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習明
(溫州大學教授)
桂華的《禮與生命價值: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宗教與法律》(商務印書館,2014年)(簡稱“桂著”)與徐嘉宏的《黃土高坡托起的圣儀:城鎮化背景下陜北黃塬村民間信仰變遷研究》(上海三聯書店,2025年)(簡稱“徐著”)都是由博士學位論文改寫而成的、以當代中國農民信仰變化為主題的、具有強烈問題意識和厚重經驗質感的理論創新之作。桂著是社會學研究,是在較為廣泛的農村調研基礎上對農民家庭層面的道德生活實踐所做的經驗理解,不僅有大量的經驗描述與分析,而且有多角度地中西文化比較,還有對婚姻家庭法修改、“無公德的個人”等熱點問題回應;徐著是人類學研究,從家庭、家族、社區三個層面對一個陜北自然村落的信仰儀式和內涵進行民族志書寫。
桂著的核心問題是農民的“生命價值”是如何實現的。桂著中的“生命價值”指人活著的最終意義,即人超越個體生命而“不朽”的價值(或精神或人生意義)體驗;“禮”指中國家庭生活的基本原則,既包含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規則,也包含家庭組織結構模式,還包含著個體進入家庭生活的方式,以及家庭生活對個體提出的規范要求。“禮”既是規范家庭人際關系的社會倫理,也是建立“我-宗”結構的生命倫理。主要觀點有:
(1)中國傳統農民是通過“禮”在家庭生活中實現生命價值的。農民在“禮”的指導下通過家庭生活,以“宗”建立祖先——我——子孫的生死相依、榮辱與共的倫理鏈條,個體便進入到世系綿延的家族結構中,短暫的肉體生命便獲得價值上的永恒。這種將生命價值的實現融入日常道德生活中的方式,體現了自西周以來形成的“道德替代宗教”的中國人文主義傳統,是圣凡一體型的道德宗教,是一種生命倫理;它不同于西方的圣凡二分型的圣經——先知型宗教。
(2)中國現代農民之所以出現“無公德的個人”是因為現代“法”只能代替“禮”的社會功能而喪失生命價值。傳統“禮”最重要特征是否定“原子式”個人,家庭親密關系排斥個體性、私人性自然情感表達,家庭人倫關系為自然關系的倫理化。這與崇尚個人自主性的現代自由主義倫理觀相沖突,于是傳統的“禮”成為倫理革命的對象。經過家庭民主革命和鄉土熟人社會變遷,“禮”的社會功能(調節人與人、個體與社會關系的功能)被“法”代替,農民獲得了社會自由。但由于“禮”的廢除,農民也失去了生命價值,于是便出現了“無公德的個人”。如現代的婚姻家庭法使夫妻關系由傳統的身份關系演變為契約關系、由傳統的家族本位演變為個體本位,使家庭財產由家庭公有變成夫妻共有,從而使家庭制度喪失了生命倫理的制度基礎,從而出現大量的離婚、婚外情。
(3)解決農民在社會層次自由之后的精神層面的主體性問題,可通過建立社會主義道德來重建農民的生命價值。因為社會主義道德繼承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公”“私”關系理念,只不過用集體代替了家庭、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代替了“宗”的倫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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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與生命價值: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宗教與法律》
徐著的核心問題是城鎮化是如何推動民間信仰變遷的。主要研究結論為:
(1)民間信仰的形態變化大但精神實質仍堅持。即外在形式(儀式)在改變,但內存宗教訴求和宗教精神變化不大,如人生儀式所表達的對家的責任與情感、祭祖儀式所表達的對血緣關系和祖先的崇敬、社區“敬爺爺”所表達的對人倫的謹守和主體生命價值的彰顯。
(2)個體化力量與集體化力量雙線的螺旋(“耦合”)。人生儀式由個體意識主導,家族和社區儀式由集體意識主導,后者對前者規約。
(3)民間信仰變遷的時空邏輯結構“疊合”。雖然接受了新事物、新思想,但對子孫綿延的責任與期待、對祖先的信仰和情感已內化于心。
(4)中國民間信仰的基本精神是“善”、和諧相處、天人合一。
(5)中國民間信仰是“沖和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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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土高坡托起的圣儀:城鎮化背景下陜北黃塬村民間信仰變遷研究》
兩書有許多生動且能激發學術靈感的經驗描述和大膽且能開拓學術視野的理論建構,只不過桂著的理論概括還不夠直白簡潔、徐著對“沖和”的提煉只有學術對話而無經驗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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