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李 老 白
首發:老白讀書
01/
13歲女孩被母親男友多次強奸,報警后卻被親生母親要求改口稱“之前撒謊”。
這是一起最高法在近期發布的2025年中國反家暴典型案例。
小女孩自9歲(2012年出生,9歲時2021年)起隨母親與其男友一起生活,相當于養父,沒領證那種。
報案在2024年,是女孩舅舅、舅媽陪同報案的 ,也就是說她有可能生活在這種隨時可能被猥褻和強奸的環境中達3年。
很難想象她是以什么樣的心情度過那段日子的。
如果你度過林奕含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你會了解到這種扭曲的變態經歷會對一個懵懂的小女孩的人生和世界觀帶來怎樣的傷害。
林奕含本人直到成年了,寫完這本“自傳”后選擇自殺結束生命。
有些傷痕一旦留下,會伴隨著人一輩子。
但這個案件中更令人憤怒的,是受害女孩的母親。
作為監護人和母親,她本應該保護好自己的女兒不受到這些邪惡的侵害。
退一步這種事情一旦發生,她也應該堅決站在女兒的立場上,告訴她不是她的錯,她還是個好孩子,并一致對外收集證據,報案懲罰施害者。
但她的所作所為恰恰相反,她不配做一個母親。
世人都說母愛最偉大,母親為了孩子可以挑戰世界。
但有些事件中的母親并不是這樣,她們的自私可能大于母愛,甚至給自私的內核披上母愛的外衣。
她們以愛之名,去滿足自己的私欲。
分享一個故事。
![]()
02/
少女的牢籠
故事來自劉任俠律師的《掙脫:一個律師的女性辯護記錄》,章節名叫少女的牢籠。
故事中的女孩同樣13歲,同樣有個單親媽媽,同樣遭到了母親男友的侵犯。
我甚至都懷疑,劉律師寫的就是第一節的案件。
女孩的母親經營著一家小商店,卻跟女孩的小姨一起被個“大師”迷得神魂顛倒,為此不惜倒貼,并爭風吃醋。
![]()
母親的物質條件稍好一點,大師便住進了 母親 家,女孩的噩夢正是從這時開始的。
被侵害后,女孩第一時間想到向母親求助。
母親卻要她息事寧人,說這不是光彩的事,而且就算說出去了,也不會有人相信她一個小孩兒。
媽媽的話很快得到驗證。
當她向好友聊起這個話題的時候,卻被好友打斷:“這話題太流氓,咱們別說了吧?”
這點《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里也如出一轍。
![]()
小孩不行,大人可以嗎?
小女孩找律師求助,但大多數律師也僅將她的話當成戲言。
直到她在偶然的機會找到劉律師,這一次對方選擇了相信。
但相信不代表就能幫到她。
有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自從女孩第二次過來,她的媽媽就跟了過來,并強勢地要求律師不要介入她們的“家事”。
第二個問題則是沒有證據,僅憑女孩的口述很難定罪。
劉律師告訴她要保存證據。
小女孩很厲害,下一次來訪時,她帶來了一條粘有精斑的自己的內褲,這為后續的庭審定罪奠定了證據基礎。
但此時這條證據鏈尚不完整。
原因在于,他們可以證明內褲是女孩的,也可以證明精斑是“神棍”的,卻無法證明精斑是侵害時留下的。
即,對方如果狡辯說是女孩不知道從哪里弄來他的體液涂抹到內褲上,我方是無法排除這一點的。
![]()
目前能做的,是讓女孩請她的姥姥過來,這樣至少能保證一定程度的安全。
但好景不長,神棍嫌姥姥礙事,不停向女孩母親發難,終于趕走了姥姥。
姥姥走后,噩夢再度來臨。
母親和小姨擔心女孩將事情抖摟出去,一方面嚴格限制女孩的外出,并注銷了她的社交賬號并停止給手機繳費;
另一方面,兩個女人希望把女孩也同化為她們一樣的信徒,通過一種儀式:
一開始,由兩個長輩對女孩進行辱罵和指責,稱她為“狐貍精”,這么小就會搬弄是非,在外散步謠言;
接著,“大師”出來勸架,稱女孩“迷了心智,整日幻想與繼父發生關系”;
最后,他們逼女孩喝下藥酒。
當女孩終于昏迷過去,在兩個親人的注視下,這個神棍歸女孩再度實施了侵犯!
此后女孩一度生活在這種噩夢中。
每次實施完侵犯,女孩的母親就會督促她洗澡,并將衣物和床單換洗一遍。
這樣的話,根本沒有辦法拿到新的證據。
終于有一天,由于女孩的激烈反抗,導致嚴重的下體撕裂。
母親照例清洗了床單和衣物,并給女孩擦洗身體。
報警的是女孩的姥姥。
神棍進了監獄,女孩住進病房。
母親和小姨兩姐妹日復一日地來到病房,哭訴著自己的不幸經歷,以及男人居然被女兒送進看守所的傷心。
她們依然沒有擔心自己的女兒和親人,只擔心女孩再報警的話,那神棍就再也出不來了。
她們也從來沒問過女孩一句“疼不疼?”
![]()
最后幫助公安機關定罪的就是前面那條內褲。
面對確鑿的“證據”,神棍的心理防線被擊潰了,他并不知道那是很久以前的內褲,還以為就是這次侵犯中的。
多年來被母親疏忽的小女孩,連內褲款式都是幾乎一模一樣的。
看到如此相似的內褲,他不敢確定自己侵犯那天,那條內褲是不是真被清洗了。
施害者被定罪了,但女孩的生活就好起來了嗎?
她將面對的是母親與小姨永恒的怨恨。
而且就在審訊神棍的那段時間,她的母親擔心被牽連,早就變賣小賣鋪逃到外鄉,從此杳無音信了。
對于小女孩來說,這倒也不見得是件壞事。
![]()
03/
女性的主體性
兩個故事中的母親,都是施害者的幫兇。
她們自私,為了自己的一點狹隘的利益,放棄了母親的職責,從保護者的角色變成了施害者。
她們往往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如果你質問她們,也許還會得到“有什么辦法呢?你是沒過過苦日子!都是生活所逼!”
做她們的女兒真是一種悲哀。
忘了在哪里看到的一個故事。
有個女生被母親安排陪某大佬睡覺,女生回來向母親尋求幫助。
哪知母親卻對她說:“睡睡怎么啦?又不會少塊皮,女人就應該趁年輕的時候多拿姿色換取資源,才是實在!”
很可能是個演藝圈的故事。
![]()
一些女性由于自身眼界所限,完全不知自尊為何物。
她們很早便失去了自身的主體性, 完全 變成了他人的附庸。
她們的人生本身就是一種悲劇。
而更悲劇的是,她們還會將這種悲劇延伸到自己的兒女身上。
這種主體性的缺失可能是物質上的。
比如最高法公布的這起案件中,母親之所以希望女兒改口就是因為仍繼續往于與男方結婚。
她可能在資源上極度依賴男方的供給。
主體性的缺失也可能僅僅是精神上的。
第二個故事中的“大師”基本上就是被女孩的母親所供養,但不妨礙后者對大師在精神上的依附。
![]()
如果你跟這兩個女人說話,她們大概還會不停跟你傾訴她們前半生的不幸。
但帶給她們不幸的,真的是某個男人嗎?
即使是,當他們分開之后,她們理應變得幸福了。
可是,為何她們仍舊不停埋怨自己的不幸?
不過是因為她們缺乏主體性,就無法形成穩固的內核,進而就沒有高自尊。
缺乏自尊的人,看什么都是負面的。
故事中的小女孩非常勇敢。
面對幾乎的絕境,她能保持內核的穩固,保持跟外界的關聯,并積極自救。
后來,女孩跟劉律師說:“ 姐姐,我終于要去很遠的地方了,我會去新的學校,有新的同學。我以后考大學會走得更遠更遠。”
幸好,她沒有成為下一個林奕含。
雖然這些傷口,可能要用一生去療愈。
全文完,歡迎 在留言區寫下您的看法 ,謝謝閱讀!
歡迎轉載,請注明來源。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