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9 月 10 日,香港立法會以 14 票贊成、71 票反對、1 票棄權的結果否決《同性伴侶關系登記條例草案》,這一裁決不僅是法律條文的較量,更是香港社會價值體系的一次激烈碰撞。草案源于 2023 年香港終審法院的裁決,要求特區政府在兩年內建立針對同性伴侶的法律框架。港府提交的草案采取 “最低限度保障” 策略,僅涉及醫療探視、財產繼承等基礎權利,刻意回避婚姻定義的核心爭議。
反對陣營以 “維護傳統家庭價值” 為核心訴求。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指出,草案將 “顛覆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工聯會議員黃國強調 “80% 公眾意見書反對官方登記”,自由黨邵家輝則認為 “主流社會支持一夫一妻制”。這種反對聲浪折射出制度慣性的強大 —— 香港公共住房政策區分 “家庭” 與 “單身” 申請者,稅務優惠向已婚人士傾斜,移民政策更將配偶簽證作為唯一合法團聚途徑。這種制度設計通過資源分配強化婚姻特權,形成對非婚群體的系統性排斥。
反對聲浪中,“西方價值觀” 成為高頻標簽。這種話語策略暗含兩層邏輯:其一,將法治工具化,認為司法推動的同性權益屬于 “程序正義”,而婚姻制度涉及 “文化主權”;其二,借全球 “去西方化” 浪潮,將同性婚姻塑造為 “外來價值入侵”。這種敘事在 2020 年后的香港尤為突出,部分勢力將其與 “本土認同” 綁定,形成對抗性政治話語。
但歷史經驗表明,“傳統” 并非靜態概念。香港在 1971 年《婚姻制度改革條例》前長期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納妾現象直至 20 世紀 60 年代仍普遍存在。這種制度變遷證明,家庭形態隨社會進步而調整。從明代《龍陽逸史》的男風記載,到福建族譜對 “契兄弟” 的認可,東亞社會對同性關系長期存在 “彈性倫理”。香港本土案例亦顯示,部分家族已突破傳統束縛 —— 藝人王賢志 2016 年在加拿大與同性伴侶結婚,其家族作為香港傳統工商階層,公開接納這一婚姻并參與儀式。
新儒學學者方旭東援引 “不孝有三,無后為大” 反對同性婚姻,認為其違背家族延續使命;而漢學家關人杰則主張,現代儒學應接納 “忠誠的同性伴侶”,強調社會責任的多元實現形式。這種分歧揭示傳統文化在現代性沖擊下的自我調適困境 —— 既要維系倫理秩序,又需回應個體權利訴求。
國際比較顯示,社會進步往往始于 “權利的最小公約數”。新西蘭 2004 年通過《民事結合法案》時,僅賦予同性伴侶部分權利,但為后續婚姻平等奠定了基礎;加拿大 2005 年合法化同性婚姻前,經歷了 10 年的民事伴侶制度實踐。香港完全可復制這種 “漸進式賦權” 模式,在尊重法治的同時回應社會現實。
這場立法博弈最終揭示的,是香港在全球化與本土化之間的身份焦慮。作為國際城市,香港需維護法治與人權的國際形象;作為華人社會,又面臨傳統倫理的路徑依賴。破解這一困局的關鍵,在于超越 “中西對立” 的敘事陷阱,構建具有本土特色的權利話語體系。正如公屋案當事人 Nick Infinger 所言:“我希望下一代不必再為這些基本權利抗爭。” 這種樸素的訴求,或許正是社會變革的真正動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