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微博時和網友吵起來,忍不住敲下 “垃圾”“騙子”;微信群里意見不合,隨手發一句侮辱性調侃;甚至看到陌生帖子不順眼,就匿名留下辱罵評論…… 很多人覺得網絡是 “自由天地”,隨口吐槽、罵幾句不算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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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知道嗎?這些看似 “無傷大雅” 的言論,可能已經越過了法律紅線。從賠禮道歉、賠錢,到被拘留,嚴重時還可能坐牢。今天就用最直白的方式,跟大家科普:網絡上罵人到底哪些情況違法,我們該怎么避開坑、護好自己?
一、網絡罵人分輕重,法律追責有梯度
網絡辱罵不是 “非黑即白”,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會面臨三層法律責任,相當于 “三級警告”:
1. 最輕的 “民事警告”:賠禮道歉 + 賠錢
哪怕只是在朋友圈、私聊里用侮辱性詞語罵別人,比如 “沒教養”“騙子”,或者 P 圖丑化別人配辱罵文字,都可能侵犯對方的名譽權(《民法典》里明確保護的權利)。
這種情況不用坐牢,但對方可以要求你:刪除辱罵內容、公開道歉,還能要 “精神賠償”。比如北京就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罵了別人幾句,被法院判賠 5000 元精神損失費 —— 相當于為幾句氣話花了一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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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等的 “治安處罰”:拘留 + 罰款
如果在微信群、微博、抖音這些公開平臺罵人,引發很多人圍觀評論,或者多次發辱罵信息騷擾別人(比如天天發私信罵),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后果是:輕則被罰款 500 元以下,重則被拘留 5-10 天。想想看,就因為網上吵了一架,不僅要罰錢,還得留下違法記錄,多不劃算?
3. 最嚴重的 “刑事追責”:坐牢
如果辱罵信息被瀏覽 5000 次以上、轉發 500 次以上,或者因為你的辱罵導致對方精神失常、自殺,甚至多次辱罵屢教不改,就可能構成 “侮辱罪”“誹謗罪”(《刑法》規定),最高能判 3 年有期徒刑。
2024 年就有個案例:網友捏造網紅 “偷稅漏稅” 的謠言,還配上辱罵文字,導致網紅丟了代言、損失慘重,最后這個網友被判了 1 年刑 —— 一時嘴快,換來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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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臺不是 “避風港”:罵人的帖子,平臺必須管
很多人覺得 “我在某平臺罵人,平臺不管就沒事”,其實錯了!新規《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要求,平臺有三個 “必做義務”:
事前:必須實名注冊,還得有系統自動識別辱罵信息(比如你發 “垃圾”“去死”,可能會被直接攔截);
事中:接到舉報后,得立刻刪除辱罵內容、屏蔽罵人賬號,還得保存證據;
事后:把罵人賬號記入 “黑名單”,嚴重的永遠不能注冊。
如果平臺沒做到,比如你舉報了辱罵帖,平臺 3 天還不刪,那平臺也要擔責。之前就有社交平臺因為沒及時刪辱罵帖,被法院判賠受害人 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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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遇到別人罵你:三步維權,不慌不亂
要是你被網絡辱罵了,別忙著回罵(越罵越麻煩),按這三步做,就能依法維權:
先存證據:趕緊截圖、錄屏,要包含對方賬號、發布時間、瀏覽 / 轉發數,重要的話可以去公證處做 “證據公證”(防止對方刪帖后不認賬);
通知平臺:給平臺發書面通知(比如 APP 里的舉報入口、客服郵箱),要求刪除內容、提供罵人者的實名信息;
選維權方式:
輕微辱罵(比如私聊罵幾句):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道歉、賠錢;
公開辱罵、騷擾:直接報警,讓警方處罰;
情節嚴重(比如轉發上千、造成嚴重后果):找律師,提起刑事自訴,讓對方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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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個常見誤區:很多人都踩過坑!
誤區一:“我匿名罵人,沒人查到”—— 平臺都是實名注冊,警方能通過技術溯源,匿名賬號一查一個準;
誤區二:“我就是開玩笑罵的,不算違法”—— 只要你是故意侮辱別人,不管是不是 “玩笑”,都可能侵權;
誤區三:“我刪了帖子就沒事了”—— 刪帖能減輕責任,但已經造成的損害(比如別人已經看到了、受到了傷害),還是要賠償。
網絡空間不是 “法外之地”,自由的前提是不傷害別人。一句隨口的辱罵,可能讓你付出賠錢、拘留甚至坐牢的代價;而被辱罵時,也不用忍氣吞聲,法律會給你撐腰。
文明發言不是 “吃虧”,而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式。希望大家都能守住言行底線,讓網絡少點戾氣,多點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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