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我市中心城區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對臨渭區、高新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聯動調整,以保障城市燃氣企業正常穩定運行和用戶用氣需求。
根據通知,中心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3.08元調整至3.40元。車用壓縮天然氣(CNG)價格也同步調整:經交通運輸部門批準的巡游出租汽車用氣價格執行每立方米3.58元(網約車除外),社會車輛用氣價格為每立方米3.90元。
本次調整自文件批復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日零時起,在市政府批復新的非居民用氣價格之前,將暫按渭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4年發布的相應文件規定執行。
據悉,此次價格調整是依據《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主城區天然氣價格調整和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中關于價格聯動機制的規定,并經市政府同意后實施。市發改委要求市天然氣有限公司及各加氣站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明碼標價與政策宣傳,確保供應穩定、市場平穩;同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價格監督檢查,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各相關單位及用戶如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及時與渭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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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
調整我市中心城區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臨渭區發展改革局、渭南高新區發展改革局,渭南市天然氣有限公司,城區各加氣站:
為保障城市燃氣企業正常穩定運行和用戶用氣需求,根據《渭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主城區天然氣價格調整和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渭政辦發〔2023]16號)中有關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聯動調整我市中心城區(臨渭區、高新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
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由現行3.08元/m調整為3.40元/m。
經我市交通運輸部門批準的巡游出租汽車車用壓縮天然氣(CNG)價格執行3.58元/m(網約車除外),社會車輛執行3.90元/m3。
二、執行時間
非居民用氣價格、車用壓縮天然氣價格自文件批復之日起執行至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日零時起,在市政府批復新的非居民用戶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之前,暫按照《渭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中心城區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渭發改發〔2024]262號)規定執行。
三、有關要求
(一)市天然氣有限公司、城區各加氣站要嚴格執行天然氣價格政策,認真做好明碼標價、價格公示和政策宣傳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確保聯動期間天然氣供應穩定、市場價格平穩。在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委聯系。
(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天然氣價格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營造良好的天然氣價費秩序。
渭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24日
編輯/程偉祥
審核/閔盼龍
渭南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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