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中元都有人過,為何下元節無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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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正月十五、中元七月十五、下元十月十五,合稱 “三元節”,
根子都在道教的 “三官信仰” 里。
北魏道士寇謙之最早把這三個日子定下來,對應天官、地官、水官的誕辰,分別管賜福、赦罪、解厄。
唐代這節過得極隆重,玄宗下令三元節全國禁屠三日,長安道觀里全是齋醮祈福的人,
連武則天都偷偷投了金簡給三官求赦罪。
可為啥千百年后,只有下元節快被人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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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下元節本來該怎么過。
作為水官解厄的日子,古代習俗全圍著 “消災” 轉。
道教徒會在門口豎黃旗,寫著 “天地水府”“消災降福”,北京白云觀這類道觀要連續誦經三個月。
民間更實在,江蘇常州的水鄉要 “齋三官”,福建莆田農民傍晚在田頭擺供祭水神,求來年不鬧水災;
山西翼城人殺雞宰羊 “謝老天”,把當年的五谷雜糧全擺出來祭拜。
甚至鐵匠這類靠爐子吃飯的工匠,還要祭太上老君這位 “爐神”,畢竟道教煉丹爐的傳說太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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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些習俗有個致命問題:太 “挑人”。
上元節的賞燈、吃元宵是全民狂歡,不管信不信道教都能湊熱鬧,歐陽修寫 “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把節日變成了文化符號。
中元節祭祖更不用說,不管南方北方,敬先人是刻在骨子里的規矩,還和佛教盂蘭盆會融在一起,有 “目連救母” 的故事打底。
可下元節呢?祭水官只對沿海、水鄉的人有用,內陸百姓靠天吃飯,對 “水厄” 沒概念;解厄的說法又太抽象,不如 “賜福”“赦罪” 來得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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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態度的變化更關鍵。
唐宋時三元節地位平等,宋代還放三天假讓百姓過節。
但到了明清,道教影響力下滑,朝廷不再強推三官信仰。
上元節靠著 “元宵節” 的身份成了法定假日,中元節靠祭祖習俗頑強留存,下元節卻沒了靠山。
更尷尬的是時間點,十月十五剛秋收完,古人忙著藏糧食、備冬衣,壓根沒心思辦慶典。
不像正月十五過年閑得慌,七月十五秋涼正好歇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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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容易被忽略的點:習俗 “撞車”。
下元節也有祭祖儀式,天津人備菜、山東鄒縣設宴,可很多地方早把祭亡事放在了中元節或十月初一 “寒衣節”。
老百姓圖省事,自然把下元節的祭祖環節省了。
反觀上元節,賞燈習俗獨一份;中元節,“赦罪” 主題沒節日能替代,下元節的 “解厄” 功能,慢慢被春節貼福字、端午掛艾草分走了。
不過下元節也沒徹底消失。
浙江溫州林家塔村至今有 “楊府爺刀轎巡安”,把水官信仰和抗倭英雄傳說融在了一起;
臺灣基隆還辦 “謝平安” 祭,搭壇棚迎神又演戲。
近年北京、蘇州的道觀又恢復了下元齋醮,甚至有人把放水燈的老習俗改成了環保祈福活動。
這些零星遺存告訴我們,
不是下元節沒用了,而是它的 “解厄” 需求,得換種現代人能懂的方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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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節日的生命力藏在普通人的生活里。
上元節成了團圓的符號,中元節守住了敬祖的根,可下元節的 “祭水解厄”,隨著水利發展和信仰變遷沒了立足之地。
但換個角度想,現在大家關注防災減災、敬畏自然,不正是古代下元節精神的延續嗎?
或許哪天,這被遺忘的節日能借著新的形式,重新走進咱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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