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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5萬多的投資,四年后價值158億,你愿意按原價賣回去嗎?最近,AI芯片巨頭寒武紀和前CTO梁軍的股權糾紛鬧得沸沸揚揚。一方要堅持按“原價加利息”回購股權,差不多還是5萬多塊錢;另一方則要求按市價賠償,金額高達42.87億元。而這批股權現在的價值已經飆升至158億元。這場天價的勞資糾紛,引發了大家熱議。
01 一場離職引發的“天價糾紛”
事情要從七年前說起。2017年,梁軍加入寒武紀,擔任CTO。像很多科技公司一樣,公司沒有直接給他股份,而是讓他通過兩個員工持股平臺間接持有公司股票。他為此實際出資5.26萬元,獲得了1150多萬股寒武紀股票。
2022年2月,梁軍因與公司存在分歧選擇離職。按說他走他的陽關道,公司走公司的陽光道,就此別過就好。但問題就出在了他手里那些股份上。寒武紀說:按照咱們當時簽的《持股計劃》,你在規定期限內離職,公司有權按“原價+5%年利息”回購你的股權。簡單說,寒武紀想用5萬多元加一點點利息,把這些股權買回來。
梁軍當然不干:這些股份現在值幾十億,你讓我按原價賣回去?于是他拒絕配合辦理回購手續,雙方就此鬧翻。
02 對簿公堂,各有勝負
寒武紀先起訴(2023 年):寒武紀的股權激勵相關主體先告梁軍,要求他配合辦理股權回購的工商變更登記,目前案件已開庭,正在等法院判決。
梁軍此前兩次敗訴:梁軍離職后,曾兩次起訴(一次向法院、一次向仲裁機構),分別要求 “確認天津玄算九號《合伙協議書》的仲裁條款不成立”“撤銷北京艾溪科技中心《合伙協議書》”,但法院和仲裁機構都認定 “梁軍承認文件簽名是本人所簽,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最終駁回其請求,裁判已生效(這意味著包含 “回購條款” 的協議是有效的)。
梁軍提 42.87 億元索賠(2024 年 10 月):梁軍發起勞動爭議訴訟,訴求有兩個:一是確認 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與寒武紀存在勞動關系;二是要求賠償股權激勵損失 42.87 億元。梁軍的依據:他以 2017 年入職時簽的《入職意向書》為理由,主張 “股權激勵屬于勞動報酬”,不應按成本價回購;索賠金額是按 2024 年 1 月 2 日至起訴時的股價最高價(2024 年 10 月 10 日的 372 元 / 股),乘以11523184 股算出的。
寒武紀的反駁:公司稱,已生效的仲裁裁決早有認定 —— 就算《入職意向書》有約定,雙方后續可通過合意變更;梁軍后來簽《持股計劃》時,清楚內容并同意,應受《持股計劃》約束,而非《入職意向書》。
03 關鍵爭議:股權激勵算勞動報酬嗎?
雙方爭論的焦點,其實是一個很根本的問題:股權激勵到底算不算勞動報酬的一部分?
梁軍認為:我當年入職時簽的《入職意向書》里提到了股權激勵,這說明股權激勵是我薪酬包的一部分,是我辛苦工作四年的回報,不應該按成本價回購。
寒武紀反駁:就算入職時有意向書,后來你白紙黑字簽了《持股計劃》,里面明確規定了離職時的回購價格按成本價計算。那么,《持股計劃》里到底規定了什么?
根據公開信息,關鍵就兩條:
1. 在“不得處分期”內離職,必須把股權轉讓給公司指定的接收方;
2. 回購價格 = 員工實繳出資額 + 年化5%的利息。
說白了,就是不跟市場股價掛鉤,純粹按你當初出了多少錢,加點利息還給你。
對梁軍來說,他離職時寒武紀股價低迷,約66元/股,如今因AI概念火爆,股價已漲到1375元/股,他手中的股權價值從5萬多元飆升至158億元。如此巨大的價差,讓這場糾紛變成了“誰都不愿讓步”的原則問題。
實踐中,這是勞動爭議還合同糾紛?不同認定,程序、標準、保護都不同,到底梁軍要求的42.87億元屬不屬于勞動報酬,實操中也不一而足,并且裁判會考量是否滿足服務期/是否主動離職/離職時是否觸發回購。如果主動離職,公司按條款要求回購可能更順;公司是否提前或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有違規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可能有更強話語權;股價上漲與員工貢獻關系:員工能不能證明“我為公司創造了這個漲幅”的直接關系。
04 股價暴漲讓爭議升級
這場糾紛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根本原因在于寒武紀股價的過山車式走勢。
梁軍2022年離職時,寒武紀股價低迷,當天還大跌18%,收盤價66元。那時候這些股權價值并不高。然而到了2024年,借著人工智能的東風,寒武紀股價全年暴漲387%,在2024年10月10日達到372元的高點——這正是梁軍索賠42.87億元的計價依據。而到2025年10月31日,寒武紀股價已漲至1375元,按此計算,梁軍手中的股權市值已達158億元。
從5萬多元到158億元,四年時間,3萬倍的差距!這樣的財富神話,就真實地發生在你我眼前。面對如此巨大的利益,換成任何人,恐怕都難以輕易放棄。
此外,筆者有個疑惑,就是梁軍持有的是股權,還是股權期權,不得而知。
05特律師說:
這場天價股權糾紛,不僅僅是寒武紀和梁軍之間的商業故事,更是給所有職場人,特別是科技行業從業者上了一堂生動的股權激勵課。
對員工來說:簽任何股權文件前,一定要仔細閱讀里面的條款,特別是退出機制——不光要關心公司上市后你能賺多少,更要關心如果中途離職,你的股權如何處置。
對企業來說:股權激勵制度設計需要更加完善,如何在保護公司利益和激勵員工之間找到平衡,是門大學問。
目前,梁軍的42.87億元索賠案尚未開庭,寒武紀起訴的回購案件也在等待判決。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這個案例都將在中國的科技行業發展史和公司法實踐中留下重要一筆。這場“5萬 vs 158億”的較量,表面看是金錢之爭,實質是規則之爭、契約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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