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下午,廣東汕尾中級人民法院內氣氛凝重,備受社會關注的“陸豐代課教師被殺害案”二審如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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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的被告人吳和升被法警帶入法庭時,衣著整潔、神態平靜,這與旁聽席上被害人文某艷家屬的悲戚形成尖銳對比。
“他吃得白白胖胖,好像我媽媽的死跟他毫無關系。”文某艷的女兒陳小花望著被告席,聲音哽咽卻字字清晰。
這起案件的悲劇始于2024年8月16日。
當天上午,50歲的鄉村代課教師文某艷向同居11年的吳和升正式提出分手,這個決定竟成了她生命的終點。
據一審判決書顯示,吳和升以商談為由,駕駛摩托車將文某艷帶至陸豐麒麟山一處偏僻空地。
此處雜草叢生、人跡罕至,是吳和升刻意繞開主路監控選擇的作案地點。
見面后,吳和升提出要在野外與文某艷發生性關系,作為同意分手的“條件”,遭到文某艷嚴詞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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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提前在摩托車上備好斧頭的吳和升隨即惱羞成怒,持斧頭多次猛烈砍擊文某艷頭部,致其顱骨碎裂、當場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整個作案過程僅用時16分鐘,手段殘忍令人發指。
作案后,吳和升冷靜地清理現場,將沾血衣物和斧頭拋至荒草堆,獨自駕車逃離。
當晚文某艷家屬發現其失聯后,吳和升還故意誤導尋人方向,謊稱“她跟別人跑了”,試圖掩蓋罪行。
直至家屬查看監控發現兩人同乘摩托車進山的軌跡報警,警方才于次日凌晨在山中墓地附近找到文某艷的遺體。
隨著調查深入,這段維持11年的同居關系背后的陰暗面逐漸浮出水面。
文某艷早年喪夫,獨自拉扯三個孩子長大,是當地甲東鎮一所小學的代課老師,收入微薄卻為人隨和節儉。
經人介紹認識離異的吳和升后,起初被其“勤快體貼”的表象迷惑,接納他住進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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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相處不久,吳和升好賭、無業、脾氣暴躁的本性便暴露無遺,家庭開支全靠文某艷的代課工資支撐。
鄰居證言顯示,吳和升長期對文某艷實施家暴,曾當著孩子的面用碗砸她、揮拳打臉,導致文某艷身上多處淤青。
他還多次放狠話威脅:“打死一個外省仔算什么”“小心半夜被我用刀捅死”,其前妻也因不堪家暴早已逃離。
文某艷曾試圖報警或回娘家,但在親戚“為孩子著想”的勸說下一再隱忍,最終釀成悲劇。
2025年6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和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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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吳和升提前準備兇器、刻意選擇作案地點、事后掩蓋罪行,殺人意志堅決,且被害人無任何過錯,其行為性質惡劣、罪行極其嚴重。
然而吳和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才有了此次二審庭審。
庭審現場,吳和升當庭翻供,徹底推翻此前供述。
他否認約文某艷進山商談分手和提出性要求,辯稱是文某艷約他去學游泳,自己如廁歸來后發現其已遇害,斧頭是在山上撿到的。
他甚至污蔑文某艷“身上的傷是去按摩所致”“與陌生男子曖昧”,試圖重塑案件事實。
在二審中,他辯稱“酒后失控”,是一時沖動,還稱是吳某某對自己長期冷淡,導致自己情緒爆發。
公訴方當即予以有力反駁,指出案發地為荒山而非水域,吳和升的供述與現場勘查、監控記錄及證人證言均存在嚴重矛盾。
檢察機關當庭建議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強調其翻供行為恰恰證明毫無悔罪之心。
案件庭審情況經媒體披露后,再次引發全網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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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相伴竟換得如此殘忍的結局,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兇手庭審態度冷漠,必須嚴懲”等話題迅速登上社交平臺熱搜。
法律專家表示,吳和升的行為已構成預謀殺人,從準備兇器、選擇地點到事后偽裝,均符合故意殺人罪中“情節特別惡劣”的情形,一審判決量刑適當。
目前,多地婦聯及法律援助機構已主動聯系文某艷家屬,提供心理干預和法律支持。
文某艷的兒子陳國雄表示,母親的遺體至今仍存放在殯儀館,全家人都在等待一個公正的終審判決,告慰母親的在天之靈。
庭審結束后,法院宣布本案將擇期宣判。
這起案件不僅關乎一個家庭的命運,更引發了社會對同居關系中女性權益保護、家庭暴力干預等問題的深刻反思,公眾紛紛期待法律能堅守正義底線,讓施暴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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