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4歲少年鐘某某殘忍殺害同小區女同學一案,如同一塊巨石砸入平靜的湖心,瞬間掀起滔天波瀾,刺痛了無數人的神經。2025年11月28日,法院一審宣判:鐘某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這份判決再度將“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這個沉重話題推上風口浪尖。
判決一出,網絡上質疑聲四起:手段如此殘忍,怎么才判無期?可依照我國刑法,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一律不適用死刑。對于年僅14歲的鐘某某,無期徒刑已是法律所能給予的最重刑罰。它既嚴格遵循“罪刑相適應”原則,又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更向社會傳遞出清晰信號:法律對惡性暴力犯罪絕不姑息,哪怕行為人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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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成了“犯罪護身符”。這種說法大錯特錯。我國對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寬容而不縱容”。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本就須對故意殺人等八類重罪承擔刑事責任;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更進一步降低相對負刑責年齡底線,讓法律的利劍高懸,震懾力切實增強。保護未成年人,絕不等于縱容犯罪。
孩子走到這一步,父母難辭其咎。監護人不僅要承擔高額民事賠償,更要在教育、管理、配合司法調查與后續幫教矯正中負起責任。多少悲劇的源頭,正是家庭監護的缺位與失職?把監護責任落細落實,才是斬斷犯罪苗頭的第一道閘門。
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不能靠單打獨斗,而要織密一張“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位一體的防護大網:
家庭要把好第一道關,父母多陪孩子、懂孩子;
學校要盯緊行為異常的學生,早發現、早干預;
社會與網絡平臺嚴守內容底線,杜絕暴力色情侵蝕;
政府部門統籌資源,補齊心理健康、社區矯正等短板;
司法機關則用足用好現行法律,既該嚴則嚴、當寬則寬。
這起血案是一聲刺耳的警鐘,敲在每一個成年人的心頭。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明天,守護他們平安長大,是我們共同的使命。法律的天平,一端是給迷途孩子改過自新的機會,一端是對窮兇極惡的零容忍。只有兩端平衡,悲劇才不會重演,每一個孩子才能真正沐浴陽光、肆意生長。
愿天地不再有這樣的悲劇,愿所有孩子都被溫柔以待,也都被規矩與愛牢牢護住。
備注:本報道僅基于現有公開信息整理,事件真相以官方調查結果為準。倡導網友勿輕信傳言,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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