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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不知道從哪里展開寫今天這則新聞。
這類事情,說多了像在重復,不說又好像在幫兇惡遮羞。
對胖胖來說,更現實一點的困擾是:
近一年來,只要話題沾上這種群體性行為,文章活下來的幾率就不高。
前幾天寫大白菜那篇就是,發出去沒多久,也沒了。
我至今也搞不清,到底是哪一句戳到了誰的神經,平臺是出于什么考量不能言說。
但有一點我越來越清楚:
能讓現實保持沉默的,往往不是事實,而是不愿面對事實的人。
可越是這樣,越應該把事情攤開來說。
因為有些事,你不說,它不會自己變好,只會變本加厲。
王朔在書里有這么一段話:
“討價還價是一種大家集體往下走、互相試探底線、在墮落中結成同盟的訓練,最能討價那個人就是生活中最愛占便宜的那個人,最終會有一個大坑在等著他。”
換個說法,胖胖認為,當一個群體的素質不受約束,當占便宜變成一種集體習慣時,這個社會的底線就會從慢慢變低變成集體往下跳。
今天的胖胖想寫的,就是這么一面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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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來自呼和浩特市的新城區大青山街道,李先生向媒體反映:
自己辛辛苦苦種的一百畝向日葵,被周邊七十多名村民哄搶、踐踏,損失五十萬元。
五十萬元,不是一串冰冷數字。
那是土地翻耕的費用,是施肥的成本,是水、電、雇工的錢,是熬過風霜雨雪的辛勞,是一個人把希望從土里往外拽的全部力氣。
拍攝者問其中一人:“誰告訴你們不要的?”
對方答:“聽大街上人說的。”
一句不著邊際的風聲,一則未經求證的傳言,就能讓一個陌生人的勞動化為烏有。
“聽說不要了”就能成為搶奪的理由?就能成為動手的底氣?
11月14日,事發地烏蘭不浪村一村干部告訴記者,村周邊已經好多年不種作物了,今年上級部門委托李先生種了這些向日葵,“不是附近人種的,向日葵能吃,他們有的拿一個,有的拿兩個,拿得多了就造成這樣。”
該村干部表示,該行為也難說是哄搶,“不是自己種的,去收割了。”當天警察來后,很多人就停止了該行為。
“小事”、“不算哄搶”、“就拿一點點”,可現實卻是:
七十多人撿、挑、掰、搬、搶,最終毀掉一百畝向日葵。
這不是拿兩個的規模,這不是“順手而為”的數目。
這就是赤裸裸的哄搶,是人群效應下的失控,是“我也拿一點應該不算過分”的自我麻醉!
土地荒不荒是一回事,人心荒不荒又是另一回事。
他們的行為,比惡更讓人后背發寒的是,他們覺得自己沒有錯。
一個不覺得自己錯的人,就無法理解自己造成的傷害。
為什么沖進別人地里?
有的說聽別人說的,有的說以前沒人種,有的說就拿一兩個,有的說反正能吃。
人一旦從“我這樣做不對”轉向“大家都這么做,沒什么”界限就塌了。
李先生報警后,警方給予的回應是:四人拘留五日。
其他幾十人呢?在調查。
記者繼續追問,派出所說要往上報;上級公安說“聽說過,但不清楚”;街道說正在處理;村干部說“難說是哄搶”。
農民的損失,在某些人眼里,可能僅僅只是推諉!
有些事不是處理不了,而是不愿意處理到點上。
村干部那句“他們就拿一點”不是不知道事實,而是不愿承認事實。
一旦承認是哄搶,就要處理人,一旦處理人,就要擔責任,一旦擔責任,就沒人愿意。
李先生的損失最終會不會追回?
幾十個參與的人最終會不會承擔后果?
調查會不會調查到底?
村里的干部會不會把話說清楚?
這些都不好說。
但有一件事已經很清楚:
那片向日葵地為什么會被踩爛。
不是因為窮,不是因為餓,而是因為在那片土地上,沒有什么比“拿一點”更容易被原諒。
甚至沒人覺得自己有錯。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有些時候,無人追責,才會讓壞從個人擴散到群體,從群體擴散到風氣。
事情會不會處理到位,不知道。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
向日葵被毀的不是自然災害,也不是意外,而是七十多雙坦然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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