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查處的貪腐案件中,貪官的司機常以“特殊身邊人”嵌入腐敗鏈條。他們憑借與官員朝夕相處的親密關系,成為權力變現的重要紐帶,扮演關鍵角色,其作用之隱蔽、危害之深遠,折射出“身邊人”監督缺位的治理痛點。
權力掮客:搭建權錢交易的“橋梁”
司機因長期伴隨官員左右,其身份自帶“權力背書”,極易成為行賄者攀附的目標,進而化身連接官員與利益方的“權力掮客”。他們主動承接請托、轉達訴求,甚至直接以官員名義“打招呼”,在權錢交易中收取好處。
浙江省江山市賀村鎮原駕駛員寧某某深諳此道。2015年至2022年,他憑借與鎮黨委副書記周建慧的密切關系,精準把握對方因職務平調產生的消極心態,主動充當“中介”。某建材公司老板因工業用地轉讓審批受阻時,通過寧某某請托周建慧,最終順利完成轉讓并獲利15萬元,寧某某從中分得7.5萬元,隨后將3萬余元轉交周建慧。
此后,從建房審批到工程項目承接,寧某某始終在前端對接請托人,周建慧在后端利用職權落實,二人形成穩固的利益共同體,累計共同收受財物達68.3萬元。
這個案例中,司機無需直接掌握權力,僅靠“領導身邊人”的身份標簽,便足以撬動資源分配,成為權錢交易的“潤滑劑”。
利益中轉站:隔絕直接接觸的“緩沖帶”
為規避查處,許多官員刻意避免與行賄人直接發生往來,司機則成為天然的“利益中轉站”,負責賄賂財物的收受、保管與轉移,形成貪腐行為的“安全屏障”。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局長孫穎的專職司機葉民武,便是典型的“財物傳遞者”。他不僅頻繁幫干部向孫穎轉送紅包,還在定安涉黑團伙首要分子王世開與孫穎之間牽線搭橋,代為溝通工程請托事項,協助孫穎收受王世開所送的500余萬元 。
這種“間接交接”模式,使官員與行賄人保持“安全距離”,企圖掩蓋貪腐痕跡。
司機的介入讓貪腐流程更具隱蔽性,增加了案件查處的難度。
隱蔽提款機:實現權力變現的“工具人”
部分官員將司機打造成“白手套”,授意其成立公司或開展業務,依附自身權力壟斷資源、承接項目,再將非法獲利轉化為個人可支配資金,使司機成為隨時支取利益的“隱蔽提款機”。
南京水務集團原黨委書記單國平對司機趙某的“培養”極具代表性。他將趙某視為絕對信任的“自己人”,從接送孩子上學到變賣收受的煙酒禮品,均交由趙某操辦。為實現權力變現,單國平專門安排趙某成立公司,依托國企平臺代理銷售供水管材、承攬工程分包業務,十多年間非法獲利4800多萬元。單國平則將該公司當作“錢袋子”,從酒店消費卡充值到炒股、買房、裝修,所有開支均由趙某代為支付,累計受賄260多萬元。
在這類模式中,司機淪為官員權力變現的載體,看似合法的經營活動實則是腐敗的外衣。
信息情報員:精準圍獵官員的“探路者”
司機作為官員的“貼身侍者”,能第一時間掌握其行程安排、工作動態、個人喜好甚至決策傾向等核心信息,這些“情報”成為行賄人精準圍獵官員的關鍵籌碼,司機也由此扮演“信息情報員”角色。
原景德鎮市委書記鐘志生的司機李嵐豐,便是憑借“貼身優勢”掌握核心信息的典型。他跟隨鐘志生從鷹潭到九江再到景德鎮,全程參與其工作生活,對其日程安排、權力范圍了如指掌。即便后來被安置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一級主任科員,他仍能利用掌握的信息,精準判斷可“打招呼”的領域和對象,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收受賄賂。
2025年3月,李嵐豐因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依法提起公訴,其犯罪基礎正是長期積累的“信息資本”。
這些案例表明,司機掌握的“軟信息”實則是權力尋租的“硬資源”,能直接決定圍獵行動的成敗。
司機在貪腐案中的多重角色,本質上是權力失控與監督缺位的產物。長期缺乏有效管理的司機群體,逐漸淪為權力異化的“衍生品”。
遏制“司機腐敗”,既要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督促其管好“身邊人”,更要完善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打破司機與官員之間的利益綁定,讓“特殊身份”回歸“服務本職”,從源頭斬斷權力尋租的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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