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一些智商有欠缺的人,直接就在下面開罵,有罵我的,有罵移動的,有直接罵所有運營商的。罵我的不乏惡毒語言,不過他們真看我寫的文章了嗎?總共我也沒寫幾個字啊?!其中也沒有生僻字。
核心內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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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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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梳理一下我的觀點:
1、 停機前需有足夠長 提醒期。 除非警方或反詐中心認定涉詐的號碼,運營商都不應直接停機,而是先“提醒”再“單停”(暫停外呼)然后才能“全停”。
2、需二次實名認證 ≠ 涉詐,大多是合法公民正常使用。目前人口流動這么大,電話又沒有了漫游費,異地使用很正常,不能根據單一指標判定需二次實名認證,且二次實名認證不能影響用戶的正常使用。尤其是在國慶、春節假期這樣的特殊時期。
3、需提供便利的實名二次認證通道。5G消息、5G視頻通話、官方APP、官方網站(手機版)、微信小程序、微信服務號、支付寶小程序等均可選擇使用。即使去運營商營業廳,也不應限制在號碼歸屬地的營業廳,至少是全國的運營商自有營業廳均可,需可以在運營商APP或點圖APP上直接查到。
4、運營商不要輕易判定涉詐。只有極少數號碼真正涉詐,涉詐號碼也不應該直接停機,而是應該報警(可根據需要單停),讓警方去抓獲犯罪嫌疑人。運營商突發性涉詐停機,騙子可以換號再騙,運營商更像保護了騙子。
5、運營商封停、封堵了大量涉詐號碼。真正的騙子能長期存在,肯定反跟蹤能力很強,其中就包括電話號、銀行卡使用時間很短,甚至只有幾小時。騙子會儲存大量號碼,這也是為何手機號突然在異地高頻使用會被運營商大模型認為涉詐,因為騙子就這么干的。
三個延伸問題:
1、騷擾電話攔截有難度。運營商無權判定騷擾電話違法。
2、用戶舉報的詐騙電話為什么沒有封停?運營商不能根據用戶的舉報就判定一個號碼涉詐。人人可以舉報幾十萬剛拍下的號碼涉詐,即使該號碼根本沒和他通過電話。建議直接向警方或反詐中心舉報,讓權力機關核查。
3、無論是開新號還是老號“二次實名認證”,都不應有過度要求。包括稅收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符合基本條件的公民都可以隨意去辦理手機號,這些條件僅包括有效的身份證件、名下已有卡數量未超、沒有被列入信用黑名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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