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男孩游泳館游泳時溺亡,母親獲賠130多萬,錢還沒揣熱乎,不給撫養費、消失2年的男孩生父突然冒頭,將男孩母親告上法庭搶錢!
![]()
2015年,湖南的鄧女士在廣東東莞打工時,認識了男子羅某,當時兩人都是一家電子廠的流水線工人,兩人相戀后很快就同居了。
不久,鄧女士懷了孕。可是兩人并未登記結婚。因為鄧女士發現羅某不踏實,喜歡打牌賭錢,工資到手沒幾天就輸光,導致兩人經常吵架。
2016年9月,鄧女士懷著身孕回到湖南老家,不久后生下兒子小鄧。
兒子出生后,羅某只在醫院陪了三天,就以“開貨車跑運輸掙錢”為由離開了。
小鄧自出生后,一直是鄧女士及其家人在照顧,羅某并未給過生活費。
鄧女士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她曾多次向羅某索要孩子的生活費,得到的回復不是“沒錢”就是“你自己想辦法”,有時甚至直接拉黑不回。
因此,小鄧的戶口落在了鄧女士名下,隨母姓,羅某對此并未提出異議。
2016年11月,剛滿兩個月的小鄧突發肺炎,病情嚴重到醫院下達病危通知書。鄧女士聯系了羅某,說孩子病危,希望他過來陪她和孩子一起度過這個難關。
可打了十幾個電話,羅某就是不接,既沒出現在醫院,也沒給醫藥費。
后來,由于羅某根本改不了賭博的惡習,鄧女士徹底失望了,于2022年正式提出分手。
![]()
她將小鄧留在湖南老家,由父母照顧,自己則離開東莞前往順德打工。
羅某自此再沒探望過小鄧,甚至連孩子的生日都記不住。
2024年小鄧7歲了,在他的世界里沒有父親,只有母親和外公外婆。
暑期到了,鄧女士將兒子接到廣東順德出租屋過暑假。
8月8日晚上,她帶兒子去廣州的一個游泳館游泳,沒想到災難發生了:當天晚上,小鄧在游泳館玩水時溺亡!
![]()
事發后,鄧女士通知了羅某,經過協商達成了和解協議,涉事游泳館方面賠償鄧女士和羅某130萬5500元。這筆錢打到了一直撫養小鄧的鄧女士賬戶上。
之后,鄧女士花費了4萬多元給孩子辦理了喪葬事宜。
喪子之痛已經讓鄧女士瀕臨崩潰,可更讓她心寒的是,孩子的生父羅某接下來的操作。
羅某直接把鄧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全額拿走這130多萬!他的理由是鄧女士作為監護人,在游泳館里沒看好孩子,才導致悲劇發生,屬于監護失職,應該不分或者少分賠償金,因此這筆錢理應歸他所有。
一審法院認為:鄧女士作為直接監護人,帶孩子游泳存在疏忽,但屬過失非故意,不構成不分和少分賠償的法定理由。作為生父,羅某長期未支付撫養費、未參與撫養,甚至在孩子病危時“失聯”,為“故意逃避責任”。
![]()
因此法院一審判決:按2:8比例分配賠償金,鄧女士獲101萬元,羅某得25.2萬元。
羅某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鄧女士與孩子共同生活8年,羅某則“見面次數屈指可數”。另外,羅某年收入超5萬元,但撫養費分文未付。因此二審法院駁回羅某訴求維持原判。
不過不少網友認為,對于羅某這樣幾乎未盡任何撫養義務的生父,2成賠償金是不是太多了?如果完全不分,是否更能體現公平正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