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延伸司法為民服務,護航石材產業健康發展,近日,云城法院河口法庭將國徽帶進車間,把法庭“搬”到企業廠區,通過上門辦案的方式就地開展了一場別開生面的庭審活動,為企業員工和周邊群眾帶來一次“家門口”的司法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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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9時,河口街道內某石材公司的廠房門口比往常多了幾分不同尋常的肅靜,一面鮮紅的國徽,一張簡易的茶桌和幾張平常的長椅,一個簡單而不失莊嚴的臨時“法庭”就這里搭建起。
據悉,這是一起典型的租賃合同糾紛。原告某石材公司作為出租人將其名下的廠房出租給被告伍某經營石材,后因伍某經營問題無法續租原告廠房,雙方由此發生糾紛,某石材公司遂將伍某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慮到此類糾紛在石材企業經營中較為常見,為方便群眾訴訟及勘驗現場,同時爭取就地協調化解,將案件的矛盾及時化小化了,承辦法官梁志雄積極與當事人聯系溝通,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決定采用巡回審判的方式,將庭審“搬”進企業廠區,讓法律服務直達矛盾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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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隨著法官清晰而沉穩的聲音響起,原本嘈雜的旁聽人群瞬間安靜下來。審判現場,法官有條不紊地引導雙方理性表達訴求,準確分析雙方租賃關系約定的權利義務,厘清法律責任及后果,并實地考察廠房現狀,以查明案件事實。承辦法官分別從道德、法律以及日后生產經營等層面對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引導大家友好溝通、協商,切不能意氣用事,因小失大。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當庭簽訂調解協議,并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真沒想到在廠區里也能看到庭審全過程,并實現了案結事了,真是既接地氣又長知識!這種近距離聽庭審的方式,比任何理論培訓都來得直觀和深刻。”參與旁聽的群眾感慨道。
法庭進企,打通了司法為民的“最后一公里”;上門解紛,拓寬了“坐堂問案”傳統司法形式的邊界。本次巡回法庭進廠區活動,既依法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也為現場旁聽人員呈現了一場嚴謹、公正的法治實踐課。今后,云城法院將不斷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以巡回審判的方式推動工作重心下移的作用,讓司法服務的觸角不斷延伸,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可及。
供稿:云城法院
編排、一審:葉佩琳
二審:朱峰立
三審:李秋海

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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