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撿只鴨子回家燉湯,本以為是 “意外收獲”,沒想到卻吃出來 8000 元的賠償款。這事兒就發生在上海的魯先生身上,讓他既懊悔又無奈,也給大家提了個醒:路邊的 “無主之物” 可真不能隨便拿。
路邊撿鴨,以為是 “免費晚餐”
2023 年 8 月 27 日晚上,魯先生騎著電動自行車下班回家,路過一處街邊店鋪時,發現一只白白胖胖的鴨子正在路邊慢悠悠地溜達。他左右看了看,周圍沒見到有人看管,也沒看到有尋鴨的人。魯先生在原地等了幾分鐘,還是沒人過來認領這只鴨子。
“看著挺肥的,想著可能是別人丟的家禽,扔了也可惜,不如帶回家燉了吃。” 魯先生當時沒多想,覺得這就是一只普通的鴨子,撿回家也算沒浪費。于是他把鴨子抱上電動車,開開心心回了家。到家后,魯先生沒耽擱,直接把鴨子處理了,當晚就燉成了一鍋香噴噴的鴨肉,一家人還吃了頓 “美餐”。
魯先生壓根沒料到,這只看似普通的白鴨,根本不是什么家禽,而是主人花大價錢買的寵物柯爾鴨,價值足足 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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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急尋,民警鎖定撿鴨人
就在魯先生享用鴨肉的時候,鴨主人費先生正急得團團轉。費先生在附近開了家小店,這只柯爾鴨是他特意買來的寵物,平時都散養在店門口。因為模樣可愛,不少顧客都沖著這只鴨子來店里消費,費先生一直把它當成店里的 “招財鴨”,寶貝得很。
當天傍晚,費先生給鴨子洗完澡,把它放在門口晾干羽毛,自己就進店招呼客人了。可也就十幾分鐘的功夫,等他再出來時,鴨子已經不見了。費先生趕緊在周邊找了一圈,問了附近的商戶和路人,都沒人見過這只鴨子。眼看天越來越黑,費先生實在沒辦法,只好打了 110 報警求助。
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刻展開調查。通過調閱周邊的公共視頻,很快就發現了魯先生抱走鴨子的全過程。視頻里清楚地記錄了魯先生觀察、等待,最后把鴨子抱上電動車離開的畫面。根據視頻里的線索,民警很快鎖定了魯先生的住址。
上門核查,8000 元的 “天價鴨肉”
第二天一早,民警就找上了魯先生的家門。一開始魯先生還一臉茫然,不知道民警為什么會來找自己,直到民警提起昨天撿鴨子的事兒,他才反應過來。
當民警告訴魯先生,他吃掉的不是普通鴨子,而是一只價值 8000 元的寵物柯爾鴨時,魯先生瞬間就傻眼了。“我真不知道這是寵物啊,看著就跟普通鴨子沒兩樣,要是知道這么值錢,借我膽子也不敢吃啊!” 魯先生趕緊向民警解釋,語氣里滿是懊悔。
隨后,民警把鴨主人費先生也請到了現場。面對費先生,魯先生一個勁地道歉,承認自己當時就是一時貪心,沒多想就把鴨子帶回家吃了。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魯先生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當場表示愿意賠償費先生的損失。最終,魯先生一次性賠付了費先生 8000 元,雙方達成了和解。
魯先生事后無奈地說:“這真是我這輩子吃的最貴的一頓鴨肉,以后路邊的東西,再好也不敢隨便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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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案例,這些教訓要記牢
魯先生的經歷并非個例,生活中還有不少人因為一時大意,撿拾或處置了路邊的 “無主之物”,最后惹上了麻煩。
2024 年 5 月,杭州的陳女士在小區樓下撿到一個看起來全新的名牌包,想著沒人認領就自己拿回家用了。沒想到包的主人是小區里的住戶,通過監控找到了陳女士。原來包里面不僅有現金,還有重要的證件和合同,陳女士雖然把包還了回去,但因為包里的一份文件受潮損壞,最終賠償了主人 3000 元。
還有 2025 年 3 月發生在蘇州的事兒,張女士下班路上看到一只走失的小貓,覺得可愛就帶回了家。因為家里有小孩,家人不讓養,張女士就把小貓放在了樓道里,想著第二天再找領養。結果第二天小貓就不見了,貓主人通過監控找到張女士,要求她賠償。原來這只小貓是純種寵物貓,價值 6000 元。最終經過調解,張女士因為沒有妥善保管,賠償了主人 2500 元。
這些案例都在告訴我們,路邊的不明物品,看似是 “意外之財”,背后可能藏著不小的風險。無論是動物、物品還是食品,隨意撿拾和處置,都可能面臨賠償損失、危害健康等問題。
生活中遇到看似 “無主” 的東西,多一份謹慎,少一份貪心,先想想會不會是別人丟失的財物,主動聯系失主或者交給相關部門,既不會給自己惹麻煩,也能幫助他人挽回損失。畢竟,靠誠實本分過日子,才會心里踏實,那些看似誘人的 “意外之財”,往往藏著看不見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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