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將至,機票、酒店甚至旅游景區的門票價格,就是“漲”。
今天,朋友小李問我,“你說這酒店說漲價就漲價,當地監管部門是不知道還是不管?”
其實,漲價是市場行為,地方的市場監管部門無權干涉,非要管也得是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
所以啊,您非要在這個節骨眼出行,大概率就只能“享受”漲價。
01
一說漲價問題,很多人就認為這是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監局”)的差事。
但實際上,這和各地的市監局還真沒什么直接關系,主要因為它無據可依,或者說師出無名。
咱看看價格法是怎么規定的。
價格法指出,要在價格顯著上漲或有可能上漲,而且還得在其他措施不能保證價格穩定的情況下,政府才能采取價格干預措施。
注意啊,這里提到的實施主體“政府”指的是,國務院或者省級政府。
所以,各地方的市監局即使知道漲價情況,也不能說管就管。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市監局具有對市場價格行為進行監管的職責,看清楚了,是監管,而不是直接干預。
前不久河南某景區附近的經濟型酒店,因為“國慶假期”漲價近5倍,被網友吐槽。
該景區所在的市監局就表示,只要明碼標價就可以,酒店有自己的市場調節價。
你看,指望市監局管理漲價行為,基本沒戲。
02
市監局管不了,國務院和省級政府總可以管吧。
對,有權管,但也是有條件的:在價格全面性上漲或者價格總水平出現持續上漲時,才可以采取價格緊急措施進行干預。
在節假日期間,無論是部分旅游景點周邊區域住宿的漲價,還是機票價格上漲,都應該算不上“全面性”和“總體水平”的上漲。
還有人說了,每到節假日價格就集中上漲,這就是哄抬價格啊。
這是對概念理解的偏差。
哄抬價格是說,先捏造并散布漲價信息,造成緊張氣氛,趁機抬高價格或囤積居奇,這是一種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
而節假日期間的漲價,是基本供求關系的直接反映,是市場博弈的結果,不存在散布信息制造恐慌情緒的行為。
更何況,價格法明確賦予了經營者自主定價的權利,如果行政機關擅自介入,可能會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甚至還要承擔濫用職權的后果。
03
說到這兒,您可能問了,那豈不是說價格漲多少都沒人管?只要明碼標價就能瘋漲?
這個問題呢,不能一概而論,暫時也不能完全解決。
酒店、機票等這些都屬于市場調節價的范疇,經營者有一定程度的自主定價權,但價格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不能牟取暴利,要在合理漲幅范圍內。
但目前,咱們國家層面還沒有統一的酒店、機票價格漲幅的規定,就是對“合理漲幅”沒有明確界定。
這也不難理解,畢竟不同城市的消費水平、運營成本都不一樣,很難定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標準。
不過,在地方層面,不少省市推出了比較具體的規定和措施。
比如,有城市要求住宿經營者在重大節日前一段時間公布價格承諾書,并嚴格執行。
再比如,有的地方加強對預訂平臺的監管等。
有業內專家建議,要盡快推動地方立法,且讓重點旅游城市出臺更細致和可操作性的法規。
但在法規還沒出臺之前,暫時只能這樣了。
所以,和正在旅途中的您說一句:別為漲價影響了心情。
最后,祝大家假期開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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