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國家醫保局正式公布第十一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產生中選結果,55種藥品全部成功采購,272家企業的453個產品獲得擬中選資格。預計全國患者將于2026年2月用上新一批質優價宜的中選藥。
據悉,此次集采共納入55種藥品,覆蓋抗感染、抗過敏、抗腫瘤、降血糖、降血壓、降血脂、消炎鎮痛等領域常用藥品,例如,地氯雷他定、倍他米松等抗過敏類藥物,二甲雙胍恩格列凈、達格列凈等糖尿病藥物,奧司他韋等抗病毒用藥,奧拉帕利等抗腫瘤用藥。全國共4.6萬家醫藥機構參加報量,445家企業的794個產品參與投標。
風云藥談創始人張廷杰表示,此次集采明確納入集采的藥品需滿足年采購額超1億元、臨床常用且安全無風險、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企業達7家以上、國家談判藥品協議期滿一年以上等核心條件,既確保了納入品種具備充分競爭基礎,又兼顧臨床需求與供應穩定性。
“大部分原有臨床在用產品通過直接中選或復活中選獲得供應資格,避免臨床用藥因集采出現斷供或替換斷層,極大保障了臨床治療的連續性與穩定性。”張廷杰說。
的確,“穩臨床、保質量”是此次集采的重點關鍵詞,在報量初期就首次采用靈活報量方式,醫療機構可自行選擇是按品類報量,還是按廠牌報量。最終高達77%的醫療機構報量具體到了廠牌。
“從中選結果看,醫療機構要求采購產品報量的75%得到滿足,中選產品與臨床需求匹配度高。供應能力強、質量有保障的主流企業多數中選,每個地區均有多家中選企業供應,中選品種更加豐富多元。”一位業內人士說。
而這種精準匹配不僅減少了臨床用藥的切換成本,更從供給端為用藥連續性與穩定性提供了堅實支撐。
為進一步擴大企業中選范圍,本次集采首次引入創新“復活”機制,為更多企業提供市場機會。張廷杰介紹,通過規則二、規則三分別實現77個、52個產品復活,這也意味著,較原有規則新增129個標的獲得中選資格。
張廷杰認為,這一改變避免了優質標的因偶然因素錯失中選機會的遺憾。同時,新增的中選標的進一步豐富了市場供給層次,充分激發了行業競爭活力,為醫藥市場的良性循環注入新動能。
同時,此次集采不搞“唯低價”。為了進一步引導企業理性報價,此次規則在設置“復活”機制外,還設置“錨點價”防止極端低價沖擊,在此背景下,此次集采保持了較高中選率,中選產品平均價差較此前批次明顯縮小。
據記者梳理此次中選公示名單發現,共有8款藥品、12家企業被明確要求在公示期內提交“報價合理性聲明”,若未按規定提交或聲明無法證明報價合理性,將直接取消其中選資格,相關企業還會被列入“違規名單”,后續參與集采的資格將受影響。具體來看,齊魯制藥需就阿伐曲泊帕口服常釋劑型、尼達尼布口服常釋劑型兩款產品提交報價合理聲明,山東京衛制藥則需針對阿戈美拉汀口服常釋劑型、艾曲泊帕乙醇胺口服常釋劑型的報價提交聲明。
奧優國際董事長、推醫匯總編輯張玥表示,這種“低價必聲明、違規必追責”的機制,既避免了個別企業為搶占市場惡意壓價的“內卷”行為,也為行業劃定了“降價不降質”的底線,推動集采從“拼價格”向“比價值”轉型。
一端是群眾期盼用得起藥、用上好藥,一端是企業需要市場份額和合理利潤。7年多來,國家組織集采持續推進,已將490種藥品和心臟支架、人工關節、人工晶體、人工耳蝸等多種高值醫用耗材納入其中。
張廷杰強調,集采目標是希望實現“患者減負、企業增利、行業提質”的多重共贏。但這個利潤只會是合理利潤。因此,需要藥企加大創新力度,向創新要增量。我國“新藥不集采、集采非新藥”的政策也意在引導企業從“仿制藥內卷”轉向“創新藥突破”,旨在保障群眾用藥可及性的同時,持續推動醫藥產業向“創新驅動”高質量轉型。
(轉自:新華社 經濟參考 記者: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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