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此文之前,麻煩您點擊一下“關注”,既方便您參與討論與分享,又能帶來不一樣的參與感,創作不易,感謝支持。
我最近一直在關注這起被網友稱作“殺狗反殺案”的長治事件。看完案情梳理,心里有些沉重,也有很多話想說。事情并不復雜,起點卻讓人無比熟悉:鄰里矛盾、寵物傷人、協商未成,矛盾一步步被推向無法回頭的方向。
![]()
![]()
當晚七點,山西長治的冬夜已黑透。申紅良家人正在屋里就餐,院子里沒有充足照明。事先有一場沖突:申家兒子被郭家狗咬傷,申紅良將傷狗摔死。申家報警尋求調解,郭家拒絕和解。夜里,郭某某妻子帶著妹夫、外甥等共九人,手持鐵鍬、棍棒等工具,砸門破窗闖入。申家當時只剩年過六旬的夫妻和女兒三人。闖入者高喊“狗比你們一家人金貴”“今晚就弄死你們”,屋內一片混亂。申紅良在慌亂中拿起廚房窗臺上的殺魚刀反擊,郭某某當場倒地,隨后搶救無效死亡,其他人受傷。郭家后續否認帶工具、否認動手,但現場玻璃碎裂、家具被砸的痕跡,已與申家的陳述形成對照。
![]()
焦點在于:申紅良的行為是不是正當防衛?辯護律師多次請求法官到案發當晚的時間段去看一看,提交了晚上7點到8點的現場視頻。律師的邏輯并非逃避證據,而是要提醒法庭:卷宗里的“靜態真相”與當事人當時身處的“動態恐懼”有著本質差異。卷宗常常被明亮燈光、清晰照片和條理化筆錄所塑形,但案發瞬間,人的感知被黑暗、噪聲、腎上腺素和恐懼所左右。要求一個在黑暗中被多人持械圍攻的老人,做出“精準”“適度”“完美”的防衛動作,本身并不現實,也不合常情。
![]()
我認為,司法不能只靠卷宗做“上帝視角”的還原。法官需要從證據出發,但也要有對現場感受的尊重。昆山“龍哥”案的判例提醒我們:在極端危險情境下,司法有為當事人留有余地的可能性。法律的目標,不只是冷冰冰的條文,而是實現公正并回應社會對安全與尊嚴的期待。這不等于放任暴力,亦不等于無條件免責;它要求權衡:侵害的起因、當事人的處境、迫切的威脅以及防衛行為的必要性與比例。
我也有擔心:如果司法過度依賴“現場感受”,就可能帶來主觀性風險;反過來,如果只信賴卷宗,就可能忽視人的真實恐懼。解決之道并非簡單二選一,而是建立更完善的程序:現場重建、時間段勘驗、心理應激評估,以及更透明的證據公開。關于現場視頻和案發時間的光照條件,這些都屬于事實材料,應當被認真采納并交叉驗證。其它證據如監控、傷情鑒定、通訊記錄等,暫無更多公開信息,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