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空戰的敵我交戰距離將會越來越遠,這一點恐怕已經沒有太多爭議。對于在空戰體系和制空類作戰裝備、特別是在對空類作戰彈藥方面占據優勢的一方來說,其完全沒有理由不以“先敵發現、先敵開火”的方式,在敵方戰機難以還擊的遠距離上,先給敵機來一輪火力輸出。
![]()
近距離空戰仍有爆發的可能
但與此同時,同樣不得不承認的是,只要無法100%地杜絕敵方戰斗機接近至視距內,那近距空戰、甚至是傳統的“狗斗空戰”,就依然會存在并上演。從這個角度來說,國內在遠程和超遠程空空導彈領域取得不菲成績的同時,也不應忽視對近距空戰武器的發展。仔細想一想,在即將到來的第六代戰斗機的時代,相比起我們所熟知的近距格斗空空導彈和以火藥原理發射的傳統機炮,或許機載激光武器將會成為一個更加理想的新選擇
![]()
央視曾披露殲-11B測試激光武器吊艙
當下看來,國內軍工業已在機載激光武器方面有了一定的建樹。從往期的央視報道來看,殲-11B戰斗機所攜帶的100千瓦級機載激光武器吊艙,能在0.3秒時間內準確摧毀約5公里外的靶機,近乎于實時摧毀,效率遠超發射后需要“飛到目標身上”的近距空空導彈。當然,這還只是個開始,離機載激光武器真正投入實用化還很遠。
![]()
機載激光武器
考慮交戰距離的拉大、實戰中需要多次開火、克服某些不利氣象條件,以及對大中型空中目標“一擊必殺”的毀傷效果等需求,未來堪用的機載激光武器所需具備的功率,恐將達到300千瓦左右。對于目前的戰斗機來說,要滿足這一級別激光武器的耗電需求,還是有些力不從心了
![]()
機載激光武器
在這里,就要提到戰斗機不同系統對電力的需求量了。通常來說,現代有人駕駛戰斗機耗電最大的部分有6個,從高到低分別為機載雷達、控制導彈等航空彈藥發射的武器系統、控制雷達告警接收機和干擾機等的電子戰系統、控制導航和飛行控制計算機的飛控與導航系統、負責監控航發狀態的發動機控制系統,以及服務于飛行員的座艙顯示與生命控制系統。
![]()
搭載3臺大推力航發的殲-36
身為“第一用電大戶”的機載雷達,往往需要發電系統維持300千瓦的持續發電功率,以及交戰時約500千瓦的瞬時峰值功率。至于說座艙顯示與生命控制系統,則僅需維持10~20千瓦的持續發電功率。在此基礎上,若想為不低于300千瓦的激光武器提供電力,那即便是諸如殲-20和F-22這樣的“動力澎湃的雙發重型五代機”,也很難將其實現。不過,開創性地采用3臺大推力渦扇航空發動機的殲-36,是否會因第三臺發動機的加入而具備更強的空中發電能力,進而擁有使用不低于300千瓦的機載激光武器的可能性呢
![]()
殲-36或可實現殲-20沒能做到的事情
不難發現,在殲-11B的激光武器吊艙測試中,其于近距空戰中展現出了比近距格斗空空導彈更強的作戰效能,甚至可在相關交戰距離上徹底取代后者。也就是說,原本為支持近距格斗空空導彈啟動、鎖定目標和發射等流程所需的電力,完全可轉用到激光武器這里。再加上3臺大推力航發在運轉過程中所帶來的強大發電能力,此消彼長之下,或許就能為殲-36運用激光武器帶來較為充裕的電力條件了
![]()
激光武器或將成真
況且,視交戰距離的不同,激光武器每一次發射所需的發電量和發電功率,也并非都是達到峰值才行。在打擊某些距離較近且抗毀能力較差的機型時,可適當以降低功率的方式進行發射,即威力夠用即可。這樣想來,“比殲-20更加動力澎湃的殲-36”裝上機載激光武器的概率,是不是就大了不少了呢?發射激光的“機炮”,說不定真的會在國產六代機這里成為“標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