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紅色物業”建設……堅持應建盡建,加大業主委員會組建力度。
據媒體報道,近年,青島積極推動全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物業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2024年初,青島市組建業委會比例為27%,截至2025年9月,全市符合條件的物業小區中,業委會的組建比例提升至89.55%,約有3000個小區成功成立了業委會。
青島大規模推動成立業委會,背后有什么樣的深層動機?通過以下官方給業主的答復中,可以清晰地得到答案。
近日,有萬科朗潤園小區業主,通過問政平臺反映:
想咨詢一下對于社區成立“業委會”這一項工作,是政府硬性工作么?是政府要求街道居委會強行執行工作么?如果不是的話,為何潮海街道不在乎社區業主居民的成立意向強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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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區答復如下:
經落實,首先,《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物業管理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業主自治、專業服務與政府監督管理和指導相結合的原則,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下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業主、物業服務人等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依法成立一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一)已交付業主的專有部分面積占比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已交付業主的人數占比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自首套物業交付業主之日起滿二年且已交付業主的人數占比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達到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條件的,專有部分面積占比百分之五以上或者人數占比百分之五以上的業主,可以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的申請,也可以主動組織成立籌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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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萬科朗潤園小區距今已交付6年,已交付專有部分面積180358.56平方米,已交付業主人數1741戶,該小區首套物業交付業主之日起已滿兩年。符合《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關于成立業主委員會和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法定條件。
最后,根據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黨建引領小區治理深化社區“幸福家園”建設的意見(試行)》(青辦發〔2024〕18號)第四條關于深化“紅色物業”建設第7條要求,規范業主委員會履職,健全街道社區黨組織對業主委員會工作領導機制,確保業主委員會在黨組織領導下依法履行職責。堅持應建盡建,加大業主委員會組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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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小區5%業主于2025年10月20日,向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的申請,社區居委會同步提交申請,并一同報潮海街道辦事處進行備案,日前處于籌備組成員名單公告階段。籌備過程中,個別業主通過各種途徑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社區及時通過不同方式給予政策解答和知識宣貫,具體如下:
一是該小區已交付業主人數1741戶,社區建立7個居民網格群,個別業主提出一些問題、疑慮以及建議,社區均在第一時間通過網格群進行統一回復解答。
二是針對個別業主的疑慮,社區和街道還通過個別面談、電話溝通,登門走訪等方式進行解釋解答。
三是11月3日和11月6日,社區又在物業會議室召開業主代表座談會,街道、社區以及律師現場解答問題,解讀政策。
四是社區積極采納業主的建議,將業委會工作的內容摘編成知識課堂,分期通過居民網格群、物業管家平臺推送,大家一起學習。
五是業委會是居民自治機構,由全體業主自己選舉產生,社區擔負著指導、監督、協調的職責。業委會選舉依據《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和《青島市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選舉參考指南》等法規政策,在即墨區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依法依規組織實施,全程接受業主的監督。
下一步,潮海街道辦事處將結合《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關于業主委員會工作流程和內容,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協調職責,穩妥有序推進業委會選舉工作,工作過程中,通過公示欄公示、微信發布、座談交流、知識宣貫等方式,及時解答業主提出的各種問題。同時,堅持公開透明原則,每項工作都進行公示公告,全程接受廣大業主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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