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月19日早晨,南京市公安局六處(預審處)處長李鄉(xiāng)平(1949年入伍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52年轉(zhuǎn)業(yè)到南京市公安局,此時警齡39年)剛剛上班就接到許成基局長打來的電話:“老李,有事找你,到我辦公室來一趟。”李鄉(xiāng)平立即放下電話沖出自己的辦公室,三步并兩步地沖到局長辦公室,此時南京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楊正保也在,見李鄉(xiāng)平到了,許成基示意李鄉(xiāng)平坐下:“老李來啦,坐,具體的事情讓老楊(指楊正保)跟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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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鄉(xiāng)平
楊正保副局長說:“老李啊,局里有個久拖未破的案子,就是張寧的兒子被害的那個案子。現(xiàn)在受害人家屬四處告狀,省廳和公安部十分重視,張寧現(xiàn)在人在美國,境外媒體也在給我們施壓!局黨委研究決定此案交由你們六處負責,希望你重新組織力量,爭取盡快破案,你看如何?”
李鄉(xiāng)平聽罷有點為難:“兩位領導,我們六處是搞預審的,雖然是偵查工作的繼續(xù),但是直接接手大案進行查破還是不多見的。我建議此案還是由五處來破,我們六處可以派人提前介入,兩位領導意下如何?”
許成基局長笑道:“老李從來不講價錢的,今天怎么啦?這個案子是黨委研究過的,決定交給六處,你就不要推辭了。”
話說到這份上,李鄉(xiāng)平表示:“既然是局黨委的決定,我服從組織安排,但是此案通天,非破不可。五處的同志已經(jīng)工作兩年多未破,我們拿過來,假若“芝麻掉進針眼里”,恰巧破掉了,五處兄弟的面子沒有了;萬一破不掉,那就要落下話把子,讓人家笑話了,所以話要說在前面。”
許成基和楊正保相視一笑,許成基說:“老李,你不要考慮得太多,這是工作,不是做買賣比高低,不要和組織討價還價喲!”
于是,李鄉(xiāng)平答應接手這個案子,當天下午,五處將案件的全部卷宗(厚達兩尺)送到了李鄉(xiāng)平的辦公桌上。李鄉(xiāng)平接手卷宗后,將日常工作交給副處長考慶民后,然后花了三天三夜的時間研究了全部的卷宗材料,總算對這個案子有個基本的了解。
1988年7月13日早上,12歲的男孩蔣晨晨的尸體在武定門閘站節(jié)制閘處的秦淮河河水中被發(fā)現(xiàn),尸體打撈上來時一絲不掛,無任何可判明身份的物件。法醫(yī)驗尸確認尸體無外傷痕跡,有輕度尸僵,無尸斑,死亡約數(shù)小時,尸體腹部稍膨隆,口鼻有較多水外溢,分析為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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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武定門閘站節(jié)制閘
出事那天,張寧出門購買去珠海的飛機票,中午沒回家,當時家中除了蔣晨晨外,還有張寧的大哥、大嫂、侄兒、侄女,二弟、二弟媳,還有來做客的江西某實業(yè)公司經(jīng)理金某和他12歲的兒子。期間一直在追求張寧的無業(yè)青年孫斌也來過一趟。
最后見到蔣晨晨的是張寧的二弟媳,她說:“大約13時30分,晨晨在穿衣服,說是要到他爸爸那里去,后來就一個人出去的。走的時候蔣晨晨什么也沒帶,只穿著一件淡黃色圓領衫、西裝短褲,腳上穿了一雙張寧的拖鞋。”
金某的兒子回憶:“那天上午蔣晨晨曾約我下午一起去游泳,因我下午要跟父親回江西,便沒答應。整個上午蔣晨都在家,也沒同學來過……”
孫斌表示:“那天我確實去了。說好我也跟張寧他們?nèi)ブ楹#翘煳沂撬臀业恼掌審垖帋椭k通行證的。她不在家,我也沒見到晨晨。再說,我又不會游泳,怎么會帶晨晨去游泳呢?離開張家后我在14時30分回到家,洗了澡就睡覺了,我父親可以為我證明。”
蔣晨晨是個很普通的男孩,但他有一個并不普通的母親——他的母親叫張寧,1949年出生在南京,曾經(jīng)是解放軍前線歌舞團成員,系當年林彪反黨集團骨干林立果選中的“妃子”之一。1971年“9.13事件”后她受到組織審查,審查結(jié)束后她離開前線歌舞團,回到南京,經(jīng)人介紹和一個姓蔣的男子結(jié)婚,生下兒子蔣晨晨,但幾年后張寧和蔣某離婚,蔣晨晨跟著張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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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的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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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張寧抱著兒子蔣晨晨在南京棲霞寺的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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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寧和蔣晨晨的合影
蔣晨晨被人發(fā)現(xiàn)溺亡后,南京市公安局五處對此案立案調(diào)查,圈出了一批嫌疑人,其中嫌疑最大的是和張寧曾經(jīng)有情感糾葛的孫斌,但由于作案時間不明,證據(jù)不足,因此難以定案。不過,李鄉(xiāng)平依然覺得五處的同志的確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應該還是卓有成效的。
新的專案組由李鄉(xiāng)平親自出任組長,由六處一科(大案要件科)新上任的科長王旭松、剛退居二線的老科長李熙亭和預審員楊軍為組員。李鄉(xiāng)平要求大家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提出疑問,分析疑問,最后消除疑問。
經(jīng)過兩天的研究案情,專案組決定當務之急就是控制嫌疑人孫斌。
然后李鄉(xiāng)平就接到了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好消息是:此時的孫斌正處在被控制的狀態(tài)——一年前,孫斌因為嫖娼被公安機關處勞動教養(yǎng)一年,關在石佛寺拘留所。壞消息是:孫斌還有一個月時間就要被釋放了。
因此,李鄉(xiāng)平給組員們下了死命令:“時不我待,必須在半個月內(nèi)找到新線索!”
三年前,五處之所以無法給孫斌定罪的一個關鍵證據(jù)就是在案發(fā)的當天中午,孫斌的父親證明孫斌在家中睡覺,沒有作案時間。李鄉(xiāng)平反復判讀孫斌父親的這份人證口供筆錄,發(fā)現(xiàn)筆錄的落款日期是在案發(fā)一周以后。從孫父的檔案看,他在解放前曾經(jīng)是南京總統(tǒng)府侍衛(wèi)處的司機,此時已經(jīng)是個65歲的耄耋老人了,這把年紀能記得他兒子孫斌七天前的行蹤嗎?所以李鄉(xiāng)平心中對孫父的這份旁證的可信度打了個問號。
此時距離案發(fā)已經(jīng)過去了兩年多,現(xiàn)場早就已經(jīng)不復存在,經(jīng)歷喪子之痛的張寧也已經(jīng)遠走美國(1990年2月,張寧和美籍華人林賽圃結(jié)婚,然后跟著林賽圃去了美國),當年的目擊證人也大多因為謀生而遠走他鄉(xiāng)。但是專案組依然排除萬難,終于找到了一個當年的現(xiàn)場目擊者——一個當年在現(xiàn)場附近看船的老船工,他在當年的證詞中證實:7月12日16時左右,他遠遠的看見兩個年輕人和一個小男娃從節(jié)制閘過來往西走,不長時間,那兩個男青年回來了,沒見那個小男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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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賽圃結(jié)婚后的張寧
在孫斌被釋放前一天的晚上,李鄉(xiāng)平和王旭松趕到石佛寺勞教所,由王旭松向?qū)O斌宣讀刑事拘留決定:“你有重大犯罪嫌疑,必須接受刑事拘留審查!”
這對孫斌來說極為突然,毫無心理準備,頓時變得驚恐萬狀,雙腿發(fā)抖一陣后癱倒在地,眼中充滿著絕望:“我沒有問題!我是清白的,你們冤枉好人!”
李鄉(xiāng)平冷冷地對孫斌說:“你有沒有問題,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被刑拘后,孫斌咬緊牙關,以沉默相對抗,導致審理進入膠著狀態(tài),由于這個案子通了天,公安部部長陶駟駒專門給江蘇省公安廳下令:此案必須辦成經(jīng)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因此專案組沒辦法對孫斌進行“大記憶恢復術”等“刑違藝術”。
死活不開口,神仙也難下手。用什么辦法撬開他的嘴呢?
在查看卷宗時,李鄉(xiāng)平發(fā)現(xiàn)了一條記載——1990年9月,張寧回國探親時曾經(jīng)對警方證實:“案發(fā)當晚我曾趕到孫家問過孫斌父親,那天孫斌是什么時候回來的,孫父說不知道。”
因此,李鄉(xiāng)平判斷孫父大概率是說了謊。
于是,李鄉(xiāng)平下令對孫斌的父親拘留審查,楊軍明確對他講:“你當時沒說實話,我們掌握確切的證據(jù)證明案發(fā)時你兒子有作案時間,所以你這次最好說實話。”
面對楊軍犀利的提問,孫父難以招架,最終說了實話:他知道兒子和張寧談對象,為結(jié)婚兩人有點矛盾。案發(fā)當天,他真不知道兒子孫斌去干什么了,只是在得知蔣晨 晨死訊后,他怕兒子沾上點什么,出于做父親的本能,面對公安人員的詢問,他說了“在家睡午覺”的謊話。
“那天下午,孫斌沒有在家睡覺。下午4時過后才匆匆回到家,立刻忙著在天井里洗刷游泳用的一只充氣塑料圈,還關照任何人來問,就說下午2點半回來睡覺的……”
至此,案情終于有了突破口。
正當李鄉(xiāng)平在構思對孫斌的預審方案時,遠在美國的張寧竟然把電話直接打到了李鄉(xiāng)平的家里,兩人有了如下的對話——
李:“你是怎么知道我家電話號碼的?”
張:“是在南京的一個朋友處打聽到的。聽說現(xiàn)在這個案子是您在辦,我想問問進展。”
李:“目前有進展,但不多,我們會盡全力的。”
張:“自從兒子被害后,我整夜整夜睡不著覺,我人雖然在美國,但心每時每刻都在南京,我希望你們能早日抓獲兇手。”
李:“我們一定盡力,但也有個要求,我們工作期間不希望媒體介入來給我們施壓,尤其是外電的一些不實報道嚴重混淆視聽,干擾我們辦案,希望你能幫忙動用當?shù)氐年P系讓他們不要再胡說八道,如做不到這點,也請不要向他們提供類似的炒作材料。”
張:“我保證不向媒體爆料炒作,請您放心,我知道你們辦案同志很辛苦,我愿意承擔一部分辦案經(jīng)費。”
李:“雖說我們國家困難,辦案經(jīng)費不寬裕,但還沒有困難到你說的這一步,人民警察是為人民服務的,謝謝你的一片好意。”
此外,張寧在電話里告訴了李鄉(xiāng)平一個細節(jié):“晨晨失蹤的當晚,我焦急萬分,去孫家找孫斌幫忙找晨晨,但他一開始推脫怕黑不愿意去,后經(jīng)她百般催促才跟她去找。”同時,張寧矢口否認案發(fā)當天孫斌到張寧家送自己的照片,用以辦理通行證與張寧一同赴珠海的說法。她打算帶兒子去珠海就是為了擺脫孫斌的糾纏,怎么可能讓孫斌跟著他們母子一起去珠海呢?
根據(jù)專案組目前掌握的情況,孫斌之前向來對張寧極力討好奉承,對和自己毫無關系的蔣晨晨也關懷備至,可在這關頭為何卻猶豫冷淡,豈不反常?
通過各種證據(jù),李鄉(xiāng)平有了一個大膽的推斷:案發(fā)那天中午蔣晨晨出走前一直一人在張寧臥室里玩耍,其余人均在客廳和廚房里,孫斌來后徑直到了廚房與人說笑,其間只離開了分把鐘時間,可客廳里的人卻說沒見孫斌中途來過。也就是說,孫斌有分把鐘的時間脫離了眾人的視線,極有可能溜進張寧的臥室騙蔣晨晨外出,孫斌以前所述那天中午根本未與蔣晨晨接觸過的說法并不屬實。
據(jù)此,李鄉(xiāng)平?jīng)Q定再度提審孫斌,并制定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抓住證據(jù),引而不發(fā)”的預審策略。經(jīng)過一個半月的反復拉鋸,孫斌的心理防線終于崩潰,交代了自己伙同韓明松殺害蔣晨晨的犯罪事實。
1987年年初,孫斌在中山門外衛(wèi)橋5路公交車站偶遇了剛離婚不久的張寧,被她姣好的面容和身材所吸引,于是主動搭訕。此時張寧也處于“空窗期”,迫切需要一種友愛和安慰,對孫斌的突然而至,張寧倍感溫馨,兩人很快發(fā)展成戀愛關系。
在隨后的一年多時間內(nèi)孫斌在張寧家掃地抹桌,洗衣做飯,儼然成了張家一員,而且出手也很大方。然而當一年多后孫斌托人向張寧提出結(jié)婚時,張寧的家人以孫斌無業(yè)為由加以反對。這讓人財兩空的孫斌惱羞成怒,向給他傳達張家人反對婚事的中間人恨恨的說:“她不讓我好過,我也不讓她好過。我要讓她精神上痛苦一輩子!”
7月12日中午,孫斌以教蔣晨晨游泳的名義將他騙了出來,然后叫上正在理發(fā)的好友韓明松,三人攜帶著游泳圈來到武定門節(jié)制閘,孫斌假意教授蔣晨晨游泳,將他引入深水處,突然出手死命摁住蔣晨晨的頭部將他往水中摁,蔣晨晨毫無思想準備,撲騰了一陣子后就不動了。在這過程中,坐在岸上的韓明松目睹了眼前發(fā)生的一切,不過孫斌要他下水幫忙時韓明松以幫他把風為由拒絕了。
孫斌在水中剝下了蔣晨晨的短褲,連同衣物交給了韓明松,讓他帶回去立刻銷毀。當天,孫斌父子和韓明松訂好了攻守同盟,并把游泳圈轉(zhuǎn)移到另一個鄰居家里。
1991年5月4日,畏罪潛逃的韓明松在江蘇六合縣被公安人員抓獲,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實。至此,本案經(jīng)過李鄉(xiāng)平為首的專案組三個多月的偵辦下告破。1992年5月8日,孫斌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并被槍決,韓明松以包庇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張寧得知案子破了后,在美國新澤西州的家中嚎啕大哭了一場,然后囑咐家人給南京市公安局送了一面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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