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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之變》內(nèi)容試讀:
諸葛亮與豪族的明爭與暗斗
首先對諸葛亮不滿的是法正。《三國志·蜀書·法正傳》記“法正字孝直,扶風郿人也”,他的祖父法直就是一位“清潔高名”的名士,父親法衍曾做過司徒掾、廷尉左監(jiān)。顯然,扶風法氏是當?shù)氐暮缽姶笞濉=ò渤跄辏ㄕc同郡人孟達入蜀,成為劉璋的謀士,卻一直不受重用,不久又被同僚誹謗,意志更為消沉。后來在好友張松的游說下投靠劉備。
法正是劉備奪得益州的主要策劃者之一,因而得到了劉備的特別信任。“(劉備)以正為蜀郡太守,楊威將軍,外統(tǒng)都畿,內(nèi)為謀主”。這是劉備對法正絕對信任的具體表現(xiàn)。后來,又是在法正的策劃下,劉備占據(jù)了與蜀唇齒相依的漢中,這更增加了法正在劉備心中的分量。因而,法正死后,劉備曾“為之涕淚者累日”。
那么法正為何會與諸葛亮產(chǎn)生矛盾呢?據(jù)《法正傳》說:“(法正)一餐之德,睚眥之怨,無不報復,擅殺毀傷己者數(shù)人。”可見,占據(jù)益州后,法正自以為已凌駕于諸葛亮之上,不再將諸葛亮放在眼里。而對法正的囂張跋扈,諸葛亮自然也不滿意。于是,諸葛亮借推薦楊洪興辦發(fā)兵之事,以楊洪取代了法正蜀郡太守的職位。至此,法正失去了“外統(tǒng)都畿”的重任,勢力受挫。
僅以上述史料推測,似乎法正與諸葛亮的矛盾很單純,只是驕橫與反驕橫的問題。《法正傳》也說“諸葛亮與法正雖好尚不同,以公義相取”。但是,事實卻遠沒有這樣簡單。《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注引《蜀記》記載了諸葛亮的一件事,其曰:
亮刑法峻急,刻剝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懷怨嘆。法正諫曰:“……愿緩刑弛禁,以慰其望。”
亮答曰:“……劉璋暗弱,自(劉)焉已來,有累世之恩,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蜀土人士,專權(quán)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榮恩并濟,上下有節(jié)。為治之要,于斯而著。”
所謂的“君子”,顯然是指豪強大族,而他們的代言人就是劉焉父子,以及他們的繼承人劉備。劉焉出身宗室,是當時的頗具聲望的大姓名士,他與兒子劉璋都是儒學名教的信徒。因而,他們治理益州,類似于袁紹對冀州、孫氏對東吳、司馬氏對西晉的統(tǒng)治。在劉氏的扶植下,益州豪族得到快速繁殖,且掌握了政權(quán),從而出現(xiàn)諸葛亮所說的官吏“德政不舉,威刑不肅”,以及“專權(quán)自恣”的情況。法正就是這些大族中的一員。
劉備入益后,在法正的策劃下,迎娶了吳懿之妹吳氏(穆皇后),從而加強了與益州大族的聯(lián)系,這才站穩(wěn)了腳跟。吳氏為陳留大族,因吳懿之父與劉焉有舊交,便舉家隨劉焉入蜀,不久吳氏與劉焉之子劉瑁成婚,在劉氏的扶植下,吳氏迅速成為益州的頂級大族。可見,劉備與吳氏結(jié)親,意義可謂非同一般。
前述提到,劉備雖出身縣級土豪,但受教于經(jīng)學大師盧植,因而與崇尚名教的大族具有相同的群體屬性。當他占據(jù)益州,特別是取得當?shù)睾雷鍝泶骱螅匀灰獮樽约旱碾A層屬性服務(wù),成為大族的代言人。換句話說,以劉備為代言人的豪族集團實際上是劉氏父子治益州政策的繼承者。
再看諸葛亮集團。首先,他所說的“蜀土人士”,顯然是指“專權(quán)自恣”的益州地方豪族。更為重要的是,諸葛亮崇尚刑名法術(shù),他認為只有“威之以法”“限之以爵”,才能改變豪強專橫的局面。這樣看,諸葛亮的措施與曹操“以法為治”的政策具有內(nèi)在的一致性,目的同樣是鞏固中央集權(quán)。而實現(xiàn)這個目標的手段無非是抑制豪強大族,并限制他們肆意兼并土地和隱匿人口,進而從政治和經(jīng)濟層面瓦解大族的統(tǒng)治。所以,在他治下,才會出現(xiàn)“刑法峻急”的情況,這自然會觸犯大族的利益,進而危及劉備的統(tǒng)治。
劉備是在大族擁戴下奪取益州的,又是在大族支持下在益州站穩(wěn)腳跟的,因此他十分清楚大族在益州的地位。于是,劉備為了鞏固在益州的統(tǒng)治,一方面積極扶植豪族,另一方面借助各種力量來抑制諸葛亮勢力的生長。這樣看,法正與諸葛亮的沖突實際反映的是劉備集團與諸葛亮集團的矛盾,反映了儒學豪強大族與非儒家寒族之間的權(quán)力博弈,這與曹魏政權(quán)內(nèi)部的權(quán)力博弈類似。之后的李嚴、李邈與諸葛亮的沖突,也是這種矛盾的體現(xiàn)。
前述提到,諸葛亮集團與劉備集團的矛盾,和曹氏集團與大族的矛盾具有內(nèi)在的一致性。所不同的是,兩類矛盾的表現(xiàn)形式具有明顯的差異。由于北方大族的力量十分強勁,曹氏不能不采取激進的方式,即通過全面改革來抑制大族的生長,因而雙方的沖突表現(xiàn)得比較直接與激烈;而西蜀境內(nèi)大族的力量較北方略顯薄弱,且比較分散,沒有特別突出的強宗大族,因而雙方矛盾的表現(xiàn)形式比較復雜。具體來說,除了“豪庶”之爭外,還有“守伐”之爭,而且兩者往往交織在一起,形成了撲朔迷離的局面。當然,無論是哪種形式,本質(zhì)上都是雙方深層次矛盾的具體反映。
關(guān)于自守益州還是對外進攻的爭論,是從龐統(tǒng)開始的。益州是當時安定富庶的地區(qū),號稱“天府”。除了“殷富”外,更為重要的是,益州具有地理上的特殊條件,即所謂“險塞”“險阻”,其四周群山環(huán)繞,外敵不易攻入。對此,劉備當然心知肚明,其實不止劉備,孫權(quán)和周瑜、甘寧同樣看重益州。特別是龐統(tǒng)對益州更是情有獨鐘。
《三國志·蜀書·龐統(tǒng)傳》注引《九州春秋》記龐統(tǒng)對劉備說:“今益州國富民強,戶口百萬,四部兵馬,所出必具,寶貨無求于外。”對此,劉備也有相同的看法。《三國志·蜀書·劉備傳》注引《獻帝春秋》記孫權(quán)想聯(lián)合劉備共取蜀,但劉備企圖獨占蜀地,便對使者說:“益州民富強,土地險阻,劉璋雖弱,足以自守。”這雖是劉備拒絕聯(lián)合的托詞,但不經(jīng)意間流露出了劉備對益州的戰(zhàn)略定位,即“足以自守”。可見,對于益州,劉備與龐統(tǒng)具有相同的定位,體現(xiàn)的都是以守為主的觀點。
為了提高益州的戰(zhàn)略地位,龐統(tǒng)不惜貶低荊州。他在游說劉備時指出:“荊州荒殘,人物殫盡,東有孫吳,北有曹操,鼎足之計,難以得志。”龐統(tǒng)是劉備入蜀的主要謀士之一,劉備對他的觀點自然是贊同的。既然荊州難以完成“鼎足之計”,那么“足以自守”的益州就成為安身立命的關(guān)鍵,因而在劉備的天平上,益州的地位明顯超過荊州。這樣看,劉備就是要以益州為根據(jù)地,步劉焉父子后塵,在這里稱王,甚至稱帝,進而建立自己的割據(jù)政權(quán)。不僅劉備和龐統(tǒng),法正也是茍安益州的堅決擁護者,因為他的根基在益州。
但是,劉備集團自守益州的戰(zhàn)略顯然是對諸葛亮“跨有荊益”戰(zhàn)略的挑戰(zhàn)。《隆中對》是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諸葛亮給劉備制定的戰(zhàn)略藍圖,更是諸葛亮“自比管仲、樂毅”,“聞達于諸侯”的人生追求。諸葛亮分析了當時的政治局勢,認為曹操已占據(jù)關(guān)東,擁有百萬之眾,不可與之硬碰;孫氏割據(jù)江東,只能引以為援,決不能與之為敵。因而戰(zhàn)略的第一步就是先奪取荊州,并聯(lián)合孫權(quán)抗拒曹操。然后占據(jù)益州。當完成了“跨有荊益”的目標后,再選取有利時機,從荊、益兩地發(fā)兵中原,從而完成“霸業(yè)可成,漢室可興”的戰(zhàn)略宏圖。因而,“跨有荊益”就成為整體戰(zhàn)略的關(guān)鍵。
可以看出,兩種戰(zhàn)略具有根本性的分歧,執(zhí)行“自守”益州的戰(zhàn)略,就要放棄“跨有荊益”的設(shè)想,反之亦然。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將其與“豪庶”之爭結(jié)合在一起,就會產(chǎn)生奇特的化學反應(yīng)。
一方面,劉備、龐統(tǒng)固守益州的設(shè)想顯然對當?shù)氐暮雷逵欣驗橐嬷莸膽?zhàn)略地位提高了,益州大族的地位自然水漲船高,相應(yīng)地,劉備對他們的依賴程度也就越強。換句話說,自守戰(zhàn)略實際上就是保護益州大族的戰(zhàn)略。另一方面,諸葛亮“跨有荊益”的北伐戰(zhàn)略,顯然是為了弱化當?shù)睾雷宓挠绊懥Γ瑥亩謴臀鳚h大一統(tǒng)的中央集權(quán)模式。這樣,無論從哪個方面看,劉備集團與諸葛亮集團的矛盾都是難以調(diào)和的,只能存一而不能兼有。
劉備去世前,與諸葛亮雖有矛盾,但雙方尚能克制,兩大集團可以說勢均力敵,但這種平衡是極其脆弱的,不僅諸葛亮明白,劉備更是洞若觀火。《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記載:
章武三年春(公元223年),先主于永安病篤,召亮于成都,屬以后事,謂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先主又為詔敕后主曰:“汝與丞相從事,事之如父。”
同書注引孫盛評價劉備托孤說“詭偽之辭,非托孤之謂”。孫盛的話一語道破天機,真實地反映了當時劉備的心情,他對諸葛亮是不完全信任的。一是擔心諸葛亮“刑法峻急”,通過損害大族的利益而控制政權(quán),進而危及劉氏對益州的統(tǒng)治;二是擔心諸葛亮發(fā)動對中原的戰(zhàn)爭,從而影響益州的安全。因此,除了說幾句“詭偽之辭”外,必須物色一個能制衡諸葛亮的人,而后者才是關(guān)鍵。
原先,劉備想用與自己一同入蜀的龐統(tǒng)和法正來制衡諸葛亮,因為他們與劉備扶植大族和茍安益州的主張一拍即合。事實上,從當時的情勢來看,劉備對法正的信任遠超諸葛亮,如果龐統(tǒng)不早逝也應(yīng)該如此。但此時,法正和龐統(tǒng)已死,從而使李嚴被提到與諸葛亮同等的地位,那么李嚴是何許人也?
《三國志·蜀書·李嚴傳》記李嚴為荊州南陽人,年輕時為郡縣吏,以“才干”著稱。可見,李嚴出身并不顯赫,但從其能擔任“縣吏”看,也非“單家子”,應(yīng)該屬于縣一級的“土豪”,即南陽當?shù)氐拇蔚却笞濉2懿侔l(fā)兵荊州時,李嚴即潛入蜀地投奔劉璋,被任命為成都令。后又受命,在綿竹與劉備作戰(zhàn),遂即投降,被劉備任命為興業(yè)將軍、輔漢將軍。從這兩個職位看,劉備是十分看重李嚴的,李嚴遂成為劉備集團的骨干成員。
《李嚴傳》記章武二年(公元222年),劉備拜李嚴為尚書令:
三年(公元223年),先主疾病,嚴與諸葛亮并受遺詔輔少主,以嚴為中都護,統(tǒng)內(nèi)外軍事,留鎮(zhèn)永安。
劉備將李嚴扶持為與諸葛亮并駕齊驅(qū)的人物,這樣的人事布局頗有深意,不但使他有了與諸葛亮相抗衡的政治資本,而且還為其進一步取代諸葛亮創(chuàng)造了條件,這當然會使諸葛亮感到不滿。
劉備死后,李嚴成為益州豪族集團的領(lǐng)袖,遂與諸葛亮展開了殊死角逐,這從《三國志》諸葛亮上劉禪的《表》中可窺探一二。諸葛亮在表中列舉了李嚴的大量罪狀,但都可歸結(jié)為一點,即阻撓北伐,且趁北伐之機進行要挾。其中“開府辟召”,是企圖取得與諸葛亮完全同等的地位;而“窮難縱橫,無有來意”,明顯是反對北伐。
李嚴的行為在諸葛亮眼里是大罪,但仔細分析,并無不妥。由于當初李嚴與諸葛亮“并受遺詔輔少主”,所以李嚴認為自己應(yīng)該“開府辟召”,與諸葛亮共同處理政務(wù)。至于破壞北伐,這是在執(zhí)行劉備自守益州的既定戰(zhàn)略,也無可厚非。諸葛亮所以羅列此罪狀,無非是要置李嚴于死地,從而瓦解豪族集團的影響力,為以法而治和北伐掃除障礙。
除了諸葛亮所羅列的罪狀,李嚴還采取其他手段阻撓和破壞北伐。比如李嚴曾寫信給孟達,強調(diào)他與諸葛亮“并受遺詔輔少主”,具有同等地位;污蔑諸葛亮要走曹操的老路,受“九錫”、稱大王,進而代漢,取代劉禪,等等。這當然會引起諸葛亮的極大憤怒。于是,諸葛亮動了殺李嚴之心,但需要等待時機,找個合適的理由。
《三國志·蜀書·李嚴傳》記載:
(建興)九年(公元231年)春,亮軍祁山,(李)平催督運事。秋夏之際,值天霖雨,軍糧不繼,平遣參軍狐忠、督軍成藩喻指,呼亮來還,亮承以退軍。平聞軍退,乃更陽(假裝)驚,說:“軍糧饒足,何以便歸?”欲以解己不辦之責,顯亮不進之愆也。又表后主,說:“軍偽退,欲以誘敵與戰(zhàn)”。亮具出其前后手筆書疏本末,平違錯章灼。平辭窮情竭,首謝罪負。
李平即李嚴,這是他后來改的名。此段文字詳細記錄了諸葛亮和李嚴爭斗的經(jīng)過。李嚴先是以督辦軍糧之機阻撓北伐,然后又誣陷諸葛亮有不進軍之罪。當官司打到劉禪面前時,李嚴又說諸葛亮是假意退兵,目的是“誘敵與戰(zhàn)”。面對李嚴的攻勢,諸葛亮隨即拿出了李嚴前后所寫的“書疏”對質(zhì),可見諸葛亮也是早有準備。在鐵證面前,李嚴只得認罪。
但事情卻并沒有這么簡單。這場官司實際反映了蜀國兩大集團的深層次矛盾,而且劉禪顯然是傾向豪族集團的。其實仔細分析,李嚴阻撓北伐的伎倆是比較拙劣的,如果是一般人,劉禪早就將其治罪了。但現(xiàn)在,他卻僅憑李嚴的幾句話而遲遲不肯表態(tài),即使官司打到他面前,劉禪也有包庇李嚴的意思。如果不是諸葛亮出示大量證據(jù),劉禪很有可能將板子打到諸葛亮身上。“辭窮情竭,首謝罪負”這八個字就是線索,說明在劉禪面前,諸葛亮與李嚴曾往復辯論,在大量證據(jù)面前,諸葛亮才得以迫使李嚴承認過錯,從而取得了這場官司的勝利,這在諸葛亮的職業(yè)生涯還是第一次,也是僅有的一次。
李嚴所犯的是貽誤軍機的大罪,無論從哪方面說,都應(yīng)該處以死刑,諸葛亮也是抱著這樣目的,欲借機掃除這個障礙。但劇情卻大出諸葛亮所料,劉禪只是將李嚴免職,并奪其爵位,貶為庶民而已。說明,即使在這樣的局面下,劉禪依然包庇李嚴,實際上是在保護豪族的利益。對此,諸葛亮也是無可奈何。
這樣看,真正阻撓北伐的其實是以劉禪為代言人的豪族勢力。諸葛亮針對的也不僅僅是李嚴,而是那些反對北伐的益州豪族。他在《出師表》中勸諫劉禪要“親賢臣,遠小人”。所謂的“賢臣”,顯然是指諸葛亮黨,比如“志慮忠純”的郭攸之、費祎、董允等;而“小人”,自然指反對北伐的豪族集團。
無論如何,將豪族勢力的領(lǐng)袖李嚴擠出核心權(quán)力層,標志著諸葛亮集團暫時取得勝利。之后,諸葛亮開始大量任用同黨成員擔任各級官吏,在國內(nèi)推行以法為治的政策,而將主要精力轉(zhuǎn)向外部,繼續(xù)推進北伐大業(yè)。而豪族勢力雖然暫時受挫,但在劉禪等人的扶植下,依然堅挺,且從沒有放松對諸葛亮集團的打擊。
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諸葛亮病逝,豪族勢力乘勢發(fā)起了攻擊,這次的主角是李邈。《華陽國志》卷十《先賢士女總贊·廣漢士女》記載:
李邈字漢南,邵兄也。牧璋時,為牛鞞長。先主(劉備)領(lǐng)牧,為從事。……久之,為犍為太守、丞相參軍、安漢將軍。
李邈是李邵的兄長,李邵是蜀國頗有才德的名士,可推測,漢南李氏是當?shù)氐暮雷澹铄阌质莿湟皇址鲋驳拇蟪肌Mㄟ^李邈的階層屬性和成長經(jīng)歷,可知他必然是豪族集團的骨干成員。
建興十二年,諸葛亮一去世,李邈就上疏朝廷,指責諸葛亮“身仗強兵,狼顧虎視”。何為“狼顧”?《晉書·宣帝紀》說:
魏武(曹操)察帝(司馬懿)有雄豪志,聞有狼顧相。……因謂太子丕曰:“司馬懿非人臣也,必預汝家事”。
可以看出,“狼顧”就是具有“非人臣”之相,是有異志的比喻。在李邈眼中,諸葛亮就是具有“狼顧”之相的人。不但如此,李邈還直接將諸葛亮比作欲危及漢室的呂祿、霍禹。這其實是在暗示劉禪,諸葛亮有反叛之心。
何為“虎視”?《后漢書·班固傳》所收《西都賦》有“周以龍興,秦以虎視”。班固這兩句話的意思是,盡管周、秦都很強盛,但周以德取天下,謂之“龍興”;秦卻是以霸掃六國,謂之“虎視”。顯然,李邈將諸葛亮的對外用兵比作暴秦統(tǒng)一六國,這其實是對北伐的全面否定。
可以看出,李邈與李嚴一樣,是劉備、龐統(tǒng)、法正自守益州戰(zhàn)略的積極擁護者,他們制造諸葛亮有異志的輿論,目的就是抵制以法為治和阻撓北伐,從而維護益州豪族的利益。諸葛亮數(shù)次北伐而終歸于失敗,除了其他主客觀因素,益州豪族的強烈反對是其中比較重要的原因。換句話說,從劉備進入益州后,蜀地即存在兩種勢力的激烈角逐,而且雙方力量均衡,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蜀軍的兵威,從而使西蜀只能偏安一隅,茍且度日,最終免不了被以司馬氏為代表的北方大族所吞滅的結(ji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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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凌小凡
初審:張瑾
復審:羅明鋼
終審:李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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