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女生更加獨立自主了,于是離婚率也就越來越高。但是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女性,她們雖然離婚了,但是由于經濟條件的限制,比如說沒有自己的房子,經濟狀況不能夠支付得起房租等原因,依然需要寄居在前夫家。
這就造成了一種現象,一些女性雖然已經離婚了,但是卻不得不居住在前夫的房子里,人們把這種情況稱為“離婚不離家”。
筆者的一個朋友就是這樣的一個女生,離婚不離家的生活,她已經過了半年多了。但是,離婚后的生活并沒有如她所想的那樣,可以立即遇上一個比她前夫強很多的白馬王子,相反,盡管她在某陌、某探上接觸了很多男生,卻并沒有碰上真正的愛情。于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心態也就越來越焦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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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她每個月6000左右的工資,本來就不太夠日常的花銷,如果再除去自己租房成本的話,那么很可能就會入不敷出了。正因為如此,所以她只能委屈自己,繼續和看不順眼的前夫擠在一個房子里。
但是這種情況產生的問題顯而易見,前夫身為一個壯年男性,偶爾會對她提出過夫妻生活的要求,而她因為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頭,只能忍受著內心的厭惡,不情愿地任由那個男人發泄。這種內心的屈辱是極其痛苦的。
所以她每次都在問自己,離婚不離家的女人,真的不能拒絕前夫的非法要求嗎?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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