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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大部分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模板中,都會有”本合同附件包括以下協議和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及附件所列示的文件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承諾認真履行和遵守”等相關文字。
這實際是在履行新入職員工的制度告知流程,以便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能夠對新入職員工產生法律效力。
那這種勞動合同附件的方式,是有效的制度告知嗎?有什么利弊嗎?
新入職員工還有哪些制度告知的方式?
02
從制度告知形式上,其實就是線下和線上兩種。
線下主要就是簽收簽閱,包括制度書面簽收簽閱、線下會議培訓簽到、辦公區的公告欄張貼公示。
線上主要是電子告知形式,包括OA系統和內部網站公告、電子郵件發送、通訊工具發布(企業微信、釘釘等)、信息系統(如人力系統,電子合同等)確認等。
勞動合同中制度附件告知形式其實是線下的一種補充方式。
之所以說是補充方式,是因為幾十上百頁的制度基本不會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文本。如果不能進一步舉證勞動者確實看過這些制度,其實還是存在比較大的風險。
第二點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的附件列明了具體版本,將來修改制度以后,是適用新的制度,還是以勞動合同制度附件規定內容為準,存在不確定性。
很可能哪個版本的制度對勞動者有利,便會適用哪個版本。
如果不標明具體的制度版本,那無法定位具體的制度,也就發揮不了預想的作用。
可考慮在勞動合同中加入以下文字,會有一定積極作用:本人知曉公司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制度進行修訂或更新,修訂后的制度將通過公司指定渠道(郵件系統、企業微信等)公示,如本合同的附件制度與公司新發布的制度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以新發布的制度為準。
03
關于新員工的制度告知,建議采取線下加線上組合的方式,避免單一形式帶來的潛在風險。
下面詳細介紹一下各類新員工制度告知方式的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項。
(1) 制度簽收簽閱(線下)
簽字類證據是勞動仲裁中最直接、效力最高的證據之一。
只要把公司相關的制度編制成員工手冊,提供給員工閱讀,通過《員工手冊簽收確認書》或《制度知曉確認書》進行簽收和簽閱即可。
對于部分重要的制度,如《勞動紀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可考慮單獨簽收。
如果單位人員規模小,入職人員不多,可考慮讓新入職員工在已打印好的每一頁制度上進行已閱簽字。
(2) 線下會議培訓簽到(線下)
在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時,簽到表詳細注明培訓的制度名稱,讓新員工進行簽到。
有條件情況下,培訓結束后還可以組織簡單的考試,將新員工考試試卷存檔。
(3) 辦公區公告欄公示(線下)
對公告欄粘貼的公告內容應該拍照、錄制視頻留存作為證據。
此方式缺點是無法證明員工已經閱讀了公告內容,因此一般需要結合其他形式一起使用。
(4) OA系統和內部網站公告(線上)
此種方式一般適合全員使用,對于新員工,不可能單獨再次發送制度公告。
且部分系統和網站公告只能看到已閱讀人數,無法顯示具體閱讀人員姓名。
與線下公告欄公示相同,需要與其他形式配合使用。
(5) 電子郵件發送(線上)
電子郵件的發送在舉證時,一般需要舉證勞動者在收件人范圍,如果能從后臺查到收件人已經閱讀的證據則更為有效。
基于以上原因,對于新入職員工,建議可單獨發送,并要求回復郵件進行確認。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非常便捷,在舉證上由于需要證明收件人收到,有一定舉證難度。也需要與其他形式配合使用。
(6) 通訊工具發送(線上)
企業微信和釘釘都有已讀功能,對于單一對話窗口,能夠準確顯示對方已讀,如果是發送群消息,則一般只能顯示閱讀人數,無法顯示閱讀人員明細。
可以考慮制作制度已讀的電子收集表,并附上制度附件,發送到群中,則能夠準確獲得哪些人已讀,哪些人未讀,并能對未讀人員一鍵進行催讀提醒。
(7) 信息系統確認(線上)
通過人力資源系統或者單獨的電子合同系統,一般可以實現將制度自動推送給新員工,并且在后臺保留已經送達或閱讀的記錄。
也可以將制度閱讀作為入職流程的線上環節,只有閱讀完制度以后,才能辦理后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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