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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稅務總局通報6起網紅和網店偷稅案件,涉及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蘇、江西、青島等地區。
赤峰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郭鑫鑫偷稅案件為網紅偷稅案件之一。經查,2020年至2022年,郭鑫鑫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銷售舞蹈課程等經營活動,通過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41.01萬元。2024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赤峰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68.8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根據內蒙古稅務公眾號消息,赤峰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上級部門推送的風險案源,顯示某直播平臺網絡主播郭鑫鑫的賬號粉絲關注量高達400余萬,但繳納稅款卻非常少。
稅務人員進入賬號查看發現,主頁下展示著運動鞋、運動服以及洗化用品等各種商品的鏈接,從平臺數據看,店鋪總銷量已達128萬件。同時,賬號持有人郭鑫鑫歷史直播記錄顯示,該賬號在近13天內完成9場直播,每場時長約1.5小時,直播間單日瀏覽量達7萬—8萬人次,互動區可見“已拍”“求補貨”等大量用戶留言,顯示出較高的活躍度。
然而,稅務信息系統顯示的申報數據卻與其直播火熱的情況形成鮮明反差——該納稅人2020年—2022年申報銷售收入對應的稅款僅有9萬余元。
檢查執法人員依法調取了郭鑫鑫直播平臺的經營數據。經過匯總甄別和逐項梳理,預估其帶貨、傭金、課程等收入總額合計超過1500萬元,這與郭鑫鑫聲稱的收入僅有26萬元存在巨大出入,隱匿巨額收入的事實已然清晰。
檢查人員將證據逐一列出,并詳細講解相關稅費政策及違法后果。面對確鑿證據,郭鑫鑫開始配合調查,提供了完整的賬單及交易記錄,坦言其在檢查初期心存僥幸,對試圖隱匿收入少繳稅款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并表示將積極整改、接受處罰。經核實,郭鑫鑫在檢查所屬期內,累計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41.01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赤峰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郭鑫鑫的違法行為,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決定。對平臺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行為,稅務部門將另案處理。
來源:中國質量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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