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寫作的基本技巧》
薩姆·利思 著
九州出版社
切中要點
平實的風格不止一種。好的寫作總會選擇正確的語氣。語氣必須符合你的聽眾及當時的環境。即使在平實的風格中,你也要做出判斷。你要采用嘲笑的、慶祝的、莊嚴的、嬉戲的、嚴肅的還是獨斷的語氣?你想要取悅讀者,還是想讓他們明白你所言之物的重要性?
這在語言學上稱為語域,在修辭學上稱為得體。語言在特定使用環境下會發生變化。什么時間,說給誰聽,誰會無意中聽到,在什么語境下,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詞匯、措辭、說話方式,甚至排版。語域指的是你如何運用風格來確立你和讀者的關系,并讓讀者知曉你的位置。
某種語域適合經理給員工寫備忘錄;某種適合朋友間寫信;另一種適合給公共事業公司寫投訴信。正式度的差異是語域之間最明顯的區別,但它不是唯一的區別。一種真實的或暗含的權力關系往往摻雜其中,這或許會影響你造句。是以“我”的身份向“你”講述“我們”,還是選擇一種不那么私人的結構,“我覺得我們應該去做某事”。后一種方式表明,并不是“環境命令這個動作必須發生”。
實際上,違背了得體原則或語域,就是搞錯了作者與讀者之間的關系。讀者會把你或他們自己放在一個不恰當的位置上。自大,就是個很明顯的例子。自大會讓讀者覺得,你過分抬高了自己(盡管一個更自信的讀者或許會有相反的判斷:你自大是因為緊張)。自視高人一等就是在告訴讀者,你瞧不上他們。其他語域上的錯誤——比如表現得過分熟絡——即使你未必想表達夸贊或侮辱,它仍會趕走一部分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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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辦公室笑云》(The Office)里的大衛·布蘭特告訴員工,不要只把他當成老板(“你不會擁有像我這樣的老板”),而是當成“讓人輕松的表演者”時,你就看到了違背語域的啞劇版本。他很明顯想表示友善,但是在那種情境下,他是在強調自己的老板身份,并或多或少地強制員工去喜歡他。他的老板身份被突出,但同時凸顯的,還有他想要得到別人喜歡的可憐需求,以及措辭不當所導致的失敗。例如,本書的寫作風格是對話式的,這是我刻意選擇的策略。我希望以讀者能夠接受的方式,來講述一些寫作的技巧,也希望讀者讀起來愉悅。所以,我允許自己講一些滑稽的笑話、私人的故事,選擇一些好玩的例子,用一種非常不正式的方式直接與你們說話。20年前,一本類似功能的書絕不會這樣寫。
這是一個普遍適用的改變。尤其是在社交媒體時代,大公司給顧客呈現的面貌——天真的、搞笑的、慈祥的——與50年前甚至十年前都大不相同。現在的銀行想要扮演你的朋友——至少在簽署那些真正定義了你們關系的合同之前。
在我的本行新聞業中,你總會在報紙的不同地方找到不同的語域。未署名的“領袖”所發表的觀點要比有署名的觀點專欄正式;與此同時,那些觀點專欄也在改變。
2011年,《泰晤士報》(The Times)的專欄作家,帕里斯·馬修(Parris Mathew),寫下了在媒體頒獎晚宴上獲得年度專欄作家時的經歷。按照慣例,他先禮貌地表達了自己的榮幸,提到了那些更應該得獎的人。之后,他寫道:
我開始思考評委們引用的段落,我記得那是我精心寫出的一段優美散文,或者說,“漂亮”的散文之類的。
精心寫出?漂亮?或許有時我會這樣想——心情不錯的時候。這是我的目標。我可以花好幾個小時,就為寫出一段正確的句子。我不停地變換單詞,尋找合適的形容詞,避免重復,思考恰當的、新穎的表達方式。
他繼續寫道:
這個過程很可愛,但是,所有的“優秀寫作”,所有鼓吹英語傳統的東西,或許正在沒落。我們這一代仔細推敲的新聞專欄作家或許是最后一批這樣做的人了。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感到遺憾。
帕里斯說道,在這樣一個時代,評論在網絡上以非正式的方式飛速地流傳。一種新的文風正在誕生,并展示出自己的運作方式。
在需要觀點、評判和反思的地方(它們永遠被需要),讀者會越發地想要和專欄作家站在一起,仿佛就站在作家的身邊,感受作家的一言一行。作家的猶豫,內心的小笑話,他的玩笑和懷疑,他的暗示和三思——這些都將變成文章的一部分,被拿來解構、展示,這些將不再是歷史的秘密。
這樣的寫作——我想強調的是——不會比我們這種專欄寫作更淺顯或更瑣碎,但也不是不如我們聰明。這樣的寫作很輕巧,直接,坦誠,同時也會失去形式感,具有意識流的特點。在我們思考或說話時,能寫下來的東西將會更多。
我覺得帕里斯先生說得太對了!他提到了一些年輕同事的名字,認為他們是這類新型寫作的典范。當今的新聞專欄作家,即使是在單面印刷的大幅報紙上,也或許會用“所以……”開頭(這幾乎成了一句陳詞濫調)。他們也會用很多俚語來表達憤怒:“嗯,對。”“什么鬼?”(WTF?)不久前,在《倫敦標準晚報》(The London Evening Standard)的評論專欄中,我發現我請一名首相候選人“走開”(do one)。這或許太不正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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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寫作交流正變得越來越私人化,更具對話性。上述改變就是其中一部分。一部分原因在于,正如帕里斯先生觀察到的那樣,每件事都變得太快了。我們喝酒的年紀越來越小,喜歡的作家也越來越年輕。
同時,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新聞,甚至觀點和營銷的邏輯都是社會性的。我們通過社會媒體獲得新聞,我們決定了社會如何看待它,而廣告宣傳者肩負著傳播的任務,在新聞周圍搖動著藤蔓。所以,當你看到廣為流傳的《關于安格拉·默克爾的27個驚人事實——足以讓你大吃一驚》這篇文章時,你很可能看不透它到底是一篇報道、評論、玩笑、頁面一角的廣告,還是這些東西的混合物,寫出這篇文章的人并不在乎它究竟是什么。
你接觸到它的方式是私人化的——或許是朋友分享的,或者是因為很多人已經分享或點贊,數據計算后向你呈現。這些東西之所以會流傳,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它們的語氣。
語域或許最能夠影響我在“危害和陷阱”中討論的問題。可以說,所謂的標準英語其實是一種書面性的方言,而正確性是這種方言的特征。得體,要求你在正式和半正式的交流中運用這種方言。如果學究們的錯誤在于將這種方言看作是唯一一種英語,那他們就和那些幼稚的相對主義者一樣。后者認為“正確性”一點都不重要,語言怎么樣使用都行。這一問題或許會隨著時間改變,并存在灰色地帶——但如果大多數的正式語言使用者都堅持某種慣例,那么我們有必要知道這慣例。
《標準英語》(The King’s English)是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所寫的一部專著,它獨具個人氣質,并充滿了作者的憤怒之情。在文中,作者明確卻又模糊地提出了一個有用的區別(他的論文大部分是關于口語的,但其嚴肅程度同樣適用于書面語)。這就是粗制濫造者和吹毛求疵者的區別:
粗制濫造的人粗心、粗俗、粗魯,行為惡劣,所有人都會覺得他們低人一等。他們說起話來潦潦草草,總是漏掉h的發音,突然加入喉音停頓,語法上還有很多錯誤。如果把英語交給他們,那英語會因各種雜質而消亡,就像后期的拉丁語那樣。
另一方面,吹毛求疵者:一本正經,謹小慎微,認為這樣能讓自己高人一等。他們說起話來過于精準,像學究一樣強調字母的發音,尤其是h的發音。把語言交給他們,英語就會因太純潔而消亡,像中世紀時期的拉丁語一樣。
可以說,好的作家的任務,是在兩者中間尋找到合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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