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至23日,全市公安交管部門聯合轄區派出所、特巡警等部門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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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0時41分許,武宣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聯合轄區城東派出所組成執法小分隊在該縣吉星路市民廣場路段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時,查獲桂G5***8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曾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經現場檢測,曾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35mg/100ml,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進一步檢查中還發現,曾某未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駛摩托車行駛過程中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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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騎行本身視線就差,你還無證醉酒后駕駛,連安全頭盔都不戴,這簡直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兒戲!”執勤民警現場指出曾某的違法行為并教育。公安機關依法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暫扣曾某機動車,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11月22日23時24分許,象州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聯合轄區城關派出所、特巡警大隊組成執法小分隊在該縣平安大道路段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時,查獲桂BJX0**小型汽車駕駛人王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經現場檢測,王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21mg/100ml,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進一步檢查中還發現,王某駕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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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民警現場對王某教育道:“醉酒駕駛會嚴重影響判斷力,無年檢車輛安全無保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害人又害己……”。公安機關依法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王某駕駛證、暫扣機動車,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11月23日10時05分許,交管支隊興賓二大隊聯合城廂鎮派出所組成執法小分隊在興賓區城廂鎮城廂街路段開展整治行動,查獲桂G****9的輕便二輪摩托車駕駛人潘某涉嫌酒后駕駛。經檢查,潘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27mg/100ml,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進一步檢查中發現,潘某持有的是B2型機動車駕駛證,屬于準駕不符。潘某駕駛的摩托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且騎行過程中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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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民警當場教育潘某:“準駕不符、醉駕,還不戴頭盔、騎未年檢摩托車,多項違法疊加!酒精影響判斷,無證駕駛、車輛無安全保障,出事故就是大事。”公安機關對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潘某駕駛證、暫扣機動車,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行動中,支隊班子成員帶頭下沉一線,在重點路段設置71個臨時執勤點。同時,行動結合轄區交通違法和事故發生規律,行動創新采取“高峰守點、平峰巡線、夜間控面”工作模式:早晚高峰時段在商圈、學校周邊等車流密集點駐守疏導,平峰時段沿城鄉主干道動態巡邏管控,夜間則聚焦0~6時酒駕醉駕高發時段,同步嚴查“三超一疲勞”、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尤其加強對城鄉接合部、餐飲娛樂區、夜市周邊等重點區域的管控力度,全面維護轄區道路交通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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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隊結合第十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同步走進轄區餐飲、娛樂場所開展拒絕酒駕宣傳教育,通過走訪KTV、飯店、夜市攤點等場所,張貼“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警示海報,向經營者、服務員及就餐群眾發放宣傳手冊,引導場所簽訂《拒絕酒駕共治承諾書》,推動餐飲娛樂場所主動履行“酒后代駕提醒”義務,從源頭減少酒駕醉駕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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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此次行動共出動警力1000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1200份,張貼警示海報250份,現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800余起。其中,酒駕醉駕60起、超載61起、無證駕駛14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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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交管部門在此提醒,交通安全無小事,守法出行是底線。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抵制酒駕醉駕、超載、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守護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秩序。
守法規知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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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莫崇貴 三審:勞廣智
二核:龔 莫 責編:羅雪濤
編輯:彭子峻 圖文:庾 濤、劉慶慶、陸 丹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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