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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年僅12歲的女孩,在家中服藥結束了生命。
她在留下的信中寫道:
“我好累,我不想醒過來了。我想死,媽媽對不起,日復一日的學習,好累好累,一直不會寫的英語單詞。”
“一次作業不寫就要去的辦公室……我受不了,回來還要被你們嘲笑胖,我累了,別救我了。”
(據九派新聞等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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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這樣的悲劇,每個人都想找到原因。
家長覺得怪學校和老師,因為在孩子留下的信中,提到了英語老師叫孩子去辦公室。
但學校和老師覺得委屈,事情是在家里發生的,而且,學生沒寫作業老師叫學生補課,這是老師的職責啊!
家長以女兒“長期遭受侮辱和體罰,學校未盡到管理保護職責”為由,起訴了學校和英語老師。
法院一審駁回了家長的訴訟請求,因為當事英語老師才接手十幾天,老師要求學生訂正作業,將其喊到辦公室溝通和輔導,和孩子自殺之間的因果關系難以認定。
法院的話當然沒錯,但我們也難免擔心,如果孩子留下的信中寫了就是因為這件事情自殺呢?難道老師就應該承擔責任?
畢竟,學生不寫作業,老師將其叫到辦公批評也罷,補課也罷,都屬于正常的教育教學手段啊!
評判老師要不要擔責的標準,應該是老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有沒有犯錯,而不是教育教學行為和學生的意外之間有沒有構成因果關系。
英語老師也充滿了懊惱與委屈,不知如何才能自證清白,最終無法面對原來的學生,離開了當事學校。
經此一事,她說:“再也不額外輔導學生了,該我做的我一絲一毫不會少,但額外的工作我一絲一毫不會多。”
顯然,這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結果。
但教育的責任邊界在哪里,真的沒有人能夠說得清楚。
有人說這件事也要怪家長,因為孩子的信里也寫了,“回來還要被你們嘲笑胖”。
可是,哪一個家長不愛孩子呢,家庭成員之間的一句“嘲笑”,不應該成為死的理由啊!
還有人說是孩子的承受能力不強,但從方方面面的反饋和表現來看,她本是一個活潑開朗又樂觀懂事的孩子,看起來心理并不脆弱。
更有人將之歸咎于現在的教育環境,可這么多年來,千千萬萬的孩子都在同樣的教育環境里生長,當事女孩也并沒有遭受更為惡劣的對待,她出事了,環境的罪過又有多大?環境的責任人又該如何去找?
樹林里的一棵小樹折斷了,怪風?怪雨?怪土壤?怪自己?
到底怪誰,我們似乎知道答案,但我們又說不出答案。
駱駝倒下了,我們很難指責哪一根稻草。
雪山崩塌了,哪一片雪花都很難說自己無辜。
我只希望,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
明珠絮語(ID:tsliuchanghai),以教師和家長的雙重視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長的教育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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