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不予認定工亡案件二審
努力工作固然重要,然而在追求事業的同時,我們絕不能忽視自身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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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員工在家里是獨居狀態,并沒有家屬陪同,所以他在突發疾病時,并沒有人陪他去醫院就醫,他家屬所能提供的證據就是他與家屬之間的微信溝通聊天記錄和與同事發語音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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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奎文區人社局工傷科做出的不予工傷認定決定書,認為該員工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但是沒有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不能夠證明疾病的發生、持續和最終死亡之間的緊湊性、因果性,因此不認定為工傷。家屬對此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現在是二審的訴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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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認為他能夠使用通訊工具的情況下,沒有向外部求救,所以不能夠證明突發疾病與死亡之間的因果關系。這樣的結論,到底對于勞動者來說公不公平,因為這名員工的死亡原因是急性冠脈綜合癥,在發病時他已經沒有求救能力。那么如果苛求這名員工在能自救的情況下,卻不自救,能活命的情況下卻選擇了放棄,這實在是有違基本的人性和正常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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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這邊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這名員工在和他女兒的聊天記錄中不斷的提出要他女兒去買治療心臟的藥物,并且由她女兒送她去醫院,還提到了他自己也去過醫院,但是因為當天早上喝了水的緣故,醫院沒有讓他進行檢查,他又回了獨居的地方。二審結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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