欺負同學”卻未被及時干預,暴露了部分校園的“監管盲區”。學校是孩子待得最久的地方,必須扛起“主責”,把反欺凌的功夫下在平時。
首先,要給“欺凌”下明確定義。開學第一課就用真實案例講透:“給同學起侮辱性綽號、故意藏別人的文具、威脅‘不準告老師’、動手推搡,這些都不是‘打鬧’,是校園欺凌——只要讓別人感到痛苦,就是錯的。”讓孩子從根源上認清邊界。
其次,要讓“報告渠道”暢通無阻。設立班級匿名舉報箱、校園微信反饋號、心理老師“一對一”咨詢室,明確告訴學生:“看到同學被欺負,不用你正面沖突——悄悄告訴老師時間、地點、誰做了什么,就是‘見義勇為’。”很多欺凌升級,就是因為“沉默的旁觀者”太多,學校要打破這種“集體沉默”。
最后,干預要“精準不敷衍”。發現欺凌行為,別搞“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對施暴者,要批評教育、聯系家長、制定行為矯正計劃;對受害者,要及時心理疏導、安排同學陪伴,幫他重建安全感;同時公開處理結果(保護隱私前提下),用“零容忍”態度警示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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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重:孩子——旁觀者別做“沉默的幫兇”
很多欺凌能升級,是因為“旁觀者太多,敢站出來的太少”。教孩子做“勇敢的旁觀者”,不用他去“打架”,做到這3點就好:
??記清楚:誰在欺負誰?在哪?幾點?(方便老師調查)
??快報告:悄悄跑去找老師,或者放學告訴家長
??別跟風:不跟著笑,不參與起哄,哪怕只是陪被欺負的同學走一段路
就像深圳慘案里,如果有人早一點把鐘某“欺負同學”的事告訴老師,潘某某或許還能笑著走進校園。
校園欺凌從不是“校園內部事”,需要全社會搭把手。媒體要多講“反欺凌”的實用方法,而不只是渲染悲劇;網絡平臺要嚴控“暴力崇拜”視頻,別讓孩子把“欺負人”當“酷”;社區可以組織“親子反欺凌沙龍”,讓家長和孩子一起學習應對技巧。
更要打破“受害者有罪論”的歪理。別再說“他怎么不欺負別人就欺負你”——被欺凌從來不是受害者的錯,錯的是施暴者的惡,是旁觀者的沉默,是干預者的疏忽。我們要讓每個孩子知道:“你沒有錯,錯的是傷害你的人;你值得被保護,勇敢求助不是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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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說:別讓孩子在“沉默”里受傷
14歲的潘某某,書包里可能還裝著沒做完的作業,口袋里藏著和同學約好去看電影的紙條。可這些,都永遠停在了4月的那個下午。
我們總說“孩子要乖”,卻忘了教他“要敢說不”;我們總盼著“學校安全”,卻忘了家長和老師要“一起守”。
明天早上送孩子進校園前,不妨抱一抱他,跟他說:“寶貝,你不用做‘懂事’的孩子,受了委屈一定要說——爸媽永遠是你的后盾。”
也請轉給孩子的老師、同學家長:反欺凌不是“某個人的戰斗”,你我的一次重視、一次介入,就能把“小惡”掐死在萌芽里,讓每個孩子都能安心地在校園里奔跑。
點個“在看”,愿所有孩子都能被世界溫柔以待,沒有欺凌,只有陽光。
14歲的潘某某再也回不來了,這起悲劇給所有家長、老師敲響了警鐘:校園欺凌從來不是“小事”——今天的一句嘲諷,可能是明天的一拳;此刻的一次孤立,或許就是未來的暴力升級。每一次對“小惡”的忽視,都是在為悲劇鋪路。
對施暴者來說,一次及時的批評教育,可能會讓他認清邊界,避免滑向犯罪;對受害者來說,一次溫暖的介入幫助,可能會讓他走出陰影,重拾陽光;對旁觀者來說,一次勇敢的報告,可能會阻止一場傷害的延續。
校園本該是充滿書香和歡笑的地方,不該有欺凌的陰影。愿每一位家長,都能教會孩子“尊重生命”;愿每一位老師,都能及時為被欺負的孩子“撐腰”;愿每一個人,都能對欺凌說“不”——不做沉默的旁觀者,只做照亮少年路的同行人。
點個“在看”,讓“反欺凌”的聲音傳得更遠——守護校園凈土,就是守護我們每一個家庭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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