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演義里有兩個著名背鍋俠,一個叫王垕,是曹操的運糧官,一個叫賈華,是孫權(quán)的護衛(wèi)。官渡之戰(zhàn),曹操讓王垕背了缺糧的鍋,不但人頭被借走了,妻女也落入了曹老板之手;甘露寺之變,孫權(quán)觸發(fā)了老劉家天然免疫鴻門宴的天賦,面對吳國太的質(zhì)問,賈華替孫權(quán)頂下了破壞孫劉聯(lián)盟的大鍋。本來是推下去斬首的情節(jié),最后還是給保了下來,得了善終。
![]()
要論人格魅力,老曹那是比江東鼠輩強十倍,但對“自己人”來說,孫權(quán)似乎是更好的老板。
任何體系里都得有幾個賈華,沒有他們,許多事就少了一層緩沖,事情真的不容易做。
這次推出來的幾個北大和武大的教授,那都是當(dāng)代賈華。
開宗明義,先自表一下,筆者反對任何對涉毒違法或者犯罪,進行任何輕罪化。
但話說回來,這次的事情,處處透著詭異。
首先,是皇帝金扁擔(dān)的思維謬誤。真到了能左右立法那個級別的“少爺”,治安條例根本罰不到他,普通政審也沒資格審他。反過來說,這種級別的少爺,當(dāng)然也不需要搞什么“封存”。
其次,這次涉及的“封存”,是針對所有治安違法記錄,而不僅僅是涉D。
目前全國登記在冊的吸D人員約74萬,三年未復(fù)吸的約428萬,合計五百萬左右——這是幾十年累積的總量。而治安處罰,每年超過八百萬人次,其中最多的是嫖娼,酒駕,其次賭博、打架等也是大頭,即便算上重復(fù)處罰的慣犯,幾十年累積下來,也得上億規(guī)模,人數(shù)是吸D人員的幾十倍。
若真是為了“給吸D松綁”,卻連帶著把嫖客、賭徒、酒蒙子的記錄一并封了,那簡直是“為了一碟醋,包了頓餃子”。
如果按影響人數(shù)來說,頭條本該是“嫖娼記錄將封存”或“酒駕記錄將封存”。若真是這兩個標題,輿論還會如此沸騰嗎?
能精準找到公眾最敏感的那塊“癢癢肉”,一刀刺下去、血濺三尺,精準操盤一把點爆輿論,這操作水平極高,不是咱們平時認知當(dāng)中的那個無能的“新聞學(xué)”。
而且這修法6月就公布了,到11月28日才有每經(jīng)網(wǎng)、廣州日報等媒體深度報道,才特地強調(diào)“吸D記錄封存”,打破“違法—懲戒—排斥—再違法”的惡性循環(huán)。這種“反裝忠”的筆法,簡直是在讀者耳邊敲鑼:快看,新法和吸D有關(guān)!
![]()
此事有兩種可能:
一是媒體中有“忠義之士”,在規(guī)則之內(nèi)盡力拉響警報;
二是年底輿論場復(fù)雜,有人想攪動一池水。
筆者愚鈍,看不透哪一種是真相。
只覺得平時被罵“國足水平”的某些媒體,忽然齊達內(nèi)附體,一頭頂爆輿論,實在令人意外。
有意思的是,與公眾的普遍認知不同,我國對吸D的處罰,其實在國際上并不算嚴厲。
對于制D販D,我國全球打擊最嚴、刑罰最重,毫無爭議。所謂四大作死榜:“美國偷稅、俄國綁架、中國販D、韓國總統(tǒng)”。無論從打擊力度還是懲處力度,那都是冠絕全球。
但對于吸D,我國一直定性為“違法
”而非“犯罪”。單純吸不涉刑責(zé),而全世界大多數(shù)國家都是被認定為刑事犯罪,咱們對吸這件事,在全球范圍內(nèi)都屬較輕的處理。
比如在韓國,任何吸毒行為都是犯罪,通常判實刑(部分緩刑)。演員李善均因吸毒被檢方求刑一年,最終不堪壓力自殺。在日本亦然,澤尻英龍華、酒井法子等藝人吸毒,均被判刑并公開烙印為“刑事罪犯”。日媒曾驚訝于這類人物在中國仍能公開活動、接受追捧。
![]()
相比之下,在中國,吸毒與嫖娼、酒駕并列,屬于行政處罰范疇。
與其爭論“記錄該不該封存”,不如將吸D直接定性為刑事犯罪——這才是從根源上斷絕爭議的辦法。
事實上,因處罰面過廣而被迫“輕罪化”的趨勢,早有先例。
比如2023年對“醉駕”政策的調(diào)整:情節(jié)輕微者可不起訴。
![]()
為何調(diào)整?因為自2011年醉駕入刑以來,危險駕駛罪已連續(xù)多年成為全國第一大刑事案件,年均約32萬件,占全部一審刑案的25%。司法機關(guān)不堪重負,只能對情節(jié)顯著輕微者“網(wǎng)開一面”。
占座、吵架甚至亂拿外賣都會被處理的治安處罰記錄面臨的也是類似的局面:每年八百萬人次,幾十年下來給上億人的檔案里都打上違法標簽,是個不可持續(xù)的事情。
制度的設(shè)計是一回事,輿論的解讀與操弄則是另一回事。這次風(fēng)波最“妙”之處,便在于精準地擊中了這個平衡術(shù)中最脆弱的一環(huán)——公眾對D品“零容忍”的集體情緒。將“封存”巧妙地偷換概念為“為吸D洗白”,瞬間點燃了最廣泛的民憤,使任何關(guān)于制度初衷、社會修復(fù)、分級處遇的理性討論都失去了空間,堪稱一次教科書級的議程設(shè)置與情緒動員。
那幾個被推到臺前的教授,成了當(dāng)代的“賈華”——他們是否真的“戰(zhàn)略間諜”,內(nèi)含禍心已不重要,他們已經(jīng)成了承接輿論刀鋒的符號。
“賈華”們的存在,往往意味著系統(tǒng)缺乏容錯與修復(fù)的機制,必須安排一點中間層。
把火力傾斜到這些“賈華”身上,除了泄憤,毫無意義。砍不砍劉備,顯然不是批判賈華能解決的。
若要真正破局,或許不如釜底抽薪:
向日韓等大多數(shù)國家看齊,將吸毒行為從治安條例中剝離,轉(zhuǎn)入刑法,明確其為犯罪行為。剩下的是否要封存,讓討論回歸事情本源。
否則,我們只會繼續(xù)在“嚴厲口號”與“執(zhí)行困境”之間反復(fù)搖擺,而每次搖擺,都需找一個新的“賈華”來扛旗、挨罵、吸引火力。
修改的人過于粗放,點火的人過于高明,這事的確太過詭異……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