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重新關注了華黍,感覺有的事情,不吐不快!一個是因為我之前的夢境呈現。我感覺自己和其人應該都算是自我感覺肯定屬于被剽竊后比較傷害厲害的人。
所以在這種情緒下,夢境中一個第三人,一個女奴隸在魔窟里面,為了逃出去,去砸那個魔窟“老頭”:那個毒販的頭,結果砸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都是一個假頭,新的“頭”又出來,結果還是假頭,砸了好多次。
我個人是不喜歡“殺戮”的類型。出現這種夢境,我認為是我個人心理體驗當中收到了華黍事情當中相應反饋。讓凝結成的情形成為一種個人情緒體驗。也是一種維權情節進入秦鐘一般的心態當中。但是問題在于,一次又一次之后,我無疑察覺那是一種心靈憎惡的體驗,但是我們仍舊要理性。
這是之前華黍“網友”取關我后,我決定拉黑對方為了防止被侵權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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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華黍之前的回復,在我這邊,我需要回答兩點!
第一,從始“‘至終’”:你我只是聊天而已,不是解答。因為我并不了解事情真相。你不管是你所謂的郵件記錄還是其他說明,并未提供相應證據;其次,我也沒有在這個事情上去進行解答的權力。因為我不是你老師。我也沒有必要去解答。
因為不了解情況。解答簡歷在一個基礎上:即我了解請教。但我并不知道你的情況。僅僅是根據你的語言推論。我猜測你大概遇到什么事情……但我不知道到底什么事情,也沒有獲得進一步證據。
“何談‘解答’”?……所以只是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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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說明一下:呵。本人僅僅是聊天!關于你諸多客氣回復,或者其他內容。本人不敢當。感謝關注。
第二。你提及到一個詞語叫“文獻”;提及他人屬于“文獻拼貼”:我很有概念。但我認為,如果他人屬于剽竊者的話,他們出示的相關記錄當中比如“附錄”內容或者其他,是否屬于文獻?我個人認為,如果確定他人屬于剽竊。不管是正文還是附錄。或者題目等等。一切都屬于剽竊形式。那算什么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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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所以!這說明一點!所謂文獻簡歷在基礎上是屬于侵權類型是不可能的。
所以這“存在”一個基礎:其實是我之前跟你聊天當中發現的一個問題。即:當你說無法公開記錄”的時候,我感覺非常難受。因為我感覺有些隱晦信息。但我并不確定你之前發給其他人的時候,是否出現那種隱晦信息,也讓人察覺到了。所以他人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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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這種情況,當我詢問你的時候,我感覺無法不公開記錄。
跟你之前所言。你提及他人是通過公眾號發出來的消息,是嗎?而且,如果是這樣,那個你發送郵件的人,是不是也并未在期間進行署名?而是用其他老師名義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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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以上信息……雖然我也不知道你的郵件內容或者相關郵件信息直接發送給我……但是從你的說話當中,我可以明白……事實上你所發送郵件的那個人,對方是不是沒有進行署名,而是其他老師署名?……這個我不明白!所以問下。
所以我推測他們不知道是不是也遇到我這樣類似情況。因為在你告訴我有的事情當中,我貢獻了我的經驗和其他體驗期間。我察覺自己被你侵權一樣。但是這種感覺非常奇怪。
所以我后續認為你那邊是否有的問題也并嚴明需要基礎上,是否在討論問題上,你追求社會開放性同時,也將他人意見或者其他想法一概予以吸收?在吸收當中,他人是有版權意識到。在你討論當中。或者請教他人的時候。他人很容易感覺離侵權情況不遠。我不知道“為何”回出現這種情況。但我第一感覺我被你侵權了。
……根據以上信息“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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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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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修改了的頭像。你之后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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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由此可見!本人在你取關我后,我拉黑你以及說明文章之必要,是有原因的。
“本人提及維權期間……你那邊相關記錄。”:本人這邊可以通過我這邊信息分享,予以提醒。
感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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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分析本人予以說明之下。
備注:期間我發了一個微頭條在知乎。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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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接著分享相關信息。予以說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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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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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以上內容是為本人信息分享。感謝支持。
備注:圖28,意為第一個問題是之前的截圖;圖29是本人在發現其人修改問題后的截圖。第二個問題截圖。兩個問題。
感謝分享。
備注:以上資料分別來自于本人文章:《“‘ 公開記錄:(資料備份)。2025年11月24日:方曉莉記錄。’”》、《“‘ 關于版權的幾點“探討”:希望你維權成功!’”》和《“‘ 思路點評:關于我和“華黍”在維權上的探討:人性的悲哀。’”》等信息分享。感謝參考。
所以我猜測你在發送郵件當中必定也提及隱晦信息。而這種隱晦信息是你詢問當中他人可以察覺到的內涵。所以我猜測。你無論是我這邊,還是其他人那邊,以“請教名義”出現的時候,你是屬于自動吸收他人想法或者理論類型。但是問題是每個人也有自己版權。在你詢問當中可以說他人的事情我不清楚。但我提供建議或者“想法”還不至于基礎上,僅僅是聊天作為維權探討的一種思路與你分享。但我明確察覺自己被侵權一般。他人情況我不清楚。但我察覺到你希望我聊天記錄不公開的時候,我察覺你的隱晦信息。
如果是其他大學老師,估計他們更敏感。所以我猜測你的論文話題或者論文指導當中隱含的思想內涵當中可能具備了一些可能侵權你自己的想法。或者侵權他人我想應該不至于,但確實在討論當中你直接吸收他人想法或者理論但可能導致他人版權被侵犯的情況是有的。他人我不知道。我這邊是這樣。
我所猜測的隱晦信息有兩點:第一導致你提出的問題當中,你被他人受益后。你的論文內涵當中包含了對他人的一些事情的隱晦。而這些事情。未必能夠公開。這種情況。他人一旦幫助你維權或者直接討論。可能涉及自己被侵權。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人涉及公眾號問題,寧肯找其他人,將其作為公益性思路,在公眾號開放。作為一個社會話題討論。
而很難直接面對你:我猜測也是在躲避你的情況。因為當它作為社會公益性話題討論的話。那么你內心隱晦的事情。他們可以避開了。
所以我猜測你所隱晦的事情想“過關”:但詢問當中,他人會察覺。這是其一。
另外一個原因是。你本身這個話題打算討論,也打算作出一番成就。過去可能人家什么呢人,對你有幫助。你打算讓開這個話題,當你“起了”這個念頭后。一旦與他人分享。這個話題就成為可以讓渡他人成為其他作者、或者類似于其他作者狀態的存在。這相當于直接將話題進行分享。
所以一旦我們與你討論問題,被動進入這種局面,直接感覺被侵權。因為每個人討論話題,或者論文,是我們具有自己的一些版權所在。在并未進行充分信任基礎上,一般不會作這類分享。
所以當你打算將這個話題也分享給他人的時候,尤其是你內心重要的人的“時候”:你已經打算把話題進行分享。甚至理論上,作者身份予以讓渡或者甚至是讓他人占有期間功勞。為了報恩:這是一種狀態。
但是這是不尊重原版作者的狀態,而且可能導致其他跟你討論的人利益被分享期間。版權被侵占。
所以如果是這種情況。他們用公眾號信息分享態度,參與此事。也是為了避免起診斷。
或者其他診斷。
所以,我個人建議在公眾號一事上你可以先詢問自己的內心:當你選擇隱晦詢問的時候,可以說你一開始求助于那邊,進行請教或者詢問……產生了這種情況。
那么是否當時你也存在跟我討論期間,類似于我感覺被侵權狀態一般,他們也是我這種情況。
如果不是,我在問你一句話:為何那個人要侵權,自己不親自署名呢?……所以我在推測一個事情。
當初你打算做這個議題的時候,是否內心已經有人選打算讓他人占用你的身份或者你的權益在寫作論文當中進行利益分享?而這類分享是對你自己造成侵權,也可能對其他討論者造成侵權的情況。
當有的人察覺到這種情況。我不排除有人可以趁虛而入,“趁機”利用你的情況進行剽竊或者其他行為傷害你的利益。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已經假設這個功勞不屬于你,或者是對他人進行讓渡……當這種情形出現的時候,不排除有人鉆空子。
但更大的可能在于你打算讓渡的人,本身一些事情在你希望過關:但是無法過關。一旦我們予以討論而進行版權商量的時候。
這個時候,我們討論者會感到被侵權。但我并不知道你之前發郵件是和他人有互相來往情況,還是你僅僅討論之后,他人察覺到有問題,不得不予以避開,并且用其他老師名義成為一個社會公益性問題。
所以,什么是文獻?我個人看法就是不要輕易讓渡自己的版權。否則。很容易成為他人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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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關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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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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