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沖突、供應商回扣、工程招投標等”領域內的舞弊行為,在日企中發生的風險顯著高于歐美企業和中國民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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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專稿 涵蓋“利益沖突、供應商回扣、工程招投標等”的舞弊行為,在日企中發生的風險顯著高于歐美企業和中國民營企業,為什么?隨著中國老齡化進程加速,日資養老企業一方面不斷有“新玩家”進入中國市場,另一方面又有深耕中國多年的老品牌退出中國市場,這又是為什么?
為何在華日企面臨的舞弊風險顯著高于同行?
微信公眾號“調查大咖薈”10月13日發布分析文章稱,日本企業在華經營期間面臨的舞弊風險,顯著高于歐美企業及中國本土民營企業。但文章未提供相應數據顯示所謂“顯著高于”。
據文章所述,其所謂的“舞弊”包含“利益沖突、供應商回扣、工程招投標等”領域內的行為,同時說明“此類行為幾乎在所有的企業都會發生(這個不針對日企,所有企業都一樣)”。
該文作者自稱任職于世界知名風險管理公司的合規調查咨詢部門,每年會協助在華日本企業處理幾十起的舞弊案件,其中很大比例的案件舞弊金額達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近期處理的案件中甚至出現金額上億元的案件。
文章認為,上述現象主要是以下原因所致。
一是內控建設薄弱,組織架構存短板,專業調查團隊普遍缺失。多數在華日企因資金問題,不設專門審計或內控部門,僅依賴日本總公司審計,而總公司對中國舞弊風險缺乏理解,難以有效識別隱患。此外,歐美企業通常會在合規部、法律部、審計部或安全部門中設置專門調查職能,中國民企也多設立“監察部門”,且監察人員常來自公檢法系統,具備專業調查能力。反觀日本企業,極少單獨設立合規部或審計部,多將舞弊調查職能交由法務、財務或內控部門兼職。這種不專業導致日企收到舞弊舉報后,常因“不知如何調查”或“無法查實證據”,使調查工作草草收場。
二是日企中高層管理者的輪崗制度存在隱患。日本企業的中高層管理者普遍推行的“3-5年輪崗制”,這導致赴華任職的中高層管理人員的核心訴求是“任期內不出問題、少出問題”,多選擇回避正視舞弊問題,以避免影響個人考核,間接縱容了舞弊行為的蔓延。
三是一線員工任職過長。與歐美企業、中國民企相比,日企一線員工在職時間普遍更長,這雖提升了人員穩定性,卻為舞弊埋下“時間炸彈”。以采購、物流、工程部門為例,若一線員工在同一崗位任職5-10年,不僅能深度掌控供應商關系、招投標流程,還知道如何巧妙規避監督。
四是反舞弊培訓體系空白。在華日資企業中,僅有部分銀行會邀請律所、會計師事務所、調查公司舉辦相關培訓,除此之外的大部分日企里的員工難以接觸反舞弊管理知識。而且,深諳中國國情并能以日語開展反舞弊培訓的專家極為稀缺。
在華日企需關注“先進經營模式”與“未成熟市場”的結構性矛盾
隨著中國老齡化進程加速,日資養老企業在華發展呈現“機遇與挑戰并存”的復雜態勢。既有YAMASHITA、明日之光集團等新玩家入局,也有上海福原護理服務有限公司(株式會社福原Care Service的全資子公司)這類深耕十年的企業于2025年4月退出中國市場,在日本家喻戶曉的日醫學館也同步大幅收縮在華直營業務。
日資養老機構在中國面臨的挑戰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家政策與支付體系的差異。日本有長期護理保險(介護保險)支撐,個人僅需承擔10%費用,激活了廣泛的市場需求;而中國長期護理保險當時僅處于個別城市試點階段,并未普及。同時,中國養老政策雖鼓勵外資,但在土地獲取、消防審批、醫保對接等實操環節上,外資企業并無優勢。
二是市場需求與認知錯位。中國多數老年人習慣家庭養老,對“付費買專業護理”意愿低、價格敏感度高。日資機構的“高端”定位遠超市場價格平均水平,而中國消費者尚未完全認可這部分溢價,中國本土機構憑借價格優勢更易被接受。
三是運營成本與人才瓶頸。為維持日式服務標準,日資機構需承擔高額運營成本,派遣日籍管理人員、送本土員工赴日培訓、進口護理設備等費用高企。同時,中國缺乏成熟的護理員隊伍,培養符合日式標準的護理員成本高、周期長,難以保障服務質量穩定與規模擴張。
研究院認為,上海福原等企業的退場,本質是“先進模式”與“未成熟市場”的結構性矛盾。不僅是養老,其他產業、特別是服務業,也同樣存在類似矛盾,這是日企在中國開展經營時需要充分考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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